美國為什麼把首都建在了華盛頓?背後竟然是這樣
美國歷史上原是印第安居住地,後來西方列強強行闖了進來,直到英國殖民者在大西洋沿岸建立了十三個殖民地。隨著時間的推移,殖民地和英國的矛盾是日益尖銳,最終爆發美國獨立戰爭。
1776年,十三個殖民地通過《獨立宣言》,建立美利堅合眾國。
國會山
我們知道美國的首都是華盛頓,其實全稱應該是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而且選擇華盛頓是政治妥協的產物。
費城在18世紀中葉是美洲殖民地最大的城市,兩次大陸會議在此召開,在這裡通過了獨立宣言,誕生了第一部憲法。雖然費城並沒有法律規定是首都,但毫無疑問,當時確實承擔了首都的職能。
隨後由於發生了賓州兵變,導致國會逃離了費城,開始在紐約市辦公。甚至包括1789年,美國聯邦政府的成立,都是在臨時首都紐約。
華盛頓街區
一個國家不能永遠是臨時首都,可關於首都最終建在哪裡卻一直爭論不休,幾乎各州都希望把首都建在自己的州內,尤其是南方農奴州與北方資本主義之間的嚴重對立。
可是也不能一直無限制的拖下去,否則吃虧的還是自己,畢竟誰都不妥協的情況下只能讓目前的首都紐約得利。
哥倫比亞特區
經過妥協讓步,美國國會通過了《選址法案》但是加上了必須在新首都建成之前先由費城擔任十年臨時首都。
所以美國臨時首都又從紐約遷到了費城。費城的如意算盤打的好,本來想著通過時間把國會留住,能夠正式定都費城,然而最終還是沒留住國會的心。
而新首都正是總統華盛頓選定的南北方的天然分界線——波托馬克河畔,並任命法國建築師皮埃爾·朗方主持首都的總體規劃和設計。
白宮
可惜新都尚未建成,華盛頓便於1799年去世。為了紀念他,這座新都在建成啟用時被命名為華盛頓。
1800年,美國中央政府和國會從費城遷往位於哥倫比亞特區的新首都,而華盛頓也正式成為美國永久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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