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罰款到期,高通:能不能分期付款?
科技
01-25
IT之家1月25日消息 北京時間昨日晚間,歐盟委員會宣布將對高通公司罰款9.97億歐元(約合12.29億美元),原因是高通濫用其市場主導地位,通過向蘋果公司付費的形式來換取蘋果在其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中獨家使用高通的晶元。
屋漏偏逢連夜雨,高通最近的倒霉事可不止這一件。據IT之家此前報道,2017年10月,台灣地區「公平交易委員會」曾發表聲明,認定高通濫用市場地位,對其處以罰款234億元新台幣(約合8億美元),而2018年1月22日為該罰款繳納的最後期限。
據台灣媒體報道,高通在最後時刻提出分期繳納申請,得到了有關部門的同意。據悉,高通將分六十期,用五年時間按月繳納相應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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