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Brisbane 遇見 Ta」
總有一個她或他的故事戳中心底
我有一個故事,關於你
從去澳洲第一天就想過要把這樣的經歷記錄下來,於是每天都會寫日記。
可是人生總是會碰到這樣或那樣的事情,每過一段時間就想過濾些什麼,慢慢的就發現過去已經被全部刪除。
畢業兩年里,寫過好幾次開頭但寫了又刪,寫了再刪,未曾繼續下去。
文/0817 編輯:安厝雪
我們的故事和經歷不盡相同,也許深刻也許平淡,
但一定是唯一的。
1
很多人問我,留學這幾年最大的收穫是什麼,我想羅蘭的這句話能概括全部,「每個人心中都應該有兩盞燈,一盞是希望的燈光,一盞是勇氣的燈光,有了這兩盞燈光,我們就不怕海上的黑暗和風濤的險惡了。」
很久以前在網上看到這樣一篇文章:
「如果在Brisbane 遇見 Ta」
如果在布里斯班遇見Ta,那麼,你們一定要一起去Byron Bay,在燈塔下,擁抱,等待澳洲的第一縷陽光。
如果在布里斯班遇見Ta,那麼,你們一定要一起去Fraser Lsland,滑沙,潛水,聆聽古老的傳說。
如果在布里斯班遇見Ta,那麼,你們一定要一起去Mount Coot-tha上吃晚餐,俯覽全城。
如果在布里斯班遇見Ta,那麼,你們一定要一起去Glass House Mountain,一起體會一覽眾山小的感覺。
如果在布里斯班遇見Ta,那麼,你們一定要一起去Cleveland,一起在海邊的咖啡館吹海風,看日落。
如果在布里斯班遇見Ta,那麼,你們一定要一起去Surfer Paradise,在海邊嬉戲,衝浪,體會澳洲最陽光的海灘。
如果在布里斯班遇見Ta,那麼,你們一定要一起去學校,一起上課,一起複習,一起考試,感受濃郁的學術氛圍。
如果在布里斯班遇見Ta,那麼,你們一定要一起去Lake wivenhoe,在河邊漫步,BBQ,享受午後的時光。
如果在布里斯班遇見Ta,那麼,你們一定要一起去Montville,布村的瑞士小鎮,記錄下每一處風景,和精品店裡擺放的小飾物。
如果在布里斯班遇見Ta,那麼,你們一定要一起去Dream World,玩完刺激的項目,體現尖叫和心跳同時加速的感覺。
如果在布里斯班遇見Ta,那麼,你們一定要一起去Toowoomba,感受沿途的美景和到達後花園城市般的感覺。
如果在布里斯班遇見Ta,那麼,你們一定要一起去螢火蟲洞,感受藍光似漫天繁星的景象。
如果在布里斯班遇見Ta,那麼,你們一定要一起去Tweed Head,一起觀賞鯨魚,釣魚,海邊BBQ.
是在那裡遇見Ta的嗎?
是的。
那麼,你們去了么?
去了。
平靜而滿滿的回憶。
2
08年末,到澳洲半年多,正好趕上過年,大家都決定留在澳洲過第一個特別的春節,於是很多朋友便聚集在一起。
第一次在基督教堂見到了他。
他很瘦很高,穿了一雙墨綠色的板鞋,褲腳在腳踝處卡了幾圈,白色的T削加一件牛仔馬甲,單件跨了一個包。
眉毛很濃,眼睛很大,鼻樑很高,牙齒很整齊,皮膚黑黑的,一副傲氣清高的樣子,但朋友介紹他的時候卻不好意思的笑了,原來他會害羞。
他的出現,打破了我所有出國前許下的承諾,甚至是我堅定不移的計劃。
愛情在20歲時候,現在看來是不成熟的,但正因為它簡單,所以是珍貴的。
在國外,你甚至都還不知道對方是哪個城市,有著怎樣的方言,你們是不是有不同的飲食習慣,他的家鄉離你有多遠,他的家人是不是接受你,他的一切你都不了解。
你只在乎內心的感受。
然後現實充斥著太多不確定,可是,就是這麼恰巧,在最美最單純的年華遇見,從沒有想過我們的不同,會有什麼結果。
也許是父母的影響,好像在你身邊的這個人,就該是一輩子。
3
故事的開展,就像一部電視劇。因為偶然,陰差陽錯成全了我和他。
第一次問他為什麼喜歡我?
他說,因為你的睫毛很長。
一年過後,問他為什麼喜歡我?
他說,因為你會幫我洗襪子。
我又問,那你最喜歡我什麼時候的樣子?
他說,做飯的樣子。
在澳洲的三年,很幸福很開心,無憂無慮的,真的充滿太多自由。當然也有那麼一些冷戰的時候,但從來沒有吵過架。
澳洲的生活很單調,但是每天有他在就覺得很滿足,雖然他太不會表達,但好像一個眼神就能懂得對方的心,生活中很多細節讓我們的感情變得牢固。
他愛做的事情就是買禮物給我,不管小還是大,便宜還是昂貴,過節還是不過節,對我來說都是驚喜和感動,因為這是他給我的心意。
我記得,我準備論文的presentation,他做我的聽眾,給我挑毛病。
我記得,我們為了考試一起複習到深夜,我說餓了,他馬上做蒸蛋給我(其實我不愛吃蒸蛋,聞到海鮮也會想吐,但因為是他做的,突然就變得好吃了。)
我記得,等待成績的日子,我總會不相信自己,內心害怕極了。於是老是依偎著他,拽著他不放,這樣的動作就是莫名讓我心安。他會笑我的行為怪異不尋常理,我還是抱著他不肯放手。
我記得,每次上課下課,他都按時接送,不是我非想這樣,只是喜歡他為我做這件事。
我記得,他怕我早上沒有吃早餐,接我放學,會做我愛吃的花生醬三明治,而到家的路程只有20分鐘不到。
我記得,每一次放假回國時機場分離,我都會哭得一塌糊塗,哪怕只有7天。
我記得,之前把房間租給別人,所有東西都打包收拾到倉庫,等我回來的時候,他已經把冰箱填得滿滿的,屋子裡的每一樣東西都悄悄放回到了原來的位置。
我記得,每次朋友家庭聚會,他都是背後最勤快的那一個。
我記得,他說,如果我不見了,會來找我。
4
記得當時,爸爸因為我有男朋友這件事,發了好長好長一篇郵件。我那時有一點不能理解父親的心,只是很堅定的告訴爸爸,我愛他,很愛他。
可是有一天,我發現並不是這樣的。
雖然他很善良很聰明,但他性格內向,不太愛笑,不喜歡出門,不太會表達感情。
雖然經過一年的磨合和相處,他變了很多,變得喜歡和朋友出去了,變得更加熱愛生活,熱愛自然,當然他依舊很愛自己,平時除了對著電腦之外最大的愛好就是衣服褲子鞋子,比我的還多得多。
和他在一起,他永遠是被拍的那一個,所以電腦里都是他的照片,那些捕捉的每一個瞬間,哪怕是一起做的一道菜,或者一個背影,都曾讓我念念不忘很久很久。
我想等我們老了就會有很多的回憶的吧。只是我想,而已。
就這樣,最後一個學期到了,像起初來到澳洲一樣,父母要求我讀研,他家要求他回家,傳說中的畢業季真的會成為分手季。
可我堅定的認為,他不會離開我,因為我不會離開他。
我滿懷期待和他說,目前最大的願望就是能一起畢業,一起穿上學士服,一起拍照。
他看著我,說,會的。
在澳洲最後一個月里,都實現了。眾人的眼睛望著我們,眼裡都是羨慕。我請求朋友為我們拍了好多好多照片,我們,一起畢業了。
那天,朋友說,你們真配。因為這一句簡單的話,我開心了好久好久。
我知道也許很多人都羨慕這樣的感情,但我也知道也許這不是最後的結局,其中夾雜著很多慌張和無奈,旁人會知道么。
我們從沒有談過以後,我們都在逃避。我不敢提及,我怕結果不是我想要的。
三年後的機場,要離開和他一起三年的Brisbane,一路上他什麼也沒有說。望著窗外,我只覺得傷感。
中途新加坡轉機的時候,就要真的徹底分開了。一路忍了好久好久,終於還是哭了,可那時,我根本也不知道這樣的離別,會不會是一輩子。
他說,你先走吧,我看著你走。語氣平淡。
於是,我頭也不敢回的走了。
意料之中也意料之外,這樣的轉身就是一輩子的離開。
5
回國半年,我們就成了異地戀。雖然遠隔萬里,但是心裡總充滿了期待,無限的相信他會來找我。
這個想法,直到有一天...
他消失了,就突然間任何人都聯繫不到他了。
漫長的時間歲月突然就黯淡無光了,我不知道,我歇斯底里過的幾分幾秒里,他,究竟是怎麼了。
三天以後他終於出現了,我看著「正在輸入…」的狀態,心情複雜難言,腦海里只想著,他怎麼了,他怎麼了。
我盯著電腦屏幕一秒也不敢離開,這樣的結果,也就只收到長長的一段話。那是他說的第一次分手,也是最後一次。
那年的聖誕節,沒有禮物。
可我始終不相信這是真的。整整兩個月的時間,我和其他人也失去了聯繫,像人間蒸發一樣。
我每天失了魂工作,一個人常常坐錯公交車,也會因為聽著公交里的熟悉音樂突然放聲大哭。
這樣的日子是難熬的。但我的不甘心和執著,必須為自己尋求一個答案。
終於在兩個月後的大年初一毅然決然的飛去了他的城市。
這樣的一去,換來了是在愛情中更卑微的我。
我和他說,我什麼都不要,甚至可以不要結果,只要你在就好。真的...只要你在。然後拽著他的衣袖,哭得泣不成聲。
他扒開我的手,低著頭一個勁說,對不起,對不起,讓你失望。
我說,別改變任何東西,我不怕老,不怕時間,只是別離開我。
他說,我再也不會遇見這樣的人。
6
2012年2月份,情人節已經過去了,還是收到一份禮物:一隻小熊小心翼翼捧著藍色的玫瑰花,囚禁在無法掙扎的玻璃罩里。那朵藍色的玫瑰花會隨著溫度的變化而變化,到夜晚會閃著光,像極了那朵永生花。
我說,我會看著它陪著我走過以後的每一個春夏秋冬。
畢業後的將近兩年的時間裡,我靠著我所認為的偉大的愛情,靠著一起走過的坎坷和恢復的一切,幸福而又痛苦的等待,但從未想過離開,我堅信我一定會嫁給他。
身邊的朋友和家人沒有任何人贊同這份感情,我看著他們嘆息的搖頭,自顧自說,他們不懂,不能體會。
其實最終不懂的人,是我。
家人,距離都是我們致命的阻礙。他放棄了,他認為他給了我幸福和自由。我一向認為這樣的想法是不成熟的表現,其實這哪裡是不成熟的表現,只是不愛了的借口罷了。
以前,他說,婚姻是責任,我們連自己都照顧不好怎麼照顧好一個家庭。
可現在,他,要結婚了。
眼前的照片,依偎在他身邊的女孩,甜膩的微博文字,再不是我。那個女孩頭髮長長的,個頭矮矮的,很瘦小,可愛,乾淨。
這是他一直以來喜歡的女生的最好樣子,我突然發現,他臉上的笑容好久好久沒有像照片上那樣開心。
而這些,對我,和那5年多的感情,還真是最大的侮辱和諷刺。
接下來的三個月里,我不斷告訴自己四個字,我要堅強,我要堅強。努力為自己尋找那個黑暗的出口,努力讓自己好起來,至少看起來很好。
可這樣的過程,很漫長,反反覆復。
我真的不相信我會走出來,如果可以,就像大多數失戀的人一樣,搭上飛機,找到他,痛痛快快罵一頓,該有多好。
可是,不需要了。
人總是要親身經歷一些事情以後,才真的知道自己應該要什麼,愛情不是一切,也並沒有那麼偉大。
我說,謝謝你陪我走過的這些年。
我想說,謝謝你,給我人生最重要的一課。
你走吧。這是我對他說的最後一句。
尾聲:
2014年底,遇見現在的先生,和先生在一起的日子裡,因他也哭過好幾回。每一次先生都默默的陪在我的身邊,聽著我發瘋似的哭泣。
朋友都說我這樣不對,我知道我很不對。
上星期,先生突然說想看看他的女朋友。我說,好。
先生盯著照片,看了半天,說,我覺得沒有老婆好看。
我還是忍不住就哭了。
先生一邊心疼得給我擦眼淚,一邊說「老婆你感情怎麼這麼豐富?」,然後我冒著鼻涕泡兒突然被他這句逗笑了。
我發現,原來並不是只有一見鍾情才叫愛情,愛情有很多種,像眼前這種,就叫做,包容。
我們都是被深愛的小公主
與你邂逅,恰似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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