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把這句話告訴他吧
文/蘇小旗
我的朋友跟我說:「他來了。」
我說:「趕緊去抱著吧。」
她說:「他沒提前說,真是驚喜啊!」
我問:「你們吃飯了嗎?」
她說:「剛吃完。我只準備炒個油菜的,結果他就回來了,然後他炒的,都被我們吃光了。」
我說:「真好。」
她說:「我也覺得,他真好,什麼都願意為我做。」
我說:「你把這句話告訴他吧。」
她說:「這也行?哈哈…」
嗯哼?為什麼不行呢?因為我們已經四十歲了嗎?還是因為太喜歡他而不好意思表達?
可是我怎麼覺得,就是因為我們都四十歲了,才更應該表達;就是因為太喜歡,才更應該讓他知道?
我明明都感受到了來自手機屏幕對面你的歡呼雀躍,滿眼甜蜜,可是為什麼只告訴我,而不對他說?
我們這一代人,真的是表達太少,深情太多。
事到如今,我們應該知道,薄情也是情,那是切斷了風箏上的那根線,是轉頭之後連衣袖也不會再揮一揮。既然這樣,那麼我們實在是應該把更多的深情,留給那個值得的人。
然後毫不吝嗇地告訴他:我喜歡你,特別喜歡你,特別特別喜歡你。
我知道,那個時刻,你的眼神一定是非常明亮清澈,還有著衝破羞意的誠懇與感動。就像我知道,其實你心中的那個小女孩兒,被你壓抑得,太久了。
哪怕你已經到了五十歲,哪怕你已經當了媽媽,其實心中的小女孩,她一直在。把她藏起來的,不是別人,正是你自己。
你以為成熟以後就會強大,你以為堅硬以後就會刀槍不入,甚至你以為裝得薄情後就可以不再動情。
你說因為這樣,才可以不讓自己受傷啊。
也許讓你生出這種感受的人,都不是真正屬於你的那個良人吧。
那個真正與你骨血相融的人,他掀開的,是你心中最柔軟,最脆弱的部分,你是他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
那就告訴他啊,告訴他,他真好,什麼都願意為你做;告訴他你喜歡他,你想與他一直這樣。
當然,我也不能保證他就一定是那個真正的良人,但此刻你們的愛,它不是假的。
既然是真,就不需要防備,像從來沒有愛過那樣去愛。
相比於四十歲到七十歲再到孤獨終老,在四十歲以後的年紀還能這樣喜歡一個人,這樣的感覺,多麼幸運,又多麼珍貴啊。
哪怕以後依舊孤獨終老,我也願意。因為沒有什麼,能把我嚮往愛,享受愛的一顆心剝奪。
電影《誘僧》里有一句台詞說:
「人生不過七十,除了十年的懵懂,十年老弱,只剩下五十……那五十中,又分了日夜,只剩下了二十五……遇上颳風下雨,生病,危難,東奔西跑,還剩下多少好日子?——還不如要眼前歡笑。」
乍一聽還真是這個理兒,但仔細琢磨琢磨,發現說得真對啊!
我們每個人都是一生下來就被判了死刑,在人世間活著,是一種緩刑。在我們各自的刑期中,有人愛你,總歸不是件壞事,而恰巧他也愛你,便是世間的皆大歡喜。
匆匆一世,長途跋涉,最終將被時間拋棄,被神明收回生命,因此我們的一生從始至終,都是徒勞無獲。但請你相信我,就是因為有了愛,哪怕再徒勞無獲,我們的生命也會溫柔至極,而愛和溫柔,與皺紋,是沒有關係的。
詩人海桑說:生活一思索都是疑問,唱出來才是歌。
那麼我要說:愛越思索,越是患得患失,越是不確定,在我們四十歲的時候,能夠把愛說出來,那不是羞澀,而只能證明它是真的。
所以,你把那句話告訴他吧。在漫長的冬夜裡相擁而眠,床腳的狗已經酣睡,你們偷偷說著情話:
「你見過凌晨兩點半的太陽嗎?」
「見過。那是夢醒來時你熟睡的臉龐。上面有著淡然深情的緋紅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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