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領到歐盟超10億美元罰單 罪名為賄賂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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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1月24日晚間消息,歐盟委員會宣布,已決定對高通公司罰款9.97億歐元(約合12.29億美元),這也是各國調查高通反壟斷案以來的最高罰款記錄。高通隨後回應稱,將立即提起上訴。
歐盟方面調查認為,高通濫用其市場主導地位,通過向蘋果公司付費的形式,換取蘋果在其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中獨家使用高通的晶元。據稱,高通在2011至2016年期間向蘋果公司支付數十億美元,以令後者獨家使用高通晶元,從而幫助高通進一步鞏固了市場地位。
此外,高通還以低於成本價銷售部分型號晶元,以打壓其競爭對手。
「這意味著沒有其他競爭對手有能力在該市場與高通一較高下,無論他們的產品有多麼優秀。高通的行為阻止了消費者和其他公司獲得更多的選擇空間,阻礙了市場創新。」歐盟反壟斷專員瑪格麗特·韋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在一份聲明中表示。
高通隨後對此表示,強烈反對歐盟的該決定,將立即向歐盟中級法院「綜合法院」(General Court)提起上訴。高通同時表示,歐盟的該決定並不影響公司的授權業務,也不會影響公司的持續運營。
不過,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到,即便高通向歐盟中級法院甚至最高法院上訴,在法院最終判罰之前,該公司仍將必須支付巨額罰款且調整自己在此期間的行為,法院判罰過程則或持續數年。
截至發稿,高通公司股價微跌0.48%至68.34美元。該歐盟決議並未對蘋果公司產生相關不良影響。
(責任編輯:王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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