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才會「告白」,大人都用「誘惑」
女人不「壞」,男人不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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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曾經有個很喜歡的男生,當我問朋友要不要追的時候,朋友說了一句話,「告白是小朋友才會做的事,成熟的大人都是用誘惑。」
以前聽不懂這句話是什麼意思。現在似乎懂了。
在這個速食時代,告白是多麼愚蠢但又珍貴的一件事。面對自己喜歡的一個人,有多少人可以很深情告白:「我喜歡你。」
對一個人有好感,直接約出來吃頓飯、看一場電影,就可以牽牽手甚至是發生更一步的親密關係。
說實話,我很討厭這種速食的感情。
上一任男朋友就是通過某社交軟體向右滑回來的。
記得當時向右滑是因為他放了一張和貓咪一起拍的照片。照片里的他笑得和200斤的孩子一樣純真可愛。而懷裡的那隻貓一副很嫌棄他的深情。
聊天后,發現彼此還是挺多相同的興趣愛好的。我們兩個都很喜歡音樂,他會彈吉他,我會彈鋼琴。這樣的組合想想也是很浪漫的。
第一次見面的時候,選在了我家附近的一間餐廳吃晚餐。我們都急匆匆地趕到約會的地點,卻找了彼此10多分鐘,見面的那一剎那,我們笑了。笑彼此的愚蠢和見面的不容易。
那一晚,我點了一份肉醬義大利面,而他點了一份酸菜河粉。
這頓晚餐看起來就是兩種格調的我們,卻意外地很好聊。
我一邊吃著那碟意麵,一邊吐槽它有多難吃。而他一邊吃著他的河粉,一邊吐槽酸菜的味道有多咸。
晚餐過後,我們並沒有馬上就走。而是選擇在我家附近的浪漫聖地——濱江邊,散散步吹吹風。
一路上,有好幾次我們的手都碰到了一塊,心裡還是有些小甜蜜的。
再後來我們出來幾次,我們就好像在一起了。
為什麼是「好像」?因為他並沒有跟我表白,也沒有暗示過其他一些我們要在一起的言語。
我曾經追問過他,我們是怎麼在一起的?他一直都是笑著說我沒良心。
再後來,他告訴我。有一次在我家的時候,當時不知道說了一句什麼話,他突然吻了我臉頰一下,這就是在一起了。
到現在我依然不能理解。
我覺得,喜歡一個人的話,不是應該明明確確告訴對方,「我喜歡你」、「我想你做我的女朋友」、「我可不可以做你的男朋友」……之類的話嗎?
雖說這種儀式感在現在的速食年代真的沒什麼必要,甚至是low low的。
可我就是喜歡這種儀式感。我是一個笨笨的女生,尤其在愛情方面,摸不著頭腦。如果對方不是很明確告訴我「喜歡我」,我就會覺得對方是開玩笑的。
畢竟一廂情願的事,很傷我的心。
其實在我追問以後,他有很正式的補了一句,「以後讓我來保護你。」
這句話大概也就和「我喜歡你」差不多了吧。反正有說了也好過沒有嘛。我從來沒想過這麼一個帥氣陽光的男生會喜歡我這麼木訥的女生。
當時的我還是挺珍惜的。他平時要求的一些事情,我基本都會盡量做到。
即使這些事情會讓我感覺到難過,又或者事不開心。
我們曾約定過,再怎麼吵鬧都不能提「分手」兩個字。這樣不愉快的分手,對彼此都是一個傷害,對彼此都不好。
是啊,的確很不愉快。
可最後還是他提出的分手。在一次吵架的時候,他提了。而且這一提就真的是分手了。
我一直想不明白,為什麼約定好的事,他自己卻是第一個打破。
直到朋友告訴我,他或許並不是真的喜歡我。而是喜歡在這種愛情里的一種自我滿足。
或許吧。因為在分手的一個星期後,他便和另外一個女生在一起了。
想想之前兩個人在一起這麼長的時間,他一直都不太願意將我們兩個的一些點滴發朋友圈或者微博。或許在他的社交圈裡,一直都不存在我這一號女朋友吧。
可我心裡也真的是喜歡過他的。
被傷過以後,我不太敢戀愛了。我很怕下一個遇到的人,或許也只是想從我的世界裡路過。
現在的我,談戀愛有些許「壞」。
面對喜歡的男生,我不再主動親近,也不回傻乎乎地告白。
而是選擇,曖昧、暗示等各種誘惑對方,等待對方跨過我們之間的那一條線,勇敢地牽起我的手。
上幾周,由於工作的原因認識了一個甲方公司的一個男生。
他長相平平,但對我卻十分溫柔。
我們成了很好的朋友,一起唱歌吃飯看電影玩遊戲。
其實我們心裡或多或少都對彼此有好感,可一直沒捅破這層窗戶紙。
唱歌的時候,借著酒精的作用里,故意靠在了他的肩膀上;
吃飯的時候,借著彼此的友好關係,撒嬌讓他喂我吃;
逛街的時候,借著我走路累了,挽著他的手一起逛;
……
這一切的「誘惑」,我希望他都能懂。
可偏偏彼此都在堅持到最後,沒能說出那幾個字——我喜歡你。
想起楊千嬅曾唱過,「一吻便顛倒眾生,一吻便救一個人。」
是否借著酒精,我那一吻下去。你才會醒覺,掙脫「友誼」的牢籠,告訴我,「你也喜歡我」。
朋友曾跟我說,我這樣「誘惑」很幼稚,「喜歡一個人,就應該直接睡了他。」
是啊,我心裡也很想啊。
可我還是一個女孩子,一個傳統的女孩子。
為什麼長大以後,我們都不能像從前那般純真,為愛執著,為愛而狂。
如果說告白是小孩子才是小孩子才會做的事,那我倒不介意做一回小孩子。起碼這樣的愛,值得。
在快食愛情的年代,身邊不少朋友都不同程度地受過傷害。
喜歡一個人卻不能說,還要假裝無所謂。心裡無疑被刀捅了千萬遍,流血不止。
不怪我們矯情,也不怨我們「作」。
我們都是被這個社會拋棄的孩子,在尋找真愛的路上沒能貫徹現今社會的愛情規則,被淘汰了。
認識的那個男生,或許你不知道。我對你和其他人的態度相差甚遠。
不見面的時候,心裡很是想念你。即使你就在我對面的時候,心裡也是非常非常非常想念你。
可我就是不敢告白。
因為有種預感:我是一邊慢慢喜歡你,一邊逐漸失去你。
可最近,你身邊出現了別的女生。這讓我感覺到有一種危險感。
如果我跟你告白了,你……會是我的嗎?
我不敢想像,如果你拒絕了我,我們之間的關係該怎麼辦?畢竟,我真的不願意失去你。
這周五,約了你唱歌。我想借著酒精跟你告白,失敗的話,就當我是發酒瘋。當然,能成功就最好了。
願你們都不必急著變「成熟」,保留著小朋友的「天真」,勇敢追逐自己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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