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相愛」,「互相喜歡」也許更難
為什麼現在那麼多人追求「相愛」,以「終成眷屬」作為有情人最好的祝福?相比起相愛過後長久且千瘡百孔的羈絆,不假思索地去「喜歡」,或許才是更值得鼓勵和祝福的事。與一個人聯結,生活,融入生命,都不難,難的是真正確切地知道自己產生了「歡喜」,對哪一個人產生了摒除外界一切條件,發自內心的靈魂的牽引。
看了一部日本純愛系列電影《老師,我可以喜歡你嗎?》(在此並非安利,對於此片,本人全程感受最大如:日本校園類編劇抽風二次元強齣戲系列現代版《情深深雨蒙蒙》)。想說的是,熒屏上師生戀的刻畫數之不盡,然而這一部唯一的反傳統之處就在於:師生戀得到了好的結果。
片後,我對朋友發表一己之見:通常情況下,原生家庭的感情環境不夠健康與完全,才會在長大以後「喜歡上不應該喜歡的人」。
他當即反駁,感情足夠成熟的人才不會去評判「是否應該喜歡」。
我啞然。人的感情在純粹的環境中萌芽和滋長,才應該是最真誠粲然的。那些自古「不被看好」的「喜歡」。除了囿於現實經驗性的保守預測,「不被看好」就是一種向慣性屈服的無奈。
人被這種無奈束縛,在自我束縛的界域里尋找幸福。當然,也有人隨心所欲,放任自己的喜歡,性別,年齡,都不是條件。
放之現代,多少相互戀慕的人,分開的原因都是「不合適,沒未來?」
「喜歡」的純澈和能量,就被這樣揮霍與黯然消色了。
感情的傳統觀念里,存在著許許多多「不被看好」的「喜歡」。「喜歡這個詞很神奇,反過來它是「歡喜」,簡言之,對一個人感到「歡喜」,那就是「喜歡」。
「歡喜」的下一步考量是怎樣維持這種歡喜,「喜歡」的下一步則是想方設法讓喜歡的人也喜歡上自己。兩情相悅難遇,情有獨鍾難解,一廂情願則難終。終成眷屬的有情人鮮有同時喜歡上對方的,只有當兩人的緣分走到足夠深的境處,有舍有得地將對方融入自己的生活乃至生命里。於是我們說,兩人「相愛了」。
「愛」是一個神聖的字,有時看來它卻有些曖昧的庸俗。
「喜歡」可以是瞬間性動詞,而「愛」則是長久的持續性動詞。相比較而言,「喜歡」更直接,熱切,真誠。
雖然在英文里,「相愛了」總是一瞬間的「fell in love」, 但 「愛」終究是一個彼此纏繞、連結的詞語,互自投入感性的、溫情的心血,當其中一方不再投入,「愛」往往不復存在。
「喜歡」常單方面開始,一個人通過努力,讓自己喜歡的人也喜歡上了自己,是恰似美好的事情,但長遠斟酌,卻似乎總存在站不住腳的後患。
一往情深的人忌諱「因某個人的付出」而產生的喜歡,就像一幅盜仿品的畫作,付出足夠的心血、練習和臨摹,也許和大師原著相差無幾,甚至能靠模仿功成名就,但畫作本身與自己並未產生過相吸的靈性,那些精巧絕美的細節描摹,色彩構圖,都不過是自己的汗水澆灌而出。
有人用「緣分」慰藉此狀,若人人都能澆灌而得,那麼為何那個人是自己,而不是別人?為何是某一個特定的人,在某一個特定的瞬間,就讓兩人彼此之間產生了火花?
情竇初開時,校園戀情往往發生在類似形式。一方暗戀,追求,不暗情事的少年少女被晃晃打動,青春期荷爾蒙與對浪漫的美好嚮往,在社會施與的規格法則之下,抑而愈滿,然後成為年少之時或許最難以忘懷的初戀。
師生戀在中學校園裡並不鮮見。女孩兒對師長級男性理性,自律與成熟的欽佩,或是青春期男孩對成熟女性的知性、溫婉,甚至還有原始生理性的相貌、身材吸引,縱然幼稚,但也像電影中喜歡女老師的那個男孩所說:「至少我說了實話,」至少他們勇於直面自己的心。
那份小心生長的悸動在心中蔓延,還不知道愛是什麼的年齡,強烈地體驗到了一種對師長不僅僅是敬佩、尊重的情感,在某一個層面上,年少的心會將自己與那個人放在同一水平,會幻想與渴望那個人等著自己長大,然後予以他/她己所能的幸福。
身邊有同齡人對教師的喜歡,過了中學生的年齡,已經足以分辨什麼是真正的「喜歡」。回到原始的定義,因一個人而歡喜,只不過成年人的喜歡多了理智和長遠的思考,而不僅僅是「為悅己者容」或「小鹿怦怦跳」的感性衝動。
喜歡分為很多類型,對師長的喜歡往往源於受到那個人本身的吸引,那是一種能量釋放型的、號召式的,情感主動的喜歡。
有朋友對大學時代的導師產生戀慕之情,看到自己充滿未知可能性的未來,亦不免愁眉苦惱,而在這種時候,單純的「喜歡」已經不能成為決計改變自己前途道路的因素。
而她所能做的,就是從歆慕的人身上持續尋找動力,然後因循著青春期男女都會做到的事,一步一步努力靠近理想的未來,讓自己擁有更實在的自我選擇能力。
雖然,心知肚明的是,多年以後的未來,或許自己已然摒除了傾慕式的感情,有一天自己也變成了受他人傾慕的人,而這時候,理想的戀愛對象又或許變成同道知己亦長情伴者?
那些一觸即發的喜歡,往往都不帶對未來的焦慮甚至規劃,熱切的,不計成本卻持續期待的情感,是放任自己去喜歡這一行為最具吸引力的地方。
相比起師生戀或代際戀,同性之間的愛慕更難克服社會規束的壓力,找到緣分牽引的理想模式。一些真摯的戀情雖然沒有什麼不同地燃燒,釋放,卻不可避免地被列入「苦戀」的括欄里。人們掙扎,卻也執著,社會給予的壓力越大,他們就越能看清這份相互吸引的喜歡有多深刻。
弗吉尼亞·吳爾夫的小說《奧蘭多》用一個意識流的華美愛情故事詮釋了一個關於性別與愛戀之間苦澀而深刻的道理:骨子裡是男人的女人要嫁給骨子裡是女人的男人。外表永遠是做給世人看的。主人翁伍爾芙用行為去體會和詮釋:男女的平等應該褪去衣裳和皮囊、比較核心價值。
張愛玲的小說《心經》則描繪了一個虛構卻並非虛誕的「父女之戀」。若是吸引特質型喜歡,不關乎那個人的地位、身份,年齡,甚至血緣。尤其對於每一個女孩子來說,父親就是生命中第一個接觸的異性。對父親的感情,從蒙朦朧朧的依戀演變成熱烈的愛慕,與先前提到對師長的感情,從尊禮有秩的敬重到熱切的關懷,都是一種自然的、健康的,一個女孩成長過程中必然正常的情感過渡方式。
這種不顧一切的喜歡難得,因為它往往發生在感性大於理性,不夠成熟,對愛情的嚮往如同飛蛾撲火,熱情卻盲目的年齡。
古希臘神話里就有俄狄浦斯殺父娶母的故事,這些在現代看來視為「亂倫」的情結,在文學作品中得到不同程度的惻憐和歌頌。對愛的追求猶如對生的渴望,人皆有之,可現代人在愛戀中最難做到的一點就是,不將「喜歡」僅僅看做七情六慾的歡喜,而是與未來、現實和持續相愛的可能性所綁定,患得患失,此之愛意,彼之枷鎖。而多數情況下命運給予的結果,就如《心經》里結尾哀嘆的那樣:
這個世上,有哪一件感情不是千創百孔的?
還有一個朋友,深陷追星熱潮。但「追星」兩字一開始就被與娛樂、消遣甚至不務正業掛鉤,相比起不切實際,揮霍與盲目崇拜式的青年偶像,她是那種會因一個人身上的優秀吸引的人,而自己之於那個公眾人物的感情,絕不僅是大眾化的崇拜、欽佩,而是能夠建立在一定精神共識與靈魂吸引,在那個人身上找到一種對美好的祈願和積攢,她不視他為遙遠的存在,而是在某一個共鳴的國度找到精神和生命動力的個體。
這樣的「喜歡」,是獨立的,是成熟的,也是真實的。
為什麼現在那麼多人追求「相愛」,以「終成眷屬」作為有情人最好的祝福,但相比起相愛過後長久且千瘡百孔的羈絆,不假思索地去「喜歡」,或許才是更值得鼓勵和祝福的事。與一個人聯結,生活,融入生命,都不難,難的是真正確切地知道自己產生了「歡喜」,對哪一個人產生了摒除外界一切條件,發自內心的靈魂的牽引。
「喜歡就去追吧。」這句話隨心,隨性,不難做到。越是簡單的事,就越容易失去熱情,越容易放棄,也趨於短暫和有限。
「喜歡,就繼續喜歡下去吧。」才是直面內心,不讓社會規則束縛對行為的曲解所限定的勇氣,它需要對自己的肯定,對他人的判斷,和對「喜歡」本身的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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