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最好不要去考驗,因為考驗的結果十有八九是失望
有結婚當然就會有離婚,離婚說到底是個人的選擇,只要自己覺得這個選擇是正確的,那麼離婚就成了一種必然。
但是,有的人離了婚,並不幸福,反而更加痛苦,如果是這種情況,你離婚的選擇大概也是錯誤的。
現在的人,對婚姻的忠誠度很低,且不說有那麼多背叛婚姻的現象,就是在面對離婚的時候,也是非常狹隘而偏激的。
第一種是一言不合就離婚。
這是把離婚當做一種鬥氣。婚姻中如果兩個人針尖對麥芒,誰也不服誰,誰也不聽誰的,那麼矛盾一定升級。
兩個人之間就是一種控制與反控制的較量,為了控制住對方,手段就會升級,升級到最後當然就是提出離婚。
其實,這只是把離婚當做試圖壓制對方的手段,這樣的離婚純屬鬥氣,而且誰也不會先低頭,最後兩個人都是騎虎難下,離婚幾乎沒有迴旋的餘地。
既然是一種鬥氣的離婚,當然離婚以後,慢慢氣也就消了,這時候八成就開始後悔了。
第二種是把離婚當做一種試探和考驗。
在某些人的固有概念里,離婚是證明你是不是還愛我的標誌——如果愛我,就不會離婚。
這時候,為了證明對方到底是不是愛我,就會提出離婚,以對方的態度來得到愛與不愛的答案。
其實愛不愛真的不是這樣就能夠證明的,一個人不愛你未必就選擇跟你離婚,一個人愛你也未必真的就不跟你離婚。
另外,人性最好不要去考驗,因為考驗的結果十有八九是失望。
你如果總是用離婚去考驗或試探對方,時間長了,對方要麼看透了你的套路,不再理睬你;要麼認為你真的想離婚,所以自己最終也選擇放棄。
你的本意是不想離婚所以才提離婚,但最終結果如果真的離婚了,這不是自己作自己嗎?
第三種是逃避責任的離婚。
婚姻是需要與付出和擔當的,是需要有辛苦甚至痛苦的。而不少人因為不願去承擔婚姻中的責任,承受婚姻的辛苦,一旦婚姻需要付出,忍耐、犧牲的時候,就當了逃兵,就選擇用離婚來進行逃避。
這樣的人,除非你不結婚,否則你就是能夠結一百次婚,你也不可能有機會過得幸福,因為婚姻總是會有矛盾、有問題、有需要你遷就之處,而你面對這些都是以離婚的方式來應對,最終一定是結多少次婚,離多少次婚。
最後一種是把離婚當做不是辦法的辦法的離婚。
如果婚姻陷入一個死局,好不起來,你又無能為力的時候,很多人往往選擇最後離婚。這是因為,他們認為自己不幸福的根源是在自己的婚姻,所以他們相應得到這樣的結論:離婚了,不幸的根源就結束了。
事實卻並非如此——一段婚姻的失敗或解體,背後其實都還是有自己的原因,如果你不從婚姻中去看到自己的問題,那麼且不說離婚後你再婚幸福的可能性很小,就是你一個人不再結婚,你也未必就好得起來,因為你身上的問題並沒有得到調整和改變,它們會繼續障礙著你的幸福。
所以,不管你遭遇什麼,離婚這件事情你必須慎重,關於離婚,有三個基本準則:
第一、想不明白的情況下,不要離婚;或者說,對離婚還有猶豫的情況下不要離婚。
第二、在離婚前,嘗試解決婚姻中屬於自己那部分的問題。
第三、你相信自己離婚後能夠過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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