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全面完成國家「大氣十條」第一階段總目標
1月18日,記者從省環保廳獲悉,我省全面完成國家下達「大氣十條」第一階段PM10濃度下降總目標,國家「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確定PM2.5、優良天數比例兩項環保約束性指標年度目標。
「大氣十條」出台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提出並推進「1+4+9」的治污工作模式,即突出蘭州市,重點強化嘉峪關、金昌、白銀、天水4個重點工業城市,全面推進其他9市州空氣質量總體改善。省直有關部門聯合制定下發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全省燃煤鍋爐淘汰整治、煤炭煤質監管、工業企業達標治理、施工揚塵防控、生活面源污染監管和黃標車淘汰等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六張清單」和「網格化」監管體系。對PM10不降反升的相關市州政府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進行約談。建立空氣質量「黃、橙、紅」三級預警,堅持一月一通報、一季一督導的考核機制,堅持「一票否決」的懲處機制。積極推進生態環境監測網建設,建成覆蓋全省86個縣市區的全省空氣質量自動站監測網。指導各地學習借鑒蘭州市大氣「治污」經驗做法,不斷加大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人力、物力的投入。
截至2017年底,全省完成了環保部與省政府簽訂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責任書》所有193個重點減排項目。重點對火電、鋼鐵、水泥、電解鋁等工業企業實施環保設施升級改造,全省實施的火電脫硫、脫硝佔總裝機容量的99%,全省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脫硝實現全覆蓋。全面完成了鋼鐵企業焦爐煤氣脫硫任務。完成了金川有色集團公司、白銀有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重點有色冶煉企業減排任務。完成3家石油煉製企業4套660萬噸催化裂化裝置脫硫。全省累計淘汰整治燃煤鍋爐8230台38117蒸噸,14個市州所在城市基本實現燃煤鍋爐拆並、清潔能源改造或達標治理「清零」。建成優質煤炭集中配送中心37個,二級配送網點829個,基本形成覆蓋14個市州所在城市優質煤炭集中配送和監管體系。全省已完成煤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22台計891萬千瓦時。累計淘汰黃標車及老舊機動車24.41萬輛,連續4年超額完成國家下達淘汰任務。
全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城市大氣環境質量逐步得到改善。2017年,全省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均值扣除沙塵影響後為7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3%;參與國考的12個地級市(PM10)濃度均值為7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4%;全省細顆粒物(PM2.5)濃度均值扣除沙塵影響後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8%;14個地級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達到85.3%。經初步核查,2017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53.56萬噸,比2015年排放量基數下降6.14%;氮氧化物排放量36.35萬噸,比2015年排放量基數下降6.13%,完成了國家下達大氣污染物總量減排指標。(記者 文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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