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小林】裝備、技術、戰術及作戰效能:百團大戰中的八路軍
原標題:【齊小林】裝備、技術、戰術及作戰效能:百團大戰中的八路軍
抗戰爆發後,八路軍將襲擊作為基本戰術。但在百團大戰中,由於日軍嚴密防守、頑強反擊,八路軍在軍事技術、協同作戰等方面遇到困難,加之受到天候因素的影響,襲擊演變為攻堅。八路軍斃傷一名日偽消耗的彈藥量明顯增加,戰鬥效能有所下降。這對八路軍孱弱的彈藥補給造成了難以承受的壓力。以八路軍當時的裝備和技術,無法大規模對日軍守衛嚴密的堡壘和據點進行有效的攻擊。實證性地探討這一問題,可以較為準確地還原歷史情境,有助於細化對中共領導的華北游擊戰爭的研究。
原文刊登於《抗日戰爭研究》2016年第2期,感謝作者齊小林和《抗日戰爭研究》,轉載請註明出處。原文較長,這裡只刊登部分,欲覽全文,請查閱《抗日戰爭研究》。
百團大戰是抗戰期間中共在華北戰場組織的一次較大規模的進攻戰。在20世紀80年代,對於百團大戰的研究圍繞著戰役發起是否必要、是否得到了中共中央批准以及彭德懷等人的責任展開的。進入90年代,學界開始了對百團大戰具體問題的考證,比如八路軍參加百團大戰的數量、百團大戰的戰績[1]、百團大戰期間國民政府軍隊對八路軍的配合問題[2]、百團大戰前後日軍對中共在華北力量的認識和態度。[3]與此同時,也出現了全景式描述百團大戰的著作。[4]目前,關於百團大戰的研究,或者注重具體細節的考證,或者注重整體的宏觀的描述。
關於百團大戰中觀層面,即八路軍在戰鬥中技術、戰術和作戰效能[5]的研究成果尚不多見。這是抗戰史研究中一種重要的偏向,學界更多地關注與戰爭相關的課題,忽略戰爭本身;而對於戰爭的研究則更多地關注戰略,忽略戰役戰鬥。我們不能否認,抗戰期間中共軍事力量的發展首先是由於戰略的成功,因為戰略具備決定全局的意義,也應當是研究的重點。但是裝備、技術、戰術是戰略的基礎,任何戰略都必須以具體的技術、戰術為支撐。戰術與技術的配合是否得當,關係到戰略能否順利實施。也就是說,戰略指導正確,戰術與技術運用不得當,戰爭也不能致勝。[6]因此,對於八路軍百團大戰期間武器裝備、戰術、技術及其戰鬥效能的研究,某種程度上可以為中共在華北的軍事戰略研究提供重要支撐,在最大限度還原戰爭實態的基礎上,糾正某些對於中共游擊戰爭膚淺、浪漫而粗鄙的想像。
抗戰時期,中共為鼓舞軍民士氣,往往誇大戰果[7],使得戰役戰鬥的數據失實,有鑒於此,本文主要依據各兵團給八路軍總部的報告和戰役總結。對於有些資料,例如,1940年9月25日《一二〇師百團大戰第二階段戰鬥總結》中有「以此對外公布」的字樣[8],即不予採信。
百團大戰前八路軍的裝備
此前對於八路軍實力的研究中,往往強調其兵員增長的速度和數量。八路軍規模的膨脹固然是其力量增長的重要表徵,但這並不等於八路軍戰鬥效能與其兵員數量的增長同步增強。八路軍的戰鬥效能和軍事實力是兩個既有聯繫又有區別的概念。八路軍武器裝備的數量和質量的狀況,對於其戰鬥效能的考察是至關重要的。
抗日戰爭爆發之後,中共在華北的軍事力量急劇擴張,然而,其兵員的增長與武器裝備的增長並不均衡。根據任弼時1938年2月18日向中央的報告,到1937年12月,八路軍增加了57395人;而槍支僅僅增加萬餘支。此時,八路軍總人數達92000餘人,槍2萬餘支,短槍2070支,手槍400支,手提花機槍514支,輕機槍520挺,重機槍74挺。[9]此時八路軍平均4個人才擁有1支槍。以一二〇師為例,1938年1月,共有人員29162人,各種槍支6979支,4.2人才擁有1支槍。[10]八路軍抗戰初期在華北的發展模式是中共不得已的選擇,為了打開華北局面,八路軍的力量必須急劇擴張,兵員數量的增長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環,但是,由於八路軍武器來源有限,這就不能不以部隊戰鬥力暫時下降為代價。因此,儘管已經意識到槍支短缺是八路軍擴大後最難以解決的問題,1938年2月朱德在要求各部隊整軍的訓令中,並沒有要求各部隊保持適當的人槍比例。[11]這應當不是無意的疏忽。從本質上講,八路軍兵員和武器裝備增長的不均衡,是八路軍在迅猛擴張中質和量的矛盾。
中共中央和八路軍領導人意識到八路軍武器裝備和人員不能同比例增長的負面影響,在分散了八路軍有限的經濟力量和幹部的同時,也導致八路軍戰鬥力的下降。因此,中共中央和八路軍領導人反覆強調保持部隊適當的人員與武器比例的重要性。1938年7月11日,朱德致電八路軍各兵團首長,要求各部隊嚴格執行編製。[12]1939年2月,朱德再次要求各兵團按照雲陽改編時的編製表充實編製。[13]然而,形勢的發展迫使中共做出急劇擴張軍事力量的決定。1939年後,國共關係持續惡化,中共中央判斷國民黨政府有妥協投降的可能。1940年1月19日,朱德、彭德懷等致電中共中央,認為克服國民政府投降妥協危險的中心環節便是力量問題,建議八路軍再擴大20萬,規定了各兵團擴軍的具體任務。[14]雖然毛澤東、王稼祥原則上同意八路軍的擴軍計劃,但提醒朱德、彭德懷注意擴軍要在有槍區域進行。[15]這表現出中共中央對於八路軍武器裝備發展的重視和擔憂。1940年2月,中共中央、中央軍委在《關於目前形勢和任務的指示》中進一步強調武器裝備的重要性,要求八路軍在華北採取鞏固的方針:「在晉、冀、察、綏等省以鞏固為主,任何軍隊至少須有五成槍,力戒人多槍少浪費幹部與經濟力。」[16]6月,中央軍委再次明確要求華北地區的部隊應確保六成槍支的限制。[17]
儘管中共中央意識到武器裝備和兵員數量同步發展的重要性,但在武器來源有限的情況下,八路軍的發展很難擺脫量先於質的狀況。例如,一二〇師1939年12月共有50873人,各種槍支合計23714支,槍支基本達到了4.6成,接近雲陽改編時的編製要求。[18]然而,1940年初一二〇師的人員迅速擴張,1月份為47912人,4月份發展到62497人。軍隊人員增加過猛,武器不足,部隊戰鬥力並未得到相應提高,反而加重了供給負擔和根據地的財政困難。[19]1940年4月20日,朱德向中央軍委報告:「八路軍全軍現有人員359274名,各種槍炮共計176992門。」[20]在朱德3月18日向毛澤東報告中比較詳細說明了各種武器的數量:步馬槍90534支,手槍4957支,輕重機槍1590挺,自動步槍127支,手(提)機槍680挺,信號槍172支,擲彈筒108支,迫擊炮156門,平射炮9門,山炮38門。[21]此時八路軍的槍支不足三成。如果考慮到此時八路軍作戰區域之廣泛,其擁有的迫擊炮、平射炮和山炮幾乎可以忽略不計。例如,一二九師三八六旅1939年消耗迫擊炮彈僅80枚,山炮彈、野炮彈、鋼炮彈、平射炮彈之消耗為0枚[22],可見迫擊炮等重武器在其作戰中運用之少。
彈藥的保有量直接關係到八路軍的火力是否旺盛,及其持續作戰的能力。目前關於百團大戰前八路軍彈藥擁有量的史料,主要有兩則。一則是1940年3月18日朱德、彭德懷向毛澤東、王稼祥的報告。1940年一、二月份八路軍共消耗:步機槍彈4048500粒、迫擊炮彈566顆、山炮彈78顆、手榴彈78500顆。現存彈藥:步槍彈1843863粒、手槍彈116677粒、自動步槍18524粒、手提機槍彈20285粒,子彈共計1999349粒;擲彈筒彈271顆、迫擊炮彈467顆、平射炮彈25顆、山炮彈392顆;手榴彈21649顆。各類彈藥合計2022153顆(粒)。並要求:急需補充步槍彈4000000粒,自來德手槍彈50000粒,八二炮擊炮彈1000顆,七五山炮彈500顆,手榴彈10000顆。根據《朱德年譜的》記載,一個月以後,即1940年4月20日,朱德、彭德懷和左權再次致電中央軍委稱:八路軍擁有各種彈藥共計8482361顆(粒)。[23]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沒有找到相關史料,說明為什麼八路軍在一個月內擁有的各類彈藥會猛增6460208顆(粒)。如果《朱德年譜》中關於八路軍彈藥擁有量可以採信,那麼我們至少可以斷定,八路軍在發動百團大戰前夕,其彈藥擁有量不像此前學界認為的那樣匱乏。[24]這或許是八路軍主要將領決定對正太路進行大規模破襲的原因之一。[25]
八路軍戰士的軍事技能
能否熟練運用現有的武器裝備,是影響八路軍戰鬥效能的重要因素。日常的軍事教育是普通戰士熟練運用武器裝備的基礎。抗戰爆發後,八路軍挺進華北敵後,部隊遭受著持續的消耗和損失,但由於新成分的大量補充,部隊擴張速度依然迅猛。因此,1938年8月左權撰文指出:「為保持長期抗戰的需要……把這些新的戰士們,迅速訓練成為熟練的戰士,參加到戰線上去作戰,已成為我軍今日部隊中最重要的工作任務之一。」[26]1939年2月7日、6月27日,八路軍總部連續發布整軍訓令,加強部隊的正規化建設,提高各級幹部軍事、政治和文化水平。1940年2月21日,八路軍總部整軍訓令強調,提高部隊游擊戰爭的戰術素養,以及投彈、射擊等技術。[27]4月25日,肖勁光在《八路軍軍政雜誌》上撰文指出,軍事教育應以近戰教育為主,單兵技術主要是射擊、手榴彈、刺殺和迫近作業等四項技術。[28]除了集中整訓,各兵團經常在戰鬥間歇期間對新戰士進行軍事教育。
由於戰爭對兵員需求的緊迫性,及時供給戰爭需要就成為八路軍對新戰士進行軍事教育的首要原則,即在短期的訓練中,必須使每個戰士都能達到善於使用自身攜帶的武器(槍、刀、手榴彈)和善於在各種戰鬥情況下,有爛熟的戰鬥動作。[29]在此原則之下,軍事教育的內容也刪繁就簡,「企圖把一般典範令中的一切科目統統教完,是不可能的,也沒有必要。在戰術上有意義的動作,應盡量包括在教育課程內,那些無戰術意義,於實戰無益的某些動作應大膽的刪去。但在戰術上有意義與實戰所需的教育科目,還是很多的,我們仍不能以平均主義的辦法,把這些一切拿來進行教育,還須按實戰的需要性再加選擇。甚至一直選擇到把每一個科目內容,分為主要的次要的,主要的多教,應力求精通,次要的少教,甚至不教。例如射擊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射擊精確,彈不虛發。要達到射擊精確,就要多練習瞄準擊發及射擊姿勢。那麼在射擊教育中,就應該抓緊這一項,作為重要的教育內容,而其他的如裝退子彈等,則是次要的。如各個戰鬥教練,則應著重於利用地形地物,散兵及前進法等,戰術教練上,要著重進攻戰鬥,加強夜間教育等」。[30]在當時,一般軍隊的教育,通常是經過初期六個月的入伍教育以後,還不能作戰。[31]因此,八路軍教育新戰士的辦法是緊急時期的非常措施,嚴格講與新戰士軍事技能養成的規律並不相符。例如:一二〇師三五九旅在1943年《抗戰以來之軍事教育管理報告》中稱:在返回陝甘寧之前,「由於情況(及)沒時間的限制,不容許較長時間進行整訓,而新兵補充急須參加戰鬥,故在教育方面,只求訓而忽略了練」。[32]這對於在華北連續作戰的其他兵團也是較為普遍的現象。下面我們對百團大戰前夕八路軍戰士射擊、投彈、刺殺三大軍事技能做簡單的評述:
(一)射擊
在三大軍事技能中,掌握射擊要求的技術含量比較高,它要求戰士能夠準確認識阿拉伯數字、米突尺,了解彈道拋線。1938年4月一二〇師全師射擊成績如下:
說明:1.射擊距離100米,卧姿,每人3發子彈。2.命中人數百分比,凡命中1彈以上者均計入。3.師直、旅直的成績是包括機關、雜務人員在內的平均所得。4.三五八旅直及賀陳支隊沒有成績報告,故未列入。
資料來源:周士第:《1938年第120師抗戰一年來軍事報告》,楊弘、盧雲山編:《周士第將軍陣中日記》,第351頁。
由表1可知,一二〇師各部射擊成績相差比較大,成績最差的是三五九旅直屬各部,命中彈數為35.8%;主力作戰部隊的團,其命中彈數僅有48.1%,尚不及50%;成績最好的715團命中彈數為78.6%。時任一二〇師參謀長的周士第總結說:「(部隊對)射擊的原則了解很差,動作有些不確實,如上述射擊成績,除第七一五團成績較好外,其餘各部的射擊教育是不深入的,射擊技術還有達到應有的高度。」[33]一二〇師三五九旅1943年的軍事教育管理報告也反映了射擊教育存在的問題:「射擊教育,只是著重了每天操場瞄準放,許多幹部而不能切實改正戰士不合要領的錯誤動作,如正確瞄準、擊發。某些幹部自己不懂得要領,就是懂得也不會改正動作。團集中訓練時則團長、參謀長親身到操和教育準備特別操的補救則成績就好些(原文如此——引者)。在姿勢上,曾經有過三次的改變,致使教育受了影響,花費了許多時間研究姿勢,特別嚴重的問題是求形式,而沒有深刻去研究怎樣合乎實際,如退裝子彈眼睛不望敵方而望機柄,定表尺的動作慢,瞄準不正確,擊發不得要領,般機兩把火而只一把火放,擊發不停止呼吸的也有。」[34]其他部隊射擊訓練的成績與一二〇師各部基本相似,晉察冀軍區楊成武部經過1937年12月到1938年3月的整訓,實彈射擊及格率為70.1%。[35]
儘管八路軍將領深刻認識到射擊技術對於部隊戰鬥力的重要性,但是,八路軍在迅猛擴張中兵員的流動性很大,使得八路軍戰士的射擊技術始終在較低水平徘徊。1940年1月晉冀魯豫政治部報告:「軍事技術的落後是驚人的,先支一大隊有一個從排長起沒有一個認得表尺的排,甚至有連副還不認得表尺。」[36]。1940年1月3日,晉冀豫軍區第一軍分區司令秦基偉率警衛排實彈打靶,參加打靶者50人左右,其中20餘人不上靶;5月24日,秦基偉發現一個團內有12個班長不認識表尺,因此決定整個部隊作一星期的射擊教育運動周,保證每個勤務員伙夫都能認識表尺。[37]然而,懂得要領僅僅是射擊技術養成的初步,長期大量的實彈射擊才是射擊技術精良的關鍵,八路軍並不具備這樣的條件。
(二)投彈
在八路軍和日軍交戰中,手榴彈具有重要作用。1937年9月下旬的平型關戰鬥是八路軍和日軍初次交手,參加戰鬥的三四三旅六八五團在戰後總結中說道:「此次戰鬥敵人死傷者均是手榴彈炸死者為多。」[38]戰鬥指揮官林彪也認為:「手榴彈是敵甚怕之武器,我軍宜多帶多用,更須人人會用。」[39]一一五師在平型關的戰鬥經驗得到了其他軍事將領和八路軍總部的認同。1937年10月9日,一二九師師長劉伯承研究平型關戰鬥後認為手榴彈在戰鬥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我先佔領山頂,一投手榴彈敵軍就垮。[40]1938年2月,朱德在《八路軍半年來抗戰的經驗與教訓》一文中指出:「敵人並不十分頑強,更怕手榴彈。」[41]1938年10月,晉察冀軍區秋季反圍攻作戰東、西庄阻擊戰中,「大大發揮了手榴彈的威力,再一次增強了日軍對手榴彈的恐懼感,進一步提高了戰士們對於使用手榴彈的信心。每個戰士都願意多背手榴彈。」[42]因此,八路軍各部對於投彈訓練都比較重視。
與射擊技術相比,投彈的訓練相對簡單。然而,不同戰鬥環境下的投彈技術要求並不相同:「在各種情況下(追擊敵人,向敵衝鋒,反敵衝鋒),以及在各種地形上(山地、平地、街道、房屋等),所用的各種不同的投擲辦法,例如敵人在山上我攻擊敵人,我們是自下向上投,假若我在山上敵人攻我,我則又從上向下投,這兩種投擲法即有很大不同……也就是說把投彈與戰術聯繫起來,結合起來,不只是舉臂一投了之。」[43]很多戰士的投彈技術是在實戰中鍛鍊出來的。以一二〇師三五九旅抗戰初期的情況為例,「投彈教育在抗戰中是更發揮它們的威力,部隊對手榴彈相信也經常去練,但只是用木質製成手榴彈的樣式去練,而木質很輕,在練習時練就猛練,一行動木質丟掉了就不練了,故只有經過戰鬥多的戰士才會使用手榴彈,不能使所有步槍戰士都精通這門武藝和在任何地形條件都能有效地投擲手榴彈,也有的幹部在練習時,老講要領,而自己就打不遠,實戰經驗教訓使部隊相信手榴彈,故也經常練習,尤有實戰投擲的鍛煉機會,故學會投擲容易」。[44]由於日常訓練和實戰需要有較大的差距,一方面手榴彈在對日軍作戰中發揮了較大的作用,另一方面也經常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例如在平型關戰鬥中,由於對手榴彈教育還不夠,六八五團三營襲擊敵人被自己手榴彈炸傷17人。[45]1939年5月,楊成武在大龍華戰鬥總結中稱:「手榴彈的確在每次戰鬥中起了極大的作用,但因平時投彈只注意遠度與準確的要求,不注意高度的練習,結果第1團第1營夜戰時,投擲的手榴彈有的被牆碰回來炸倒自己。」[46]
(三)刺殺
刺刀是刺殺最基本的裝備。整體而言,抗戰初期,中國軍隊刺刀的供給難以滿足其需要,由於「刺刀的構造比較複雜,有彈簧、固定鎖、刀鞘等需要加工的零件,對當時中國的一般工藝水平而言,不是一項容易的事。因此從中國自行製造現代武器以來,刺刀的生產數量一直不敷使用,抗戰前曾經大量採購比利時的刺刀,用來補足不敷之處」。[47]因此,抗戰初期,八路軍刺刀的供給異常緊缺。1937年8月9日,毛澤東向駐太原進行統戰工作的彭雪楓開列紅軍急需裝備的武器清單中即包括刺刀1萬把[48],9月18日彭雪楓複電毛澤東彙報和閻錫山會談的結果,提到閻錫山答應送八路軍七九子彈50萬發[49],但沒有提到補充刺刀的相關事宜。根據周士第將軍記載,一二〇師1937年9、10月間領取的軍用物品並不包括刺刀。[50]八路軍西安辦事處報告中顯示,抗戰爆發到1938年6月從國民政府領取刺刀2000把,自己購買600把,總共供給八路軍2600把刺刀。[51]1937年10月7日,一二九師向中央軍委彙報稱,除三四五旅直屬七七〇團,現有「人員9367,長槍3412,馬槍724,自來德2872,手槍93,花機槍3,重機槍29,輕機槍93,手提機槍72,迫擊炮6門,刺刀55」。[52]1938年1月,120師人員已有29162人,但僅裝備刺刀444把、馬刀172把。[53]由此可見,八路軍刺刀供給之極度匱乏。這嚴重損傷了八路軍肉搏戰的效能,例如在一二九師三八五旅七六九團襲擊陽明堡的戰鬥中:「肉搏時,我只以手榴彈殺敵,我戰士用腳踢敵,缺少大刀、刺刀」。[54]1937年10月26日,一二九師三八六旅在七亘村伏擊戰中,「我軍刺刀很少,但均能以準確的手榴彈解決戰鬥」。[55]
相對於可以通過測驗了解其基本水平的射擊和投彈,刺殺技術的強弱在不同對手面前表現出很大的相對性。抗戰初期,日軍刺殺技術的精良給八路軍指戰員留下了深刻的印象。1938年6月,鄧華支隊以一個營的兵力在懷柔縣沙峪村伏擊日軍板垣師團教導隊,全殲日軍108名;我傷92名,亡50名。此次戰鬥,日軍散開隊形休息吃午飯的時候受到突然攻擊,在遭受一定損失的情況下與我軍進行白刃戰,我軍依然傷亡142名。指揮此次戰鬥的李水清將軍回憶:「4個多小時的戰鬥打得很殘酷,進展很艱難……給我刺激最深的是,白刃格鬥刺刀見紅,本來是紅軍打仗的優勢和強項,而在這次對陣中卻沒有佔多少上風。三八大蓋的刺刀比我們漢陽造的槍刺長了許多,日本士兵刺殺技術又普遍較好,有的戰士衝上去,幾個回合就被刺倒。」[56]參加沙峪伏擊戰的八路軍戰士多為紅軍時期的老兵,他們在與日軍進行白刃戰時尚處劣勢,經過簡單訓練的新戰士更是如此。1940年7月,在晉察冀軍區高級幹部會議上,聶榮臻坦言:「過去我們的體力及刺殺技術都不如敵人。」[57]然而,在較短的時間內提升普通戰士的刺殺技能是比較困難的。一二〇師三五九旅在總結抗戰初期部隊刺殺訓練以及白刃戰的情況時說道:
刺殺教練,每次進行時,都要研究一番,以求統一動作。而在研究中著重於實用倒不如著重於形式的整齊統一要緊,在教練中每天老一套,前進後退,防左防右,刺刀搏鬥的精神未能發揮,始終在這方面我們沒有趕上敵人,故只是在操場上作動作,做個整齊形式主義。由於技術教育沒有很好的進步,所以許多次戰鬥中打坍敵人不能殲滅,如上下細腰澗戰鬥的白刃戰,二三個戰士沒有打勝一個日本人,最後是側方戰士將敵擊斃,三八年冬八團在張家灣的伏擊,最後圍困了九個日本人,當敵向外猛衝時,我們一個排不敢抵抗進行白刃戰,被敵人衝出去後,用槍將敵擊斃。[58]
百團大戰前八路軍的基本戰術——襲擊
軍事戰略的選擇不僅需要考慮軍事本身的問題,更需要考慮政治、經濟等其他非軍事因素;戰術選擇需要考慮的因素則比較單純,主要是武器裝備和人員素質等軍事方面的問題。如前所述,八路軍武器裝備主要以近戰的步槍和手榴彈為主,能夠實施較遠距離攻擊的主要是輕重機槍,而攻擊堡壘、據點所需的迫擊炮、山炮、平射炮等數量極其有限;八路軍裝備的主要武器射程如下:重機槍800—1000米;輕機槍400—600米;步槍400米;手榴彈平均35—40米。[59]此外,由於部隊流動頻繁、缺乏訓練,普通士兵對於步槍、手榴彈及刺刀的使用也難以達到熟練的程度。受武器性能的制約,八路軍在對日作戰中只能以近戰為主。或許因為對自己部隊的裝備和人員素質有清晰的認知,抗戰初期八路軍的軍事將領對於戰術問題的意見很快取得了一致。
從1937年9月下旬八路軍和日軍在平型關首次作戰,經過幾個月的經驗積累,到1938年初,中共領導層對於在同日軍作戰中應採取什麼樣的戰術已經初步達成了共識。在戰術層面上,毛澤東和前線的將領考慮的主要問題是如何限制日軍現代技術威力的發揮。1938年2月,朱德在《八路軍半年來抗戰的經驗與教訓》一文中強調:「敵有新武器。敵軍有長期訓練,善於使用其武器,如不預先設法避免其技術兵種作戰威力的發揚,將使作戰感受某些困難。」[60]林彪在總結平型關戰鬥時講道:「敵人確是有戰鬥力,也可以說,我們過去從北伐到蘇維埃戰爭中還不曾碰到過這樣的敵人,他們的步兵也有戰鬥力,能各自為戰,敵人射擊的準確,運動的隱蔽,部隊的掌握,都頗見長。」對於怎樣同日軍作戰,林彪強調了三點。一是堅持山地戰:「須利用敵人通過山地之機會,或誘敵人進入山地戰而殲滅之,因山地作戰,敵步兵不會搶山,飛機大炮之作用大大減少,甚至完全失去作用。」二是堅持近戰:「為了避免他們的炮兵和飛機,戰鬥開始後要迅速接近敵人,投入肉搏,連續衝鋒,使敵人的炮不好放,要放就連他自己的隊伍也要遭了殃。」三是堅持夜戰:「夜襲是戰勝日寇的重要作戰手段,敵人怕夜戰,他們的技術威力一到夜間有的竟至全無用處,我們要非常努力的去學習夜戰,以此特長戰勝日寇」。[61]劉伯承在研究平型關戰鬥之後,認為此戰得了經驗與信心:「山地利我不利敵,敵技術兵器減少效力……秘密、隱蔽、迅速,使敵不能展開火力」。[62]
經過幾個月的觀察和思考,1938年1月11日,毛澤東在《解放》第28期發表《論抗日游擊戰爭的基本戰術——襲擊》,以供全國各地抗日游擊戰爭領導幹部參考。毛澤東將襲擊分為兩種:一是針對駐止敵人的襲擊,一是針對行動中敵人的襲擊。「游擊戰爭取得最大勝利的時機,還以襲擊正在行動中的敵人為多,所以游擊隊不應放棄一切當著正在行動而又條件適合的敵人的襲擊機會。這種襲擊按其性質都是遭遇戰,但分埋伏與急襲兩種。埋伏是預期性質的襲擊,但採取埋伏的形式。急襲是不預期遭遇而發生的,採取急襲的形式。前者是游擊隊的重要戰術」。[63]由此可見,毛澤東將襲擊作為戰術思想來處理,而不是從純粹軍事學的角度來界定襲擊,在此種思想指導下具體的戰術動作,可能是對駐止敵人的襲擊,也可能是伏擊,或者是急襲。
1938年1月25日,八路軍總部發布關於戰術原則的訓令,其主要內容包括:「2、突擊運動中的敵人,並且主要的是突擊其後尾部隊而不是突擊其先頭,主要是採用伏擊……4、對敵人的進攻與衝鋒,應保持著高度的突然性質,突擊一開始,應最迅速堅決的、猛烈的、連續衝鋒,殲滅敵人,迅速乾脆解決戰鬥。……5、當發現敵人已佔領陣地,已站穩了腳,無消滅的把握時,應迅速脫離戰鬥,轉移突擊方向,以免被敵吸引,消耗我之兵力與兵器。6、自己行動應極端秘密,應利用昏暗、夜間接近敵人,與敵人一經接觸,應堅決迅速向敵衝鋒,火器主要是用來直接補助近距離的戰鬥,而戰鬥過程主要是白刃戰」。[64]
八路軍總部關於戰術原則的訓令,得到了各部隊軍事主官的高度認同。1939年4月,劉伯承總結抗戰爆發以來一二九師作戰經驗時強調:「游擊隊的戰術,通常是突然襲擊運動或駐止之敵,特別是襲擊運動之敵,所謂伏擊與急襲者是[m1] 。伏擊又是其中最好的手段,雖對優勢敵人也可採用。」[65]1939年10月,彭德懷指出,襲擊是八路軍戰術指揮原則。[66]1940年7月,在晉察冀軍區高級幹部會議上,聶榮臻要求部隊,「對敵戰術上要多用伏擊與襲擊」。[67]
由於戰爭是敵我雙方的互動,八路軍戰術目標的達成並不僅僅取決於八路軍將領的主觀願望,也取決於日軍的戰術動作。根據周士第的記載,1937年9月至1938年6月,一二〇師各部重要戰鬥共計240次,襲擊敵人次數50,被敵人襲擊次數12,其他戰鬥方式178。其他方式是伏擊、進攻、遭遇戰、運動防禦等,但最多是伏擊戰。[68]據晉察冀軍區1940年1月統計,其路西[m2] 各軍分區自軍區成立至1939年12月底,共計作戰1032次:其中截擊371次;襲擊239次;被襲擊30次;伏擊156次;擾敵88次;急襲56次;反襲擊16次;被伏擊3次;敵反襲2次,被急襲1次;破壞66次。[69]襲擊、伏擊、擾敵、急襲、破壞等占晉察冀路西各軍分區戰鬥總數的59%。由此可見,在百團大戰之前,八路軍各部對日偽軍作戰,主要是採取積極主動的襲擊戰術。
八路軍將領在諸多戰術中更看重伏擊。左權指出:伏擊「特別對於我戰術修養較弱之軍事指揮者,不僅給了多方面的方便,而簡直是非常重要的戰鬥措置。」[70]劉伯承也認為:伏擊預先從容展開了兵力兵器,彌補了缺乏戰術素養的指揮員的弱點,確是一件很有利的事。[71]因為伏擊至少達成了兩個目的:
其一,在某一點或面絕對優勢兵力或火力的集結。徐向前認為儘管日軍有著技術、火力上的優勢,但是,「火力的優劣,並不是絕對不變的,還有它相對的一面,就是說,雖然在全局上我們的火力是劣勢,但在某一點、某一瞬間,我們如善於組織配備和使用火力,把火力集中在最緊要的地點與最緊要的時間還是可以在某一點上形成優勢的」。[72]彭德懷要求進行襲擊時:「在有利目標的條件下,用高度密集的火力,突然給敵人以重大損失,在幾分鐘或幾秒內大量殺傷敵人」。[73]
其二,加強隱蔽,縮短攻擊距離,迅速實施白刃戰,增強戰鬥的突然性,抵消日軍技術優勢。徐向前主張:「在決定勝負的時機,造成絕對優勢的火力後,採取突然的短兵火力襲擊,在幾分鐘的瞬間,各種火器象暴風雨般地給敵以極大打擊和殺傷,緊接著在敵人惶恐失措,隊伍混亂,死傷狼藉之際,在其火炮未曾就位,機關槍未曾射擊之前,我即迅速投入衝鋒,進行肉搏,予以徹底殲滅。」[74]彭德懷要求部隊:「在未與敵接觸時必須秘密隱蔽,使敵不發覺,一接觸時,要突然投入戰鬥,白刃衝殺,與敵混戰,使敵人的優良兵器不能發揮作用。」[75]
事實證明,如果伏擊戰術的目的達成,其作戰效果最為顯著。一二九師三八六旅陳賡旅長在日記中對七亘村伏擊戰做了如下記載:「近山率部仍在原地待機伏擊敵人,便衣隊在東石門村一帶活動。17時接近山報告,伏擊成功,計繳獲騾馬300餘匹,滿載軍用品。……敵人死不繳槍,全部擊斃,約300人。……晚又接便衣隊報告,在東石門村伏擊敵人,將敵步兵2連擊潰,繳獲甚多,催我派人運勝利品。終以敵2連兵力反攻,我僅20人,棄勝利品登山。結果斃敵34人,我(便衣隊——引者注)無損傷。這次傷亡僅10餘人。」[76]由此可見,這次伏擊極其成功,敵我人員損失比例在30:1;不僅如此,大量的繳獲足以彌補戰鬥的消耗。
冀中軍區抗戰三周年戰術經驗的總結,對不同作戰方式的效果進行了比較(見表2)。在各種作戰方式中伏擊的戰鬥效果最為顯著,敵我傷亡之比例高達7:1。
資料來源:《三年來堅持冀中平原游擊戰爭關於戰術問題的參考》,第八路軍第三縱隊司令部1940年8月印,第31頁;該資料由中國人民解放軍高等軍事學院1959年5月翻印。
1942年10月,劉伯承對太行區部隊7月至9月戰術動作總結,分析了不同戰鬥手段的效果(見表3)。其中伏擊、襲擊、破擊三種作戰類型總計57次,佔55%。劉伯承認為:以伏擊為最能以小的犧牲換取大的勝利,以襲擊、破擊、反襲擊次之,以遭敵襲擊和被迫應戰為損失較大最不合算。[77]
在裝備、技術、兵員素質等方面遠遜於日軍的情況下,八路軍將襲擊作為游擊戰爭的基本戰術,這保障了八路軍較高的作戰效能。日軍對此深有感觸:「共軍機動的游擊戰術極其巧妙頑強,是我治安之最大癌患。」[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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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為如此,百團大戰之後中共無條件轉向了全面的游擊戰。如毛澤東1941年7月所強調的:「敵我軍事技術裝備懸殊太遠,我人力,物力,地區,彈藥日益困難」,「假若不顧一切犧牲來動作,有使我們被打坍,不能長期堅持根據地的可能」。「因此我們採取鞏固敵後根據地,實行廣泛的游擊戰爭,與日寇熬時間的長期鬥爭的方針,而不採孤注一擲的方針」。1943年3月,劉少奇仍然強調:大規模的正規作戰,「不可能獲得任何重要的結果,那就可能在一個或幾個戰鬥中即基本上被消耗或有極大的削弱。」總之,要「熬時間的長期鬥爭,分散的游擊戰爭,採取一切鬥爭方式與敵人周旋,節省與保存自己的實力,以待有利的時機」。這對於中共而言,既是無奈的,也是現實的,但何嘗不是智慧的選擇呢?
齊小林,中共中央黨校黨史部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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