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假裝有愛,一個假裝有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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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是想著去說些什麼,但卻老是無從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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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妹
黑白灰
陳奕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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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年少青澀的時候,有一個男孩經常會在晚上打電話給我,一不小心就會聊到深夜。
我覺得他是喜歡我的,只是我們誰都沒有說出口。
終於有一天,他牽著另一個女生的手出現在我面前,說,今天天氣不錯,不是嗎。
我在心裡說,是啊,好得跟世界末日似的。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個夢,夢到我表白了,他也答應了。我有點欣喜若狂,難以置信。夢裡面他說:傻瓜,不信你可以捏自己臉呀。我照做了,然後我就醒了。
後來我反省這段關係,才知道,這就是傳說中的曖昧。
許多年後,我和他偶然聊起曾經的心情,他略感意外地坦誠道:
很多時候別人聯繫你,主動找你,其實並不是因為別人喜歡你,而是因為他們容易感到寂寞,所以喜歡找願意聽他們說話的人。對不起,讓你誤會了。
這就更慘了,你以為對方是在跟自己曖昧,結果發現他壓根連那想法都沒有過,只有你獨自在那歡喜與落寞。
所以,愛情到底是什麼模樣呢?是想起來有種特別的感覺,還是見面後有種尷尬的情景,我不知道。
曾有人說過,愛情就是你一出場,別人都顯得不過如此。
那時候,我們最懷念的是高中暗戀的時光與被暗戀的滋味;那時候,還是在和大學室友走在大街上聽著她們談起自己男朋友的那時候;那時候,或許就是那個屬於曖昧的時代。
許多人跟我說,談什麼戀愛,不如單身,沒有什麼束縛,也有屬於自己單獨的時間。也有人說,男朋友可以陪她一起吃飯一起聊天。
都有自己的好處吧。是的,有好處,我每次都這麼回答,不知是在安慰自己還是在敷衍別人,我不知道。
有時候赤裸裸的對別人說跟哪個異性同學關係還不錯,那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們從初中就認識了,每次聊天全是互懟就好像演了一場話劇一樣,費腦子有著自己的小心思。
這樣的描述後來卻發現是誤導了別人成全了自己,是不是真感情,我不知道。
愛憎分明的人生活的不一定不艱辛,這個我知道。
把被愛當做了理所當然,把不愛當成拒絕別人的理由,任由時光荏苒,嘲笑自己的不後悔。
愛和愛著是兩種不同的感覺。
愛,一般意義上的愛情,它可能是一瞬間的鬼使神差。你今天沖我笑的樣子很帥,我覺得你偷偷吐舌頭的樣子很可愛。於是我為你心動了。
而愛著,更像是一種姿態。今天我沒有被你「電」到,但習慣使然,我做了你愛吃的菜,給你準備你明天要穿的衣服,關心你就像關心自己一樣,甚至我自己都覺得我是滿懷著愛意來做這件事的。
你能夠每一分每一秒都陷入愛著一個人的感覺里嗎?
誠實地說,我自己是沒有辦法做到的。無論是面對誰,最親密的家人也好,最體貼的友人也好,內心深處,偶爾會閃過一絲微妙的感覺,覺得身邊的人太熟悉,你張張嘴我就能猜出你要說什麼。這種感覺叫無聊。
如果愛一個人像我們想像得那麼感人至深,你會在愛里覺得無聊嗎?
長時間地去愛一個人,更像是一場戰爭。如果彼此都希望這段感情能維持下去,那我就能愛得輕鬆一點,因為你對我的關愛,能化作我愛你的動力。
我認為只要一段感情或者關係還沒有結束,我們就有責任與義務去約束自己的行為,而不是一句「不愛了」了事。這是對自己與愛人的不尊重。
那麼既然不是愛情,是什麼支撐我們保持著「愛著」的姿態走下去?親情嗎?也許,但我覺得不完全對。
要保持「愛著」的狀態,需要的是對一段感情負責任的心,對對方性格或者情緒上的小缺點的體諒,對「愛TA」這件事情的執著,還有最重要的一點:兩個人都要有繼續這段感情的信念。
生活中我們也很難懂到底是友誼還是愛情的樣子,被曖昧這個詞牽絆似乎是常有的事。
愛情的樣子也大概就是這樣:在一起、分開、在一起,算了還是分開還是在一起。或許我們把這種感覺當作了習慣,但只要後半生是幸福的就好。正如17年最流行的那句,兜兜轉轉還是你。
我知道你愛自己,我知道你愛別人,我也知道我愛自己,我也知道我愛別人,只要是你愛著的別人是我,我愛著的別人是你就好。
習慣、珍惜、相敬如賓,這也可能又是愛情的另一種模樣,尷尬而又不失感覺。
文字 | 小蘿蔔頭
編輯|sandm柒少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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