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給迷茫時代的自己
時間在平淡中熬成一碗溫熱的粥,漸漸空閑下來的我,也應該試著去體會、去創造、去嘗試新鮮的生活和態度。羅振宇在《迷茫時代的明白人》中寫道:保持旺盛的好奇心,取得正當的財富,贏得他人的尊重,做最具體、最實在的事情,而且勤奮地去做,而不去空談大道理。這就是我認為的最有尊嚴的生活。
有人聽說過「費馬大定理」嗎?無意間在某個角落再次看到這個詞,勾起我強烈的好奇心,10多年前,我還是名小學生的時候,在某一個電視節目上第一次聽說費馬大定理,這明顯超出我理解範圍的科普知識,時過這麼多年,偶然間的聽聞,你會有一種很熟悉的親切感,雖然我依舊不知道這是什麼意思。於是,拿起電腦普及一下知識,好像我已經很清楚的在對科學進行不斷挖掘。這就是我的缺點,我自己都騙了自己,好像我真的知道一樣。
費馬大定理,又被稱為「費馬最後的定理」,由法國數學家費馬提出。他斷言當整數n >2時,關於x, y, z的方程 x^n + y^n = z^n 沒有正整數解。被提出後,經歷多人猜想辯證,歷經三百多年的歷史,最終在1995年被英國數學家安德魯·懷爾斯證明。感興趣的朋友可以去了解一下,雖然我依舊模模糊糊,可是有些東西真的很值得深思,一件生活中求知的小事情,我彷彿思考很多,學到很多。
我們都有自己的愛好,小的時候,那種沒有任何功利動機,只是為了好玩才去喜歡的愛好。只是生活如此殘酷,以愛好謀生是如此之難,我們才不得不放棄。由此,才對那些能夠堅持並最終成功的人頂禮膜拜,他們就是傳奇,一個從粉絲到超級巨星的傳奇。
到了現階段的我們,00後開始嫌棄98年是老女人的時候,對於我而言,腦袋裡面閃過一個糾結的英文單詞「what」!感覺這個時代是我們拼盡心力從80後的手中爭取到的主動權,還沒開始,這個時代就不在屬於我們了,我們也隨著證明90後不再是頹廢的一代的呼喊中退出了這歷史舞台。還沒摸索到如何在這紛雜的世界存活的方式,就必須挺起肩膀偽裝這個迷茫時代的自己,我們是伴隨著互聯網成長的群體,在互聯網的影響下我們也逐漸形成了特有的思維方式。
以前參加所謂的選秀節目,每一個人都很謙卑,提及參加節目的原因大多為了夢想或者曾經某人某事的影響,那種被放大的情懷,好像很容易讓人接受,即使失敗了,也無非就是過程比結果重要,努力就好等等之類的話,好像並沒有哪裡不妥。而如今的類似的比賽,早就不需要「情懷」的真實了,以今年夏天的「中國有嘻哈」為例,雖然最近被封殺,被整改的很多,我也不是非要在風口浪尖談論自己觀點,我是整期都看下來的,除了一首首說唱以外,還有就是逐漸衍生出來的真實這個詞似乎壓倒了所謂的情懷。為什麼參加比賽,大多回答都是我要提高知名度,漲漲演出費。亦或者是搬進大高樓、賺錢搬到市中心等未來展望,提及結果時大多的態度都是我是最棒的,其他人都是垃圾之類的對白,然而依舊被大眾接受,放到幾年前肯定被互聯網的口水淹沒的無影無蹤,而如今,好像我們也都知道他們說的就是真實的想法,誰不想用自己的愛好養家糊口呢?前幾年那些「奇葩的網紅」換到這個階段說不定就是所謂的明星了。所有人的態度都是:真實很可貴、這年頭敢說真話的人越來越少了、不要用虛偽蒙蔽了你。既然這樣,過幾年,又會是什麼樣的觀點存留在這紛雜的世界呢?
我沒有自己的態度,對於任何一個時代的到來,我想都有它存在的意義,我都能接受,好的壞的,我很少公開表達自己的觀點,一方面是怕特立獨行被批判,誰還沒有幾個奇葩的腦洞,另一方面又怕觀點顯得牆頭草,隨波逐流,被認為是跟風的表現,沒有頭腦和思考。怕就是怕,這同樣又是我一個缺點,那又能怎麼樣呢?
同時,有句俗話說得好,「人生貴有一技之長」,能夠存活在這個迷茫時代裡面,終究是有點本事,可又回到文章前面涉及的,愛好能當飯吃嗎?誰不想每天都工作的自己興趣愛好中呢,這樣還會有討厭加班這一說嗎?顯然不會,不過,現實之所以殘酷,就是因為在悄無聲息中破壞你最崇高的興趣。
知乎上看到這樣一個例子,一個喜愛設計的朋友,憑藉著自己的努力終於找到一個設計職位,最開始胸懷大志滿腦子都是各種設計大師的作品,野心勃勃的想闖出自己的市場,讓自己的設計風格被更多人欣賞,不過進入崗位前也給自己打了預防針,心想如果再不濟也可以像那些現在世界上優秀的自由職業者設計師們,設計出不那麼性冷淡還帶著時尚年輕元素的設計.但是最後結果還是比較....怎麼說呢也不能說慘吧,只是他最後知道設計(尤其是在中國)不是一個創造業,是一個服務業。如果客戶能在3改內最後定稿並且還保留著他認為的一些自己滿意的設計元素的話,他就已經很滿足了。
還有個例子不是朋友,而是聽聞的吧,不知道多不多,但是肯定存在,健身行業中,教練這個職業大家一定不會陌生,很多教練精心打造自己的身材,努力磨練技術,參加比賽拿獎。但是當了教練後,發現上級對他們的要求除了能賣課以外其他都不是很關心。
上面是不好的,但是他們的錯誤可以集中體現在興趣和目標職位不一致。第一個興趣是享受像大師一樣無拘無束的設計,但是目標是個服務業。第二個是享受像職業運動員和名聲已經大震的訓練員一樣傳道授業,但是目標職位是個做業績的。所以規避以上這個比較致命的問題,不以賺大錢為目的的情況下(或許過一段時間後會有賺大錢的可能性),把興趣變成職業會非常享受。
所以,其實我早就知道哥德巴赫猜想是怎麼證明的,只不過這空間太小,寫不下。這種惡搞方法我是跟費馬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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