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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洪大道} 莊子的命運觀

原標題:{葛洪大道} 莊子的命運觀



命運乃人類文化主題,東西方文明都很早即關注到它。人類所關注者當然是自己的命運,它可用以言說人類整體之發展走向,也可用來描述人類中部分群體,比如一個民族、一個職業群體的長期禍福;然而只有用它來敘說個體人類,即單個人的人生歷程與結果時,往往才最為動人。

現代漢語「命運」一詞實由兩個相矛盾的關鍵點構成——「命」與「運」。「命」乃以一種確定性眼光看人生,比如說張三命中注定要如何,哲學家稱其為必然。依古典的理解,這種決定性、強有力地影響個人人生方向、幸福關鍵的確定性力量,往往並非其本人,而是冥冥之中某種神秘的巨大力量,比如老天爺。「運」則正好相反,指人生歷程中意外、偶然出現,完全不明其究里,卻能給個人的人生方向與終點造成致命影響的外力因素,即「運氣」,哲學家稱其為偶然。「運」的視野是一種不確定性視野,傾向於相對主義、懷疑論地看人生。然而,人生乃至這個世界的神秘、絕妙之處正在於:你完全可以同時用「命」(確定性或必然)與「運」(不確定性或偶然)這兩副截然相反的透鏡來解釋自己或同類的命運。換言之,對於發生在你身上的同一個故事,這兩種截然相反的闡釋角度都能說得頭頭是道,令你不得不服。古希臘神話中的「命運女神」們正是這樣一群活寶:她們最喜捉弄世人,一會兒讓你大喜過望,過一會卻又讓你大倒其霉,真可謂喜怒無往、暮四而朝三。可對她們的如此做派,人類又實實地無以奈其何!且看莊子所講述的命運故事。


魯國有個叫單豹的,山居而飲水,從不與人爭利,活到七十歲卻面色如嬰兒。不幸遇到老虎,因飢餓而撲殺了他,把他給吃了。又有一個叫張毅的,身邊的人無論貴賤,都與他們交好。可是,此人年僅四十便因得了內熱之病而死。


有個名叫孫休的人,拜訪子扁慶子說:「我居於鄉里,不自揚己善,別人卻說我不修德,遇到危難不急於表現自己,別人說我無勇氣。我種地遇不上好年景,服侍君主遇不上好世道,客居於鄉里,被放逐於部州,我這是有何過錯得罪了上天?我孫休怎麼會遭遇如此命運?


所謂命運,就是嚴重影響個人人生方向的事件或外在因素。若據上面命與運的區別,莊子這裡主要從「運」的方面,即嚴重影響個人人生走向與禍福的不確定性外在因素角度談論人生。單豹一世與人無爭,眼看已然高壽,不意卻遭此橫禍。張毅友善所有人,卻年輕早死。孫休自述算不上個壞人,卻諸事不順,老天好像一直在與他作對。這到底是為什麼?沒有人能說清。此類遭際,中西皆然。依《聖經》,約伯是個對神極為虔敬的人,富且善。卻意外地連續遭受到失子、喪財與病痛的三重打擊,因而不免在神面前大發牢騷:

你手所造的,你又欺壓,又藐視,卻光照惡人的計謀。這事你以為美嗎……你的手創造我,造就我的四肢百體;你還要毀滅我。


太史公司馬遷也曾對善惡與命運的關係有過如此浩嘆:


有人說:「天道無親,常與善人。」像伯夷叔齊這樣的人,算不算善人?他們如此積善素行卻餓死了!孔子的七十個徒弟中,孔子獨賞顏淵之好學,可是顏淵總是受窮,連粗食都吃不飽,又死得早。老天到底怎樣報答善人?大盜跖整天殺害無辜,食人之肉,暴虐無度,聚眾橫行天下,卻能善終,這到底是咋回事?此乃突出的善惡不報之例。至於近世,行為不軌、專破底線,卻終生享樂,數輩富貴不絕。有人為避惡而出走,小心寡言,事事依理而行,為公義而出手,卻遭遇災禍者,不可勝數。我很困惑:若說這個世上有天道,到底對不對?


可見,無論中外,人們都很早就發現了命運的不確定性,特別是通過善惡因果間的不確定性深刻地感受到命運的「不公」——善無善報,惡無惡報。到底該如何對待此種現象?我們可對此現象略作哲學性分析。


根據上面《莊子》、《聖經》與《史記》提描述的現象,我們似乎只能得絕對化相對主義結論——這個世界毫無道理可講,善惡因果間毫無任何聯繫,因而揚善懲惡是不必要的,我們盡可棄善而行惡、以惡求福了。這真的靠譜嗎?

單豹從不與人爭利,活到七十卻遇虎而亡。到底該如何理解這回事兒?我們能說一個好人就一定不會遇到猛獸嗎?不能。問題在於:行善與否,和在野外環境下是否會遇到老虎,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人生事件。把兩種本不屬於同一範疇的事件拿到一起來討論,這本身就成問題。如果分別討論這兩種性質不同的事件:其一,總是損人利已者,會不會更有可能受到社會懲罰或遭受害人的報復;其二,在野獸經常出沒之地,一個人到底是小心點還是粗心點更好?這樣的討論就更易得出於人有益的結論。作為哲學家,莊子在此將完全不同性質的事件放在一起討論,犯了思維不清、邏輯混亂的毛病,因而並不能使人更明白,只能讓人更糊塗。


由於上面提及的諸多案例,總給人一種善惡因果錯亂的印象,即善行不一定有善果,好人不一定有好報。那麼,我們是否可據此而得出截然相反的結論,比如,惡行一定有善報?作為善人的單豹,不幸而給老虎吃了,這是否就是我們棄善的充分理由?我們可以自問:是否所有好人都給老虎吃了?凡被老虎吃了的人中,絕無壞人?恐怕都不是。我們所能得出的結論可能是:好人單豹受害於虎,完全是一種偶然,是一種小概率事件,這與其行為之善惡無關,更可能與其小心與否有關,當然也可能純屬偶然:小心的不一定絕對不會與猛獸相遇,粗心者也不一定絕對會碰到老虎,即使相遇了,也不一定必死。善人張毅早早因病而死,亦屬此例,是將生理現象與社會性事件混為一談的謬誤。


善惡行為(是否不合理地損害他人利益)與善惡結局間的聯繫,本來是一種社會現象,無需與自然界偶然現象掛鉤。那麼,純社會領域中的善惡因果情形又如何呢?


孫休一生嚴謹慎卻一生坎坷,世上誠不乏其例。但是,我們是否據此即可得出人類社會中個體的善惡行為與其結果之福禍毫無關聯的結論呢?我們可自問:就自己的經驗與歷史的記錄,是否世上所有好人均遭遇惡報,是否所有惡人均得到好報呢?恐怕亦非事實。誠然,善惡因果間僅非絲絲入扣般地關聯,可也絕非毫無關聯,或絕對地截然相反。放棄「絕對」或「必然」性要求(如前所言,本來,影響人命運者,同時有確實性與不確實性兩種因素),改用「概率」或「可能性」概念來考察上述現象,也許能得出更清晰的結論。在人類社會領域內,我們對比兩種情形:其一,與行惡者相比,與人為善者,是否更易於得到他人的認可、幫助,因而成功機會更多,人生道路更可能順利些?其二,與行善者相比,絕對自私,總喜損人利己者,是否很易遭到他人之厭惡、抵制,甚至報復,因而其人生道路更可能遇到坎坷,甚至失敗?因此,只要我們能得出如此認識:在人類社會範圍內,善的行為與福的結果關聯度更高,惡的行為與禍(僅指人禍,諸如受到抵制、懲罰與報復等)的結果關聯度更高,便可以了。


達爾文根據對動物界與人類原始部落的觀察,就發現了倫理與法律秩序,即善惡之別,揚善懲惡信仰對於維護人類社會的重要性,他如此總結歷史經驗:

如果殺戮、搶劫、欺騙等公行,沒有一個部落能維持在一起。因此,此類罪行總是在部落內部受到限制,並永遠冠之以惡名。


相比於莊子的觀察,顯然達爾文的結論要更靠譜些。人類社會中確有善惡因果間存在錯亂的情形,因而難免會動搖人們對善的信仰,甚至出現了「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人生信條。然而,人類各民族文明史的經驗證明:揚善懲惡才能維護基本社會秩序;以善求福、遠惡以避禍,方是人類社會之常態;善與福行、惡常招禍才是人生之大概率事件。因此,迷信倫理相對主義(因善惡因果聯繫之相對性導致對善的絕對失望,對惡的放肆追求)信念,進而崇拜以惡求福、互害互欺式的小聰明,實非致福持福之道。相反,以嚴謹的法治與自覺的善行謀求社會和諧、個人幸福,才是真正的哲學理性、文明良知與人生智慧。


【來源:大眾網;作者:司馬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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