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朝,如果你犯了這一種罪,即使擁有丹書鐵券一樣也救不了你!
丹書鐵券——在民間又被稱為「免死金牌」,是皇帝為了嘉獎那些為國家立下過不世功勛的文武大臣的一種憑證,目的是可以免死。也就是說,擁有丹書鐵券的人如果不小心犯了殺頭的大罪,就可以憑著丹書鐵券免除死罪,逃過處罰。
丹書鐵券最早源於漢朝,一直都被視為免死的「至寶」,可是到了明代,丹書鐵券似乎逐漸失去了效力,有時候大臣即使擁有丹書鐵券一樣免不了被處死的下場。特別是明朝著名的開國功臣李善長,朱元璋親自賜給他丹書鐵券,最後還親手把他殺了。由此很多人就認為朱元璋恬不知恥,自己打臉,帝王的權威說變就變,擁有免死金牌照樣想殺就殺。後世的文章也是一片罵聲,認為丹書鐵券對於帝王只不過是一張廢紙而已。
事實真的是如此嗎?其實不然。明朝的丹書鐵券有時候無法免死,是因為在明朝有一種罪丹書鐵券也免不了。也就是說,在明朝,如果你犯了這一種罪,即使擁有丹書鐵券一樣也救不了你。
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丹書鐵券到了明朝到底發生了什麼變化,又是哪一種罪連丹書鐵券也免不了呢?丹書鐵券始於漢高祖劉邦,最早其實並不具有免死的功能,而是作為一種晉封王公的憑證,後來才發展成為具有免死的功能。皇帝將功臣的名字,立下的功勞命人用硃砂寫在特製的鐵板之上,因為硃砂又叫「丹砂」,因此得名丹書鐵券。丹書鐵券做成之後,為了防止假冒,還要從中間分為兩半,朝廷保留一半,被賞賜的人留一半。要用的時候需雙方拿出各自的一半,合在一起辨明真偽,方可起到免死的作用。
從漢代開始,丹書鐵券的制度被一直延續了下來,後來的北魏,隋唐都向開國功臣頒發丹書鐵券,並且逐漸形成了一種制度。而且丹書鐵券的功效還在不斷的變大,最典型的就是免死的次數增加,由最初的一次發展到最高三次,可能是受中國人「事不過三」的傳統思想影響,丹書鐵券的最高免死次數也就三次。
頒發丹書鐵券本是一種激勵大臣為國效力的好事,可是也由此引出了不少的麻煩,因為丹書鐵券雖然延續了多個朝代,但是卻沒有一個嚴格的國家法律對丹書鐵券加以約束,導致了很多得到丹書鐵券的功臣的後代憑藉丹書鐵券胡作非為,肆無忌憚,甚至鋌而走險危害皇家的統治。大家所熟知的水滸英雄小旋風柴進,因為擁有丹書鐵券,即使加入梁山謀反的隊伍也可以免於處罰,最後得以善終。
到了明代,與眾不同的朱元璋深刻的看到了歷代丹書鐵券的弊端。朱元璋並非常人,他沒有因循守舊,依樣畫葫蘆,而是將丹書鐵券真正的作為國家的一種獎勵制度,納入了國家的法律體系。這是朱元璋非同常人的高明之處,也是今天要說的重點。
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後從法律上對丹書鐵券做了以下規定:一是授予對象只限於因為立軍功,被晉封為公、侯、伯爵的大臣。二是丹書鐵券不再是千篇一律的大家一致,而是分為了七個等級,按功臣的等級發放。
除此之外,明代的丹書鐵券最大的變化是免死的功能和範圍。與前幾朝相比,朱元璋明文規定,下面兩種情況不能免死:一是、謀逆不宥,只宥其他死罪;二是、丹書鐵券不能用於子孫免死。簡單點說,也就是丹書鐵券只能用於自己免死,子孫無效,最重要的是如果是謀反的罪,丹書鐵券是不能免死的。
結論就是,在明代犯了謀逆的大罪,丹書鐵券是免不了死罪的。如果你犯了謀反的罪,即使擁有丹書鐵券一樣救不了你。回過頭來看朱元璋殺李善長的事件,李善長牽涉胡惟庸謀反,所以丹書鐵券無法免除李善長的死罪,同時丹書鐵券對李善長的子孫沒有作用,結果朱元璋名正言順的殺了李善長及其子孫。
現在你明白了在明朝犯了哪一種罪丹書鐵券也救不了吧,這也是我們經常誤以為明朝的丹書鐵券無效的原因!
TAG:明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