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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字論命十神之七殺——官殺混雜和官殺制化

八字論命十神之七殺——官殺混雜和官殺制化

有製為偏官,無製為七殺,易於攻身制身。

日元強七殺強,取食神制殺,是「才勝德」的人物。日元弱七殺強,取正印化殺生身,是「德勝才」的人物。即是「眾殺猖狂、一仁可化」。官殺混雜時,尤需正印,即是「印解兩賢之厄也」。

日元強七殺弱,有食神制殺,乏財通關則主懷才不遇,貧賤窮困。日元弱七殺強,大運行日元強旺之地,以乙、丁、己、辛、癸干日生者為佳。五陰乾的生命力忍克,不畏殺制。七殺旺復行殺地,立見凶災。此乃日元弱七殺強,原局無印化殺,制重再行制鄉,必七殺慘酷無恩,攻身無情。

七殺重見,性好扶弱挫強,固執不納忠言。暴戾兇猛,嗜酒好色。原命殺重殺多,若印梟少而日元衰弱則無此凶性。表象懦弱誠實、謹言慎行、無能無為。內實性惡情燥、剛愎自用、乘勢妄進。

身殺二仃而殺有制,則假殺為權必貴。日元強而財滋弱殺,富貴佳造。

日元弱而殺旺逢財,貧困多厄,甚至遭殺身橫死之禍。需有印梟泄化而殺印相生,功名顯達,事業發展。

已有七殺,不宜再見正官。官殺混雜,災劫四伏,易犯官司牢役。或逆多順少,易流於邪惡歧途。需有傷食制合七殺或傷食制合正官,亦是富貴之人。

官殺過多,干不透印,歲運遇正偏財助殺,慎防災傷。再遇七殺或傷食盜泄則克泄交加而至,必夭折亡身。若原命干透七殺,其危減半。七殺同柱,並見魁罡與日刃,為武職建功。

七殺浮露於年月,有福亦淺。惟時獨存,得貴而性直不屈。日支坐殺,性急心智,聰慧敏捷。七殺多見,既無傷食制克,又無劫刃相合,為人陰險奸詐,損人之心常存。

殺食刃俱全,貴而而不永。雖主榮達,以食前殺後而妙。否則,殺前食後,為多成多敗。

七殺坐日刃,獲權。坐日祿,被友拖累。同柱皆七殺,六親緣薄。

女命之七殺論命運:

七殺坐日元長生,女中能人,必配佳婿,夫必富貴居一。

七殺坐日元沐浴,夫風流好色。坐桃花逢沖,有婚變之慮、凶兆。坐空亡,夫緣薄,易為棄婦遭冷落。

七殺過多,失節失貞之婦,子嗣則女多男少。

同柱皆七殺,六親緣薄。殺食刃俱全,才高必奪夫權。

七殺逢三刑,夫妻失和。原命地支官殺被合,有情人暗夫,紅杏出牆。

八字論命十神之七殺——官殺混雜和官殺制化

官殺混雜的宜忌:

1、用財生官之局,忌殺相混。此是忌殺耗財而財泄之害。用印化官之局,不忌殺混。此是「印解二賢之厄」,「眾殺橫行,一仁可化」。

2、用食神制殺之局,殺重製輕,忌殺重更忌官混。殺輕制重,宜扶殺不忌官混。

3、身殺二仃之局,以印泄化七殺優於用食神制克七殺,即化忌法優於制忌法。日元弱七殺重,忌官混助殺,忌殺亦忌官。日元強七殺輕,最喜官殺制之,即「財滋弱殺」,不忌官殺相混。

4、取決於天干陰陽、性情、和月令:

例如:

壬水日元生於秋冬,臨生、旺之鄉,支成水局旺盛。喜戊土七殺以成堤防圍水,忌見己土官星。己土卑濕,不足以制水而能夠濁水,使壬水混濁不清泛濫成災。此種喜殺忌官,乃戊己陰陽屬性決定。

丙火日元見壬水為「日照江湖」而相映成輝,見癸水為陰霧障日而不雨不晴。此種喜殺忌官,乃丙火天乾性情決定。

庚金日元生於七月,月逢建祿。氣候三陰,佘熱尚存。必須丁火方能鍛煉,丙火無用。此喜官忌殺。生於八九月,庚金日元剛銳,非丁火鍛冶不能成器。但是天氣肅殺漸寒,無丙火照暖豈能調候。喜丙丁互見,官殺相混,乃月令氣候決定。

其餘天干逢官殺混雜的宜忌,均可依例類推。

官殺混雜,除財官相生命局宜官清透,忌七殺混雜外,其佘都是官殺重克制日元大過為忌,並非官殺自身混雜為忌。用制、用化、用合均可,其中制與化不宜兼用,慎防傷食與印梟造成交惡。

原局官弱喜殺助官,殺弱喜官助殺,此為「同流同止」。

八字論命十神之七殺——官殺混雜和官殺制化

官殺的制化:

正官系日元的福身之物,普遍狀況下,不宜受到損傷。若是原局官多變殺,則可傷損。七殺為日元的攻身惡煞,從而,古籍命書均有「有殺先論殺 ,無殺方論用」的論述。

1、七殺無單用者,必須分別與食、財、印相連。用殺之法,制用食神,化用印綬。身強殺淺,假殺為權,喜財滋殺,忌食制殺。身強殺旺,用食制殺。身弱殺強,用印化殺。身殺二仃,陽刃與七殺同見,最宜殺刃相合,不合卻須印綬通關而調和。

2、食神制殺忌偏印,當是食神為用的命局。(以食神泄秀或調候)。原局偏印與食神互見,偏印成奪食之梟神。

3、用食神和傷官制殺的效果,同樣取決於天干陰陽、性情和月令。

甲木以庚金為七殺,茌冬令及初春,宜丙火食神釧殺並調候。茌秋令宜丁火傷官制殺,丁火能鍛庚金。

乙木以辛金為七殺,在秋冬,宜丁火食神制殺。忌用丙火傷官,丙辛相合,丙逢辛反怯。

丙火以壬水為七殺,宜戊土食神制殺。忌己土傷官,己土濁壬、晦丙。

丁火以癸水為七殺,宜戊土傷官合殺,冬令尤佳。

戊土以甲木為七殺,宜庚金食神制殺。

己土以乙木為七殺,宜庚金傷官合殺。

庚金以丙火為七殺,宜癸水傷官制殺。稍忌壬水食神制殺,「壬丙輝映、水輔陽光」。

辛金以丁火為七殺,宜壬水傷官合殺。

壬水以戊土為七殺,宜甲木食神制殺。乙木傷官制殺力小。

癸水以己土為七殺,宜甲木傷官合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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