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十六歲遇到的人,希望你能陪我到終結
(圖片來自網路)
就在你說今晚的九點半,安不安之,如期而至。
從十六歲到現在,跟寶哥在一起的日子進入了第七個年頭,這段時光霸道的佔據了我短暫生命的三分之一,很輕快也很厚重,想絮叨絮叨。
//初戀來的很早
原生家庭的不牢固導致我一直都把無處安放的情感寄托在某個人身上,其實就是為早戀找個借口罷了,沒錯,初戀來的很早,但不是寶哥。
初戀對很多人來說是不能逾越的羈絆,或讓你怨恨、或讓你成長。但於我,那些久遠的像是上輩子發生的事情,以至於現在想起來時,像是與我無關。他是個社會習氣很重的人,跟他在一起的時候,我變的驕縱、無理、暴躁、甚至忘了什麼是最基本的寬容和善良。經歷過叛逆青春的人應該都懂吧,過分的橫行霸道無法帶來真正的滿足感,時間久了之後,我開始討厭被別人害怕的自己,開始覺得無趣甚至生厭。現在想想,那時的兩個人湊在一起無非就是為了虛張聲勢罷了,談不上情更說不上愛。
//對他心動的那一秒
遇到寶哥的那年,我們16歲,高中一年級。
他很安靜,我很聒噪,不管從任何角度,應該都不會把這樣的兩個完全不同的人分在一起吧,所以在剛開始的半個學期,我們無疑的沒有任何交集。
直到在高一的迎新晚會上,他站在帷幕拉起之後的舞台中央給大家表演了一個魔術,讓所有人驚喜,讓我驚訝。過了很久很久,我才知道那種心跳漏了一拍的感覺,好像就叫心動。那一刻,我在光影的交錯中回想著關於他的點滴,然後突然發現,有些事情不用刻意去記也會在悄無聲息中印刻在你我們的腦子裡。第一次見面的場景,他穿著白色的帽衫,一頭利落的短髮,沒有那個年紀的桀驁不馴也沒有那個年紀該有的可笑的不可一世,就那麼乾乾淨淨,陽光利落。我問:「你叫什麼名字?」他答「鄭寶瑞。」接著伸手撓頭。莫名的,連這個動作都死死的篆刻在我腦中。
他不愛跟人交流,可如果有人主動靠近跟他說話的時候,他都會認真的看著對方,然後露出一個暖暖的笑容,有時跟他說話的時候我會突然忘記自己本來要說什麼,就那麼跟著他一起傻笑,好像醉了一樣。可能是因為他對誰都沒有什麼遠近親疏吧,口也從不臧否人物,所以才更讓人有距離感,不知道他喜歡做什麼事情或是討厭什麼人。唯一會看到他眉頭緊鎖的時候就是他做物理題的時候,她的認真是無人能打擾的認真,只要是他想做的,好像沒人能阻攔吧。那時候我最喜歡看他一個人安靜的坐在位子上把弄魔方,悠然的表情和漂亮的手指讓我移不開目光,直到很久之後的現在,每當想起那個畫面我都覺得那是我有生以來見過最美好的畫面:教室外的陽光斜照進來,把他的身影勾勒出一個金色的輪廓,將其他人都隔絕在外,然後圍繞著他的所有的光彩就幻化成箭一根根射向我。我真的愛死了那張專註又溫吞的臉。就是這樣,我好像無可救藥的喜歡上了他,好像第一次知道什麼是想得到,然後真的迫切的想得到。
//都說女追男隔層紗,別信,隔得是軍大衣
下定決心要追寶哥的時候,朋友都說我這麼熱烈的樣子,加上有些叛逆的痞氣,跟那個簡單柔和的他看起來是萬般不配,按照常理我應該喜歡的是能跟我一起打打鬧鬧的人,總之不會是這樣的他。是啊,其實我也說不明白,可能本來緣分這件事就是說不明白的吧。
逐漸了解之後我才發現他不是看起來獃獃的,而是好像真的有點傻。追他的第一步就是想盡一切辦法能夠離他近一點,所以我把座位換到他身後隨時觀察他的需求,為了讓他不要看他同桌女生的參考書,無心功課的我買了整整一套輔導書,什麼王后雄,中學教材全解之類的全都放在桌斗里,他一開口就立馬遞上去,這樣搞的我媽媽欣喜不已,一度以為我改邪歸正開始奮發向上了。有一次下雨天他被雨淋濕了,十幾度的天氣我脫下長袖校服拿給他擦頭髮,然後自己穿著短袖在潮濕的空氣里瑟瑟發抖。還有一次他上課一直咳嗽,我沒經過老師的同意就徑直站起來去水房接熱水,回來遞給他喝。我每天都幫他抄所有科目的作業條目,一條一條寫得比自己的還清楚;為了能跟他走上學的一段路,天天配合著他的作息時間在距離校門一百多米的地方等他,然後裝作偶遇,雖然也經常因為這樣而遲到。他成績好不會受到什麼懲罰,而我總是被罰在教室門口站著,儘管如此,我腦子裡還是一直回味:剛才的路上是不是又逗他笑了,他是不是對我又開朗了一些。這樣的事情做了太多,多到我都數不清楚,每時每刻都像是附著在他身上,與他同生共長。
可儘管我做的如此明目張胆,他還是沒有意識到我的喜歡。暗戀的過程就是跟自己較勁的過程,怎麼努力他都不懂,怎麼愛慕他都看不到,那段時間的心被他塞得滿滿當當,他多看我一眼就覺得自己擁有了全世界,他忽略我一點心就涼了半截,有幾次我甚至崩潰到跟朋友在馬路中間大哭,看起來像是得了失心瘋的神經病。起起落落沉沉浮浮的心大概是最年輕柔軟的心。
//要麼得償所願,要麼捲鋪蓋走人
在一起是我豁出去之後的意外收穫。我下了很大的賭注,要麼得償所願,要麼就從他的身邊灰溜溜的離場。
那天放學之後我在學校跟朋友晃悠著沒走,順便吐槽著仍然沒有進展的暗戀,突然得知他在附近的撞球廳打球(打撞球是他為數不多的群體活動),也不知道是哪裡來的一股邪門歪道的勇氣,我背著書包就去撞球廳了。把他叫出來對他說:「那個,我喜歡你,你喜歡我嗎?」其實已經緊張到聲帶都在發抖,但是臉上還是一副驕傲倔強的堅持。他回答說:「我也挺喜歡你的。」我問:「那我們能在一起嗎?」他說:「我再想想可以嗎?不早了,你先回家吧。」2011年2月16日下午七點,我的心提到嗓子眼又沉到肚子里,疑惑著這樣的回答到底是同意還是…不同意?到現在為止我都不知道,後來的十天里,他到底想了什麼。
26號中午,他送我回家,在我家附近的那個小學校門口對我說:「那好吧,就在一起吧。」好像就是在那一刻,我得救了。心情不是想像中的激動,而是懷疑,真的嗎?努力真的得到結果了嗎?我真的得到了那個我追逐了這麼久的人了嗎?不過還好,以後的事情以後再說吧,至少那個時候不管是誰先伸手,我就是死死抓住了他。
皆大歡喜。
//倒追後遺症
倒追哪裡是那麼簡單的事情,尤其是卑微的一方,覺得自己就像一個小偷,偷到了一個垂涎已久的寶貝,然後不敢炫耀更不敢提更多的要求,好像他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種眷顧,哪裡還能要求他像我對他一樣的對我好呢?
一開始在一起的種種,好像都是在重複這樣的心情:想說不敢說,想做不敢做,總是喃喃自語,顧慮這個考慮那個,心裡戲比表達要多,妥協和順從比得到要多,累積的不滿比幸福要多。也懷疑他是不是根本不喜歡我,只是被我感動了而已,更懷疑這個不確定的人,我還要不要一直捂在手裡呢?
還好那個時候為了能做一個配的上他優秀的人,把更多的重心放在了學習上,也就忽略了過多的矯揉造作。後來才知道,所有的以上的心情都是自卑心理在作祟,其實寶哥已經再努力學著怎樣對我好,學著愛一個人,只是我更多的沉浸在自己的心緒中沒發現他的用心而已。在後來很長一段時間裡發生的來回拉扯的事情以及其中的糾結,就以後有機會再說。
(一小段聊天截圖,哈哈哈哈哈蜜瓜)
//從過去到以後
在一起七年,我們為對方都改變了太多。
我生就不是一個隨遇而安溫吞無爭的人,成長的過程里,有些東西被埋藏但是從沒消失,然後他溫柔的出現,我的稜角因他而褪去,不經事的頑劣也因他而順服,我汲取他的沉穩、耐心、低調、甚至對生活的態度都陽光樂觀起來,是他改變了我的生活軌跡。
他生就不是一個熱烈奔放與人無限交好的人,溫潤又無爭,喜歡平平淡淡,如果別人不主動走近你,你也不會主動與人交往。然後我感染給他我的勃勃生機,他說是我讓他的生活變成了可以與人津津樂道的故事,如果沒有我該是多麼的了無生趣。
在這段關係中我們共生互染,那些我們曾經欣喜渴求的品質都慢慢的出現在自己身上,我們不僅互相補充,彼此交換,更為了對方變成了更好的人。我覺得愛情最好的方式就是我們這樣,互相成就。
愛情最大的考驗異地戀,我們經歷了四年。想念是如何炙熱到發狂才能看起來雲淡風輕,也有很多次,我明明又氣又累哭到喘息不止,但他卻因為隔著電話隔著屏幕無從體會我的感情而誤會我在發脾氣。也有很多次,他明明在拚命抑制自己的怒氣想要好好安慰我,我卻埋怨他不儘快回復我的信息。我們挑剔抱怨脆弱流淚,憂愁無從分享,歡笑也不能擁抱,然後我們也慢慢學會拒絕誘惑,學會安排一個人的時間,考驗彼此的耐心和認真。直到大學畢業我們義無反顧的走到一個城市,相伴相依。
寶哥情商極低,就是網上說的那種,我生氣讓我喝水、我痛經讓我喝水、幹什麼都讓我喝水的男生。但經過了這麼久的磨合他已經很少會讓我生氣,會努力給我最大的安全感,時時刻刻只要切換狀態就告訴我,一刻都沒有失聯過;每天早上第一個早安和每天晚上最後一個晚安都是給我;帶我去認識他所有的朋友;素顏的化妝的,丑的美的,喜歡我所有的樣子;會在手機記事本裡面記下我所有的喜好(我偷看他手機看到的),喜歡吃的東西,喜歡的化妝品牌,喜歡的明星喜歡的電影;害怕沒有共同語言,帶我去機場看飛機的起降,給我講他的飛行課程;還說,要做我的英雄。
他可能無法明白我的言外之意,也不懂我的欲言又止,但他就是我的光,在紛繁複雜的世界裡,只要有他存在,我就覺得世界上還是有乾淨和明亮的角落。因為他就是磊落,只要有他在,我就什麼都不怕。因為我知道不管發生什麼,他都是那個會給我兜底的人。
//那個十六歲遇到的人,希望你能陪我到終結
未來真的好長啊,我們一點一滴的補足了彼此缺失的部分,我真的不敢想像如果沒有他,我的生活會是什麼樣子。所以,那個16歲就遇到的人,真的希望你能陪我到終結。
(本意不想變成一個情感博主,但是只要寫到寶哥,整個人就好像蜷縮成一個嬰兒一樣溫柔,收不住自己對不住各位。)
我是墩寶
你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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