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欣賞電影《殺死一隻知更鳥》
講述了美國南方小鎮梅崗鎮的律師芬奇,為人正直沉穩,時常為窮人打官司而不收取任何報酬。妻子去世後,他獨自一人與兒子詹姆和女兒簡相依為命。
正直的芬奇在一次閑聊中和孩子們談到不要去傷害知更鳥,因為它們只為人類歌唱。
小鎮上發生了一起強姦案,芬奇受法院的委託,為被控強暴白人女子的黑人羅賓遜辯護。芬奇的行為引起了小鎮上許多存有種族歧視觀念的白人的不滿,他們極力地阻撓芬奇的工作。但芬奇並不在意人們的抗議,繼續仔細地對案情進行調查。
法庭上,芬奇證明羅賓遜的左手自小傷殘,根本沒有能力對他人施暴,要求法庭判他無罪,並且義正辭嚴地呼籲人們要放棄偏見和歧視,尊重事實、維護尊嚴與平等。
然而在確鑿的證據面前,懷有種族偏見的陪審團還是判羅賓遜罪名成立。感覺自己孤立無望的羅賓遜在逃跑時被誤殺。詹姆和女兒簡在參加完萬聖節慶祝活動後被歹徒襲擊,一直被人們認為神經有問題的鄰居亞瑟·布挺身而出解救了孩子們……
【幕後製作】
本片根據Harper Lee的同名暢銷小說改編,格雷戈里·派克扮演一名南方小鎮律師,為黑人強姦犯辯護,另一方面他又得向他的小孩和他們的朋友解釋。
格雷戈里·派克精湛、平穩的演技讓他獲得當屆奧斯卡、金球雙料影帝。除了幾位大明星,亦可看到日後影帝勞勃杜瓦(Robert Duvall)第一次的銀幕演出。
本片另還獲得奧斯卡最佳改編劇本、最佳藝術指導/場景布置獎、及最佳黑白攝影、導演、影片、女配角、原始配樂等提名。
《殺死一隻知更鳥》(To Kill A Mockingbird)是美國女作家哈波·李(Harper Lee)的自傳體小說。
這本書1960年出版, 1961年獲普利策獎,1962年被搬上銀幕,格利高里·派克因此片獲奧斯卡最佳男主角獎。時至今日,它已被翻譯成40多種文字,印行了一千五百萬冊,是公認的美國文學經典。
作者哈波·李1926年出生於美國南方阿拉巴馬州的一個小鎮,父親是位律師,曾任州立法委員。哈波·李在當地的公立學校畢業後,進入阿拉巴馬大學學習法律,並曾作為交換學生到英國牛津大學學習一年。在還有六個月就要畢業的時候,她離開了學校,搬到紐約去追求自己的寫作夢想。她在紐約一邊做航空公司的訂票員,一邊寫作。後來受朋友和編輯的鼓勵,她返回阿拉巴馬的家鄉小鎮,以自己的童年生活片斷為基礎創作小說。這就是後來的《殺死一隻知更鳥》。
故事以大蕭條時期的美國生活為背景,通過吉姆、思卡的童年視角,展開了美國南方小鎮梅崗的社會生活畫卷。書中這對兄妹的父親艾迪克是一位律師,他接手了一起所謂的強姦案,為被告的黑人辯護。隨著訴訟案件的深入,死氣沉沉的小鎮開始活躍起來,各種人物也一個個凸現出來。這本書透過孩子的敘述與感受,把讀者一步步引入人類行為根源的幽深所在。這裡面有純真與世故,善良和殘忍,仁愛與憎惡,幽默和傷感,以及成長的煩惱和痛苦。
書中著重塑造的一個人物是艾迪克。他是位父親,也是位律師,代表著慈愛善良和公理正義。他是平凡世界裡的英雄,寬容,忍耐,堅持,為了他認為正確的事情,知不可為而為之,不惜讓自己成為小鎮文明進程中的一塊鋪路石。吉姆和思卡從父親身上,懂得了什麼是真正的勇敢,懂得了怎樣尊重他人和堅持自我,懂得了在社會中怎樣做一個真正的人。這位小鎮律師身上閃耀的人性光輝,足以讓很多戰爭英雄形像黯然失色。
許多人在提到這本書時,都會把它的主題說成是反對種族歧視。如此簡單化、政治化的定位,就象把斯坦貝克的《人鼠之間》說成是殘疾青年的故事一樣可笑。種族歧視確實是書中的一個主題,也是比較吸引人的一個主題,但它遠遠不是全部,不是哈波·李寫作的目的。
《殺死一隻知更鳥》關注的是社會,是人性,是我們過去、現在和將來都要面對的一些問題。它涉及了國家、種族、等級、性別、年齡等各個層次里的歧視與偏見,也展示了人在固有環境中掙脫狹隘與偏見的理性光輝。這是一個生活本質與生命尊嚴的複雜交織,它有粗暴殘忍的一面,也有溫柔善良的一面。它不是為了「政治的正確性」而進行的說教,而是一部優秀的小說,是為了反映更大的真實而對現實所做的精彩虛構。
我還清楚地記得自己第一次讀它時的感覺。那感覺就象跟著書中的三個孩子在夏夜裡遊盪:你不知道要去哪裡,也不知道會遇到什麼,四周的黑暗中充滿了恐懼和誘惑。
也許這正是作者的本意。她並不想把讀者帶到一個設定好的目的地,因為生活本沒有固定的終點。她只是把她強烈感受到的關於生活、生命、社會的種種濃縮在這個叫梅崗的小鎮上。她牽著你的手,象兩個無知的孩子一樣去遊盪,去探索。你們一起震驚,一起欣慰,一起感受生活賦予人們的一切,和人們賦予生活的一切。在遊盪的盡頭,她也沒有說:看,這就是生活,這就是人性。可是你卻分明聽到了一聲嘆息,從兩個人的心底同時發了出來。
面對生活,我們每個人都是無知的孩子。生活永遠大於人們的想像和理解。它永遠在某個角落裡等著你,出來嚇你一跳,讓你驚喜或痛苦,推翻你心中剛形成的概念。
也許生活本沒有目的地,只有行進中的堅持。在生活粗礪的底子上,是生命的尊嚴讓他亮麗柔軟,呈現出美好的一面。而每個生命個體又組成了社會,構成了生活,人性的慾望和理性的思想交織,象河流一樣泥沙滾滾。這裡面有力量,有美,有狹隘,也有邪惡。
《殺死一隻知更鳥》最傑出的地方,是它沒有給生活畫圈。作者沒有用自己的理解去限定生活,也沒有試圖掩飾自己作為人的局限性,它保持一個開放容納的態度,吸收從生命、生活中源源而來的一切,同時給讀者留下的思考空間也是深邃而廣闊的。
一部好的小說,應該有趣而深刻:它既能在感性的空間里飛翔,又能在理性的土地上挖掘。它應該同時具備輕靈而厚重,單純而複雜的品質。它帶給讀者的,應該是閱讀的愉悅和讀後綿長的回味與思考。從這個意義講,《殺死一隻知更鳥》是一部極其成功的小說,哈波·李把這二者結合得非常完美。
《殺死一隻知更鳥》是哈波·李的第一本書,也是她唯一的著作。她後來一直隱居在阿拉巴馬的家鄉小鎮,拒絕各種採訪,過著平靜的生活。當她的侄子問她,為什麼不在盛名之下接著寫作呢?她回答說,有過這樣一次,還有什麼可寫的?
是啊,對於象哈波·李這樣真正的作家來說,寫作就是生命的歌唱。窮盡生命的體驗和人性的思考完成一部著作,她的使命便結束了。而一代一代的讀者,都將從這歌唱中汲取精神的力量。
【電影花絮】
2003年6月11日晚,格利高里·派克在家中去世,終年87歲。而就在此前不久,美國電影學會評選齣電影史100年來的50個英雄和50個惡人。他在《殺死一隻知更鳥》中扮演的律師艾蒂科斯·芬奇被選為影史上第一大銀幕英雄。
《殺死一隻知更鳥》是美國女作家哈伯·李的自傳體小說,也是她的第一本和唯一一本著作。小說於1960年出版,1961年獲得普利策獎,1962年就被搬上銀幕。時至今日,這部小說已被翻譯成40多種文字,發行量超過一千五百萬冊,成為公認的美國文學經典。此後,哈伯一直隱居在阿拉巴馬家鄉的小鎮上,拒絕各種採訪,過著平靜的生活。當她的侄子問她為什麼不在盛名之下接著寫作時,她回答說是:「有過這樣一次,還有什麼可寫的?」
芬奇是小說作者哈伯·李母親婚前的原名,迪爾的原型則是哈伯兒時的夥伴杜魯門·卡波特。而格利高里·派克並非影片的第一人選,最初是考慮讓羅克·赫德森出演律師芬奇。
影片里的亞瑟·布·拉德力被人們認為精神有問題,大部分時間被鎖在地下室里。為了扮演這個角色,羅伯特·杜瓦爾在六個星期的時間裡沒有接觸過陽光,並且把自己的頭髮染成了金色。該片也是他出演的第一部電影。
電影中的手錶只是一個道具,在影片拍攝完畢之後,哈伯·李真的把她父親的表送給了格利高里·派克,因為看到派克之後讓她有太多關於自己父親的回憶。例如在拍攝一個街景時,進入角色的派克突然發現站在一旁的哈伯女士眼裡噙滿了淚水,於是走到她面前關切地詢問。哈伯回答說:「因為我剛才看到你凸出的肚子,和我父親生前的一模一樣。」派克笑道:「那不是小肚子,而是一場精彩的表演。」
菲利普·奧爾福德告訴母親不想參加角色詹姆·芬奇的試鏡,母親就說如果他去的話就有半天的課可以不必去上。這樣一來,菲利普立即答應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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