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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難解約?金晨蔣勁夫都失敗了,可是林更新成功了,一路開掛!

金晨與唐人的解約案二審敗訴的事情又引起了網友的討論。早在2016年8月,金晨就向唐人提出要解除合同的要求,2017年3 月金晨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解約訴訟,一審判決金晨敗訴,應依法繼續履行合同。

金晨對一審判決表示異議,後提出上訴,此上訴案件經依法審理,但1月23日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即金晨敗訴,合同關係仍在,任何演藝事務均須通過唐人影視洽談、簽署和執行。

其實,和唐人打過解約官司的,不止金晨一個。

2015年9月7日,蔣勁夫在微博上發出聲明,稱由於合作中的原因,和個人性格與發展等原因,希望成立自己的工作室獨立發展,已向公司提出了解約。

隨後唐人也於當日發出聲明,稱公司為其發展投訴大量人力、財力,對其悉心培養,在演藝事業上盡心規劃和安排,指責蔣勁夫在事先無溝通、無協商的情況下,直接發出了解約通知,並聲明蔣勁夫的解約行為無效,唐人還指出蔣勁夫在《仙劍雲之凡》開機之前辭演。

之後,蔣勁夫的爸爸還發了長文,細數唐人虧待兒子的「六宗罪」。唐人總裁蔡藝儂事後在採訪中談到該官司,呼籲這個行業需要規範性和契約精神,還說到:「當你有需要我們的時候你來找,你紅了之後外面會用更高的成本來挖人。」

但是蔣勁夫一直否認第三方資本的介入,並表示認可契約精神,但「前提是契約里雙方必須是平等的,不存在一方對一方的欺瞞或壓迫的存在。」他也感嘆稱,與唐人共同經歷的一切是很珍貴的記憶和回憶,自己也一直希望能夠好聚好散。

2016年12月29日,唐人官微發出蔣勁夫與天津唐人影視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糾紛案的終身判決書。判決書認定蔣勁夫對合同並無任意解除權,唐人公司也沒有違約行為;相反,蔣勁夫擅自解除雙方簽訂的《經理人合約》、《合作協議》屬於違約行為。最終維持一審判決結果,即蔣勁夫解除合同的行為無效,並且須賠償唐人公司經濟損失200萬人民幣。

在解約風波之後,蔣勁夫似乎水花不大了。衷心希望這個愛打籃球的倔強少年發展得好。

提到蔣勁夫,不得不提林更新了。蔣勁夫剛進唐人時,可是一直被力捧的小生,剛出道就演了《軒轅劍》男主。相比之下,林更新就比較不受捧了,一直都是作配。

2013年初,有傳聞稱憑藉《步步驚心》走紅的林更新與經紀公司「唐人電影」產生矛盾,欲與公司解約,遭到公司封殺。

2月3日有媒體稱「林更新稱沒接到《步步2》邀約」,當天一位導演就曬出了一張疑似蔡藝儂的微信朋友圈截圖:「一個人撒謊可以到這種地步,我十月份在三里屯與林喝咖啡,力邀他出演步2,他說興趣不大,然後提出解約的事,我說你幫我想個說法得以向團隊交代,他說他出演步2作為解約的交換條件!」

2013年底,林更新與唐人的合約糾紛案件終於有了最終結果,經過一、二審,林更新最終被判因無故要求解除合約,必須賠償經紀公司損失195萬人民幣。

林更新在訪談中談起過解約官司,他意味深長地表示他經歷過大家意想不到的曲折,儘管很辛苦,但他一直在做的,是為自己的事業爭取完全的話語權,「即使讓人家不開心,我也不喜歡被人家控制」。不過林更新幸運的是,雖然要賠一些錢,但是可以成功解約,還是達到了自己的目的。而且現在林更新還越來越火,標準資源掛85後小生,也成為了「九億少女的夢」。

雖然金晨、蔣勁夫、林更新和唐人鬧得都很難看,但是也有唐人簽約藝人是和平解約的。郭曉婷是和平解約之後還有合作,袁弘和劉詩詩都是到期未續約。

劉詩詩2007年剛大學畢業就簽了唐人,在唐人一呆就是十年,從初出茅廬到大紅大紫。2016年底,在電視劇《醉玲瓏》探班會上,劉詩詩一襲輕紗藍衣,回應此前離開唐人傳聞,稱自己與唐人影視合約確實即將到期,未來想嘗試做新的東西,老公很支持,跟唐人還是很好的朋友。

之後唐人也迅速確認劉詩詩約滿離開一事,表示「永遠是她的後盾」,劉詩詩也發了長文感謝老東家對自己的栽培。沒有撕X和矛盾,一派祥和。

曾經被稱為「唐人三寶」之一的袁弘也在2010年合約滿期之後離開了唐人,雖然一直沒能接到什麼男主戲,但是袁弘的配角也都十分出彩。和劉詩詩一樣,袁弘的離開平靜溫馨。

胡歌作為唐人當之無愧的「一哥」,後來雖然也開了個人工作室,但是也一直掛名唐人旗下。唐人當年對胡歌有恩,胡歌的後續做法也讓人稱讚。

這些年的確唐人解約風波不斷,也不停有藝人流失,是是非非其實很難說清楚。利益關係的牽扯下,有些事情不是非黑即白的。我們吃瓜群眾看戲就好,誰都無法去評判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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