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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古代犯人寧願被砍頭,也不願發配邊疆?

在中國古代歷史上,發配邊疆是一種重刑,可謂「刑莫慘於此」。據史料記載,這種刑罰自秦漢時就有了,不過當時被流放的大多是犯事的貴族,宋朝時開始正式入律。比如在古典名著《水滸傳》中,武松、林沖等梁山好漢曾經被判發配邊疆充軍。值得注意的是,對於古代的犯人,往往寧願被砍頭,也不願被流放邊疆,也即寧死也不想被發配邊疆,這到底是為什麼呢?

首先,很多人覺得。發配邊疆這種刑罰是僅次於死刑的。但是,在古人看來,流放邊疆可比死刑要可怕的多了,所以被稱為「刑莫慘於此」。一方面,對於古代歷史上的犯人,在發配邊疆時披枷戴鎖,一路走過去的。比如在北宋時期,從都城汴梁(今河南開封)被發配到今廣東、廣西一帶,那至少要步行2000多里了,而且是帶著沉重的枷鎖。而且,如果犯人走慢的話,解差會用棍子打你。由此,對於古代犯人來說,很多人未到流放地就被累死了。

早在宋朝這一歷史階段,把犯人發配到邊疆的最初目的是為了充實邊防軍力,比如在《水滸傳》中,林沖因得罪高太尉而被發配滄州充軍。自宋朝之後,發配邊疆的犯人又成為了開發邊境地區的勞動力,分極邊、煙瘴(四千里)、邊遠(三千里)、邊衛(兩千五百里)、沿海附近(一千里)作為執行刑罰場地。充軍重刑在明朝時期最盛行,一般在定罪後由兵部發配。由此,對於古代犯人,充軍駐守,建造城牆,挖礦,開墾荒地,很多就在這一過程中累死了。

進一步來說,在中國古代歷史上,邊疆多指四大地域:西北人煙稀少之地,東北極度苦寒之地,西南煙瘴遍布之地和東南荒島幾近無人之地。比如在三國時期,諸葛亮南平孟獲的過程中,西南地區的煙瘴就給蜀軍帶來不小地傷亡。而對於發配到以上地區的犯人,水土不服,無法適應,也許就生病死掉了。就算沒有病死,不一定哪天運氣不好就被餓極的野獸吃掉。換而言之,對於古代犯人來說,砍頭是直接死掉了,而流放邊疆則是活罪和死罪都要承受。

最後,當然,對於古代的犯人來說,也不是所有人都寧願被砍頭,也不願被流放邊疆。對於部分文人士大夫來說,砍頭之後就沒有翻身的可能性了,但是,被發配邊疆的話,還是有可能重返朝廷的。比如在北宋時期,蘇軾晚年就被流放到惠州、儋州,宋徽宗時獲大赦北還。明朝王陽明(王守仁)被廷杖四十,流放到貴州龍場驛,最終還是被朝廷重新啟用等。

文/情懷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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