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關係,是沒有關係
有那麼兩三個月,我的ipad屏保一直是一個男孩兒的丑照。灰撲撲的天空下,他灰撲撲地擠在一堆人里,穿件大絨襖,捲毛,沖著鏡頭有些猙獰地笑。
當然不是他自己給我的,是我通過他的微博點贊記錄順藤摸瓜找到他室友的賬號,又翻了一千多條微博挖出來的。
真的很醜,丑到我每一次解鎖屏保,都忍不住想笑。
我以為這種刻意抹黑他的極端方式會奏效,讓我徹底對他心生厭惡,然後忘掉他,畢竟那時候我們已經分開小半年了。
事實證明效果寥寥,每天一睜眼,我的腦海里還是會蹦出那個再熟稔不過的名字。
我們分手的過程特別平淡,像先前的幾次吵架一樣,我氣鼓鼓地說,
「分手吧,聯繫方式也刪掉。」
他說好。
然後就分開了,一點餘地都沒留的手起刀落。
那段關係里,我一直以為自己是得勢的那一方。彼時的我,自認耳眼通天,錙銖必較,凌駕於西風之上,冷淡,執拗,孤獨,足量的酷。
失望的浪頭將他吞沒,我站在原地,以為他只是出門買一瓶汽水,到點了就會回來。
一個月的時候,我們共同的好友告訴我,他走出來了。
不甘心,也不信。
於是偏執狂一樣地,每天盯著他的各類社交賬號,審視其間的蛛絲馬跡。看看他給哪些異性的回答點了贊,再看看那些姑娘有沒有跟他互關,互關的人里有哪些適齡小年輕兒,寫過什麼回答,個人資料是什麼,有沒有可能跟他勾搭上。
這事兒我沒告訴過任何人,我他媽都覺著自己瘋了。因為我一遍一遍一遍地在假想里回到過去,試圖修正那段關係。
就這麼一直渾渾噩噩地過著,有一天,我做了夢,夢見自己跟他和好了,經歷了一些重蹈覆轍的磕絆後,終於徹底分開了。
夢裡的我們頗具江湖氣節地拱手道別,各自轉身,收拾行囊,上馬,奔走天涯。
醒來之後我靠在牆壁上想了好久,開始發笑,笑著笑著,覺得了無生趣。
搭了檯子,掬一捧月亮,長袍水袖,明月大江,兢兢業業唱了小半年,連個看客都沒有。
雲山霧罩里,當頭一棒讓我清醒過來,我真的失去他了。
沒有模稜兩可,沒有輾轉反側,就是蓋棺定論的,失去了。
我的潛意識,給了自己一個結局。
上午獨自去看《前任3:再見前任》,主角孟雲和林佳分開後,百般克制自己複合的念想,不斷被突如其來的回憶撞倒,又狼狽地爬起來,學會了自己吃藥,自己旅行,自己換廁紙,慢慢地,消弭對彼此依賴。
又慢慢地,強迫自己去接納另一個人。
五年是什麼概念呢。兩個人,拔光了自己身上的尖刺,擁抱在一起,融成一個人,又因了外力,忍痛把這段關係割裂,重新蛻回兩個人。
告別所有細枝末節。他的稚氣,她的胡鬧,他蹩腳的告白,她清澈的笑。
他們都用盡全力洗刷對方留在自己身體里的印記,放肆娛樂,跟陌生異性尋消遣,醉心工作,不斷告誡自己,誰先回頭誰就輸了。
人是奇怪的動物,我們用情感里所謂的自尊,抵著喉嚨逼自己把那句妥協生生咽下去。手上的繩子收緊了,一個趔趄,就可能連人帶繩摔過去。
他在ktv喝多了,抱著朋友哭,給她發了語音消息,踉蹌著喊「你他媽給我回來,回來好不好」。
想了想,又一條條撤回了。
她在屏幕那頭,看著撤回的痕迹,忍不住回話過去,又驀然清醒,也隨即撤回。
她去旅行,發了照片,他神經質地招徠朋友一寸一寸發掘其中有沒有其他男人的蛛絲馬跡。
那時候的他們賭的是一口氣,打心眼裡還是不相信失去,認定這次折騰只是戀情的增稠劑,再不濟,也是厭離期。
都太倔了,都不肯回頭,死命想證明給對方看,浮華世界千溝萬壑,誰沒了誰日子不都一樣過。
他交了新的女朋友,那女孩兒跟她一樣,都喜歡在泡麵里打上一顆雞蛋。他就在邊上看,一句話不說。
她也戀愛了,跟著男方去街邊小店吃面,還養了狗,一如既往地熱鬧過活。
他們跌跌撞撞跟不同的人,過了曾經彼此共同憧憬過的生活。
開頭的一幕里,朋友問他們,
「你們是因為什麼分手啊?」
他們在不同的空間位置里,搖搖頭,說,
「忘了。」
說真的,我也忘了,最後的那天里,讓我們攢足了勁兒拔河的那根紅頭繩到底是什麼。也許是什麼,真的不重要了。
電影的大反轉里,幡然醒悟的他戴上至尊寶的頭箍,站在人潮里,喊了承諾過的,一萬遍,我愛你。
我愛你。
我愛你。
我愛你。
空空蕩蕩的,為時太晚的,我愛你。
他的扮相看上去帶著些傻氣的笨拙,被隨之而來的警員撲倒在地,依然張牙舞爪地抵抗著。鄰座有情侶在輕笑,我強忍著眼淚,還是哭成了個傻逼。
真好,他們到頭來還是沒能在一起。
我們也是。
這個世界太大了,大到一個微不足道的契機肢解了我們的擁抱,人潮就會魚貫而入,把這縫隙撐得愈來愈大,一脫手,我就真的再也見不到你了。
過了二十歲,生活總有辦法讓你酷不起來。這段感情讓我變得不酷了,但那又怎樣呢,主動或被動,不都是放下了。
放過他,也放過那個窮形盡相的自己。
我想,時至今日我跟他最好的關係,是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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