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文化:為什麼欲為眾生一切痛苦的根本
文史
01-28
《成唯識論》說:「云何為欲?於所樂境希望為性。」對歡喜的境希望,是欲的體性。希求、渴望之心,是欲。
對色、聲、香、味、觸染愛,叫欲。《大智度論》中則說六欲——色慾、形貌欲、威儀姿態欲、言語音聲欲、細滑欲、人想欲,一般指男女方面對異性的容色、相貌、姿勢、聲音、觸覺、人想等生起貪慾。
當然,還有名聲欲、利養欲、恭敬欲、承事欲、衣食住行欲、權力欲、財富欲、攝受眷屬欲、顯示自我欲(表現欲)、飲食慾、睡眠欲等,一一展開,慾海無邊,欲境無量。
《法華經》說:「諸苦所因,貪慾為本。」《雜阿含經》說:「若眾生所有苦生,彼一切皆以欲為本。」《增一阿含經》說:「欲生諸煩惱,欲為生苦本。」
以貪慾就會發起勤作,即「以愛產生取」,再以取積累能感後有五蘊的業——「有」,由此生死相續不斷。
《楞嚴經》說:「想愛固結,愛不能離,則諸世間父母子孫相生不斷,是等則以欲貪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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