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第一女英雄,一言不合就與皇帝離婚
古代女子,有多少人想削尖腦袋往皇家大門裡擠,想進入皇宮享受榮華富貴,期望能雞犬升天。而離婚一詞對於皇家來說是非常的稀奇的,誰願意跟皇帝離婚,誰願意拋下榮華富貴?誰敢跟皇帝提離婚?這些在封建時代是不存在的。可末代皇帝溥儀的皇妃文綉就勇於衝破封建思想的束縛,膽敢跟皇帝提離婚,可敬可佩!
文綉, 蒙古族,鄂爾德特氏,滿洲鄂爾德特氏端恭之女,出生於北平方家衚衕錫珍府邸。在其父親去世後,全家人便過著平民百姓的生活,家庭並不算富裕。但其自幼聰穎好學,思想相對開放靈活。在皇帝選皇后之時,其五叔認為這是他們振興家族的一個好機會,便把文繡的照片上送供皇帝選擇。溥儀一看相中的皇后便是文綉,但是因文綉相貌平平,家室不強大,而被選中的是家室背景強大的婉容。但因其被溥儀圈點了,並不能嫁予他人,遂於婉容皇后先一天進入皇宮,開啟了她的皇妃生活。然而進入皇宮的她,並不能如其五叔所願。進入皇宮的第一天,溥儀看到她,並無任何興趣,只叫其「下去休息吧」,受到了極大的輕視。故而引發後來的「刀妃革命」。
文綉嫁入皇宮後,得不到皇帝的寵幸和重視,她曾多次試過自殺,想追隨清朝而去,但都自殺未遂。後在「北京政變」爆發後,溥儀一家搬出皇宮,文綉偶然與其表姐夫的女兒玉芬聊天的時,透露出其悲慘遭遇,玉芬便勸她說:「現今是中華民國時代,法律上寫著男女平等,而溥儀早已被攆出皇宮,是平民一個,不是什麼『皇上』了,他也得守法,平等待人。你應該請個律師,寫狀子,控告他虐待妻子,同他離婚,另外索要撫養。」正是玉芬的這番勸告讓文綉下定決心與溥儀離婚!後在其妹妹文珊的幫助下,逃出溥儀的監視,並讓隨從交給溥儀一封信,讓隨從告訴溥儀,文綉要請律師跟他離婚。隨後文綉聘請了張紹曾、張士駿、李洪岳三位律師,向法院提出訴狀:「控告溥儀虐待文綉,使其不堪忍受。溥儀生理有病,同居九年,未得一幸。決意離婚,索要個人日常所用衣物和贍養費50萬元。」溥儀作為末代皇帝,丟不下架子,怎麼可能忍受得了這種奇恥大辱,隨即火冒三丈。但時代在變化,清朝已經滅亡,民國時代提倡的是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就算溥儀作為末代皇帝又能奈何,只能忍著怒火妥協退讓。而溥儀也請了律師,與文綉打離婚官司,最終雙方協定離婚。這件事在民國時期引發了極大的波浪。許多人對此件事奔走相告,成為了各大報紙的頭號新聞。
文綉兄文綺為此還寫了一封信,並將之登在報上指責她:「我家受清室厚恩二百餘載,我祖宗四代官至一品。且漫雲遜帝對汝並無虐待之事,即果然虐待,在汝亦應耐死忍受,以報清室之恩。今竟出此,吾妹吾妹,汝實糊塗萬分,荒謬萬分矣!」而文綉也不甘示弱地回了一封信給文綺:「妹與兄不同父,不同祖,素無來往,妹入宮九載未曾與兄相見一次,今我兄竟肯以族兄關係,不顧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條及三百二十五條之規定,而在各報紙上公然教妹耐死。又公然誹謗三妹,如此忠勇殊堪欽佩。惟妹所受祖宗遺訓,以守法為立身之本:如為清朝民,即守清朝法;如為民國民,即守民國法。遜帝前被逐出宮,曾聲明不願為民國國民,故妹袖藏利剪,預備隨遜帝殉清。嗣因遜帝來津,做民國國民一分子,妹又豈敢不隨?從其兄妹之間的對話可以看出,就算是在民國時期,許多人的思想仍然是停留在封建時代,並且是根深蒂固的。相反文綉則是個思想開明的女子,不僅敢於與皇帝離婚,也敢於在報紙上公開與其族兄理論辯護。此種行為實在是剛烈女子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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