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喜歡更高級的,是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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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深冬時節,表層皮膚總處於僵冷狀,在瘋狂加班中倖存下來的少許腦細胞告訴我,這身體里外,總該有一處暖和才對。
——天氣越冷,越思(念)春(天)。非常合理。
今日整理文檔,翻到早些時候廣告給到的提案,名曰《喜歡高於一切》。
當時覺著挺呵呵的。
鑒於最近念叨了不少關於「喜歡」的話題,(不要臉地)回頭看來,這個命題似乎不那麼呵呵了。
老師說過,人生苦短,人總該喜歡點啥。
我舉一反三得出結論,冬天忒冷,我總該喜歡個誰。
好像不是什麼難事兒。
人可以有一萬個理由去喜歡個誰,我偏偏只選擇最「不靠譜」的直覺。
可對於「喜歡高於一切」這句說辭,仍然無法苟同。
曾經看過浩克哥和伊麗莎白女神曾經合作過一部音樂主題的電影,叫做《Begin Again》。大概講述了一個婚姻失敗導致女兒過度傲嬌的搖滾大叔和有一個土雞男友變鳳凰後劈叉導致感情受挫的民謠女神由音樂結緣,而後兩個才華橫溢的loser在彼此身上發現了與生俱來的關於音樂生活老婆孩子賺錢糊口追求理想油鹽柴米的各種默契,而後再次找到了喜歡的方向,重獲新生的故事。
故事很動人。
為了避免劇情流於俗套,導演最後並沒有安排他倆在一起。
這個結局有些出人意料。與粉絲搖旗吶喊振臂高呼「燒死變態編導」之餘,對這理想化的完美契合則是艷羨不已。
「懂你」,這種與生俱來的量子效應。它只存在於兩個個體之間。這種存在無需語言,甚至無需眼神,便可將對方一切瞭然於心。
實在太美好,以至於回歸到現實,「喜歡」便淪為了一種俗氣的表達式。
為了避免劇情流於俗套,我覺得是時候對「喜歡」這種小情緒進行一下升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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