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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禮之爭與儒家限政

從「議禮之爭」看儒家憲政

郭學明

【張耀傑題記:我個人認為,中國傳統社會是以所謂天理天道及家國天下為本體本位,進而在柔性的文化思想或意識形態層面獨尊儒術、在剛性的政權架構和制度設計層面獨尊皇權的表裡不一併且等級森嚴的氏族農耕加皇權專制的前文明。中國的傳統小儒生,是在公天下、打天下、坐天下、平天下、家天下、私天下的怪圈魔咒和思想牢籠之中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貌似全能全知卻從來都分不清楚公私群己之權利邊界的反文明、非人性的特色個人。明白了這一事實,中國社會的許多問題也就可以迎刃而解了。】

(一)

1521年,明朝第10代皇帝朱厚照死了,他沒有子嗣,內閣首輔大臣楊廷和等朝臣議立其堂弟14歲的朱厚熜為帝,即嘉靖皇帝。

少年嘉靖是個孝子,自己當了皇帝,還想把死去的父親興獻王尊為「皇考」,「皇考」的意思是死去的父皇。他還想在祭祀正國級國家領導人的太廟祭祀父母。少年皇帝的想法遭到了群臣非常激烈的反對。群臣都是儒學精英,對「禮」特別看重,他們認為嘉靖皇帝把王爺級別的父親「提升」為皇帝級別有違禮法。他們告訴少年皇帝,應當稱自己的堂兄朱厚照為皇考,稱親生父親為叔。

少年皇帝很不理解,我給堂兄做了繼子,那我父親豈不是無後了嗎?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群臣給皇帝出主意,把別的堂兄弟過繼給嘉靖生父為繼子。少年皇帝十分不理解也十分生氣,兒子怎麼可以調來調去的?

有個別臣下支持少年皇帝。七試不第到47歲才中進士、尚未安排到實職崗位的張璁上疏稱「承統非繼後」,意思是說嘉靖皇帝承襲的是天下大統,而不是給他堂兄當繼子。地方司法官員桂萼也上疏支持皇帝「尊崇本生」。

張璁、桂萼還有其他幾個支持皇帝的臣僚被朝野識禮之人視為奸佞小人,他們以與張璁等議禮大臣同立朝中為恥。桂萼從地方上調中央,一些大臣甚至商量依照正統年間將太監王振的死黨馬順群群毆致死的「律例」,在城門口將桂萼打死,桂萼聞訊嚇得不敢露面。

議禮之事爭了三年。那三年當中,江淮水災,死者無數;多省大旱,赤地千里;有韃靼入侵,有倭寇騷擾。可群臣的主要心思卻用在奮力阻止皇帝稱亡父為皇考這樣扯淡的事情上。

皇帝一意孤行。嘉靖三年,他下達聖旨,明確尊生父為皇考,父母入太廟祭祀。群臣聞旨悲憤激昂,300多大臣在宮門外長跪不起,放聲大哭,哭聲震天,猶如天塌下來一般。

皇帝大怒,下令杖刑伺候,當場打死了17人,逮捕入獄100多人,後來還罷免了把自己扶上皇位的首輔大臣楊廷和。

支持皇帝的張璁、桂萼、方獻夫等人獲得火箭式提拔,先後從閑官、小官、地方官晉入中央,進了內閣,張璁後來成為內閣首輔,桂萼擔任了組織部長。張璁是整個明朝277年所有幹部中陞官速度排第三位的。另外兩位升職更快的都是科舉狀元,而張璁科舉成績才是二甲第78名。

「議禮之爭」是明朝的一件大事,它清晰地展現了儒家是怎樣「約束」皇權的?他們約束什麼,如何約束,約束效果如何?

如果說一個事件可能有偶然性,說明不了問題,我們不妨把歷史畫面回放得再長一些,看看嘉靖朝的一些情況。

嘉靖皇帝在位45年。這45年間,每一年都有戰事。或農民起義,或兵變,或倭寇侵擾,或韃靼來犯。

嘉靖年間自然災害也很頻繁,「天譴」不斷。嘉靖元年,江淮水災,死者無數;嘉靖2年,各地大旱,赤地千里;同年,江淮又發大水;嘉靖16年,許多地方發生大水災;嘉靖19年,河南段黃河決口;嘉靖26年,黃河又決口;嘉靖34年,山西陝西河南發生大地震,死83萬人;嘉靖40年,山西發生地震,死者無數。

戰亂頻繁,災異不斷,百姓困苦。可嘉靖皇帝的心思卻不在社會穩定、國家安危和百姓安康上,他熱衷於求神拜仙,專心齋醮之事,大肆營造宮室,甚至按照寫求神拜仙的青詞之好壞,選拔任用高級幹部,著名奸臣嚴嵩就因為青詞寫得好而入閣「拜相」。

嘉靖年間財政支出翻翻,百姓稅負重。政府壟斷了採礦業與民爭利。宮廷大興土木建設,采木燒磚使民眾困苦不堪,一些窯戶甚至出逃。嘉靖35年,就在死了83萬人的大地震的第二年,嘉靖還為了求仙派人到處采靈芝仙草。

對待這樣一個無視臣民權利不顧百姓死活的皇帝,嘉靖朝的儒臣們是如何約束的呢?

嘉靖二年,朝廷營建齋醮宮室使用巨木,「或一木而役夫萬千,」傷亡慘重,群臣諫勸,皇帝不聽。

同年,嘉靖派宦官到蘇杭負責紡織業,首輔大臣楊廷和力爭,皇帝不聽。

嘉靖九年,兵部主事趙時春上疏皇帝,稱最急的三件事:召還有才能但被不當棄用的大臣;對敗軍之將嚴肅處理;斥退那些弄神弄道的人。帝怒,將趙時春下獄。

嘉靖19年,皇帝服藥求仙,太僕卿楊最力諫,被杖死。

嘉靖20年,監察御史楊爵上書言事,下獄被杖死。

嘉靖21年,嚴嵩因為善做「青詞」入閣,次年,吏科給事中周怡上疏論嚴嵩,下獄被杖,御史論救者奪俸。

嘉靖22年,山東鄉試策問邊防事,皇帝認為語含譏諷。主管考試的巡按御史葉經實被杖死。考官被謫。

嘉靖27年,以「怨望訕上」罪殺內閣大臣夏言。

嘉靖30年,兵部主事楊繼盛反對邊境開馬市,入獄拶刑。後論嚴嵩十大罪,被杖,又被殺。

嘉靖33年,六科給事中張思靜等賀表違式,悉加廷杖。

嘉靖45年,嘉靖皇帝臨死前10個月,海瑞上疏批評皇帝久不視朝,專事齋醮,皇帝怒,將海瑞下獄論死。幸虧嘉靖皇帝服丹中毒死了,海瑞的死刑才沒有執行。

(二)

透過「議禮之爭」和嘉靖朝的一些事例,我們可以看出:

一,儒臣們最最看重的是「禮」和「名分」,是維護皇權等級制度的尊卑秩序。臣民的權利不重要,連生存權都不重要。死了83萬人的大地震,赤地千里的大旱災,死者無數的大水災,儒臣們沒有集體下跪哭天喊地冒死諫勸皇帝抗震救災,卻在「皇考」虛名這樣無聊透頂的事情上與皇帝較真了3年。他們不惜犧牲自己的政治前途、自由、尊嚴還有生命。在儒臣們看來,統治秩序所賴以定格的「禮」和「名分」,「比我的生命還重要。」他們最根本的出發點是維護和鞏固他們所依附的皇帝的至尊地位和無限權力。

二,儒家所謂約束皇帝,就是跪著提建議,儒臣們對皇帝的勸諫根本沒有約束力,沒有約束效果。所謂制約皇帝的「天」根本就是胡說,地震水災,「天譴」不斷,皇帝根本不理那一套,受天災懲罰的卻是老百姓。

三,儒家對皇帝的教育非常失敗,從嘉靖身上看不到仁義的影子。中國歷史上也真找不出儒家思想教育成功的皇帝的例子來。可儒家思想對馴化臣民恭順卻十分奏效,嘉靖朝的儒臣們以自己的表率作用,以甘願承受杖刑時褪下褲子亮出屁股被棍子狠打的痛苦和恥辱,以生命的代價,用實際行動支持皇帝的無限權力,縱容權力的暴虐,認可(無奈地認可)「奉天承運」的皇帝隨意剝奪自己或同儕的尊嚴與生命。

儒臣是皇權至高無上秩序的建立者、維護者和受益者,也是這個秩序的受害者。儒家對利益極度鄙視,不屑於做「喻於利」的小人,根本不可能形成憲政賴以發生的核心思想——「沒有代表不納稅」;儒家對皇權極度恭順,以君為綱,根本不可能【在「王在法下」的限權法則方面】與皇帝叫板,「不經過同儕(陪審團)審判就不能懲罰臣民」。他們把自己的權利包括生命權都無條件地讓渡了。正是由於儒家對自身和民眾的馴化,才使得中國皇帝一代又一代地享有對臣民無限的支配力,包括剝奪生命的權力。

(三)

最近,儒家憲政之說越來越甚,一些主張自由民主的人也醉於其中。

有人說儒家學說約束了皇權,形成了君臣共治的格局,實現了憲政;有人說儒家思想有可用於憲政的營養;有人說儒學至少可以與憲政兼容;有人說,儒學對憲政具有形而上的意義;還有人自信滿滿,說不是儒家是否適應憲政的問題,而是儒家可以容納憲政。

把儒家學說與現代憲政聯繫起來,把支撐著人類歷史上最專制最久遠的絕對主義的皇權制度的意識形態與現代民主憲政嫁接在一起,是非常荒唐的。不論儒家憲政者的動機如何,客觀上,他們是在用專制那一套意識形態擠占現代政治文明的空間,用儒家學說抵制和置換普世價值。

什麼是憲政?

憲政是一種政治架構,是把權力納入法律框架內、對權力作用有明確界定和限制的政治架構。

憲政是人類對膨脹的權力的危害所做出的反應,是人類為權力製造的籠子,以限制權力的越界和蠻橫。

憲政的核心是「憲法至上,權在法下」。

而儒家堅持和維護的政治秩序是君權沒有邊界沒有約束的秩序,上天約束是虛的,皇帝的蠻橫是實的。皇帝一怒之下就可以杖斃十幾個大臣。

憲政是契約政治,強調的是平等的橫軸關係。而儒家的政治學說和儒臣們的政治實踐所支撐的皇權專制是權力無限的強迫政治,強調支配與順從的縱軸關係。儒家學說與憲政格格不入。在君為臣綱的政治秩序下,儒家不僅約束不了皇帝,連皇帝的寵臣如嚴嵩們都約束不了,連後宮的太監如王振、魏忠賢們都約束不了。他們只能馴化和約束自己與民眾,可憐兮兮地「克己復禮」,「滅人慾,存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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