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離婚,一定要搞明白這五件事,離了再後悔就來不及了!
情感
01-28
最傷人的事情,就是出一家門,再進一家門,不要覺得離婚就是上嘴唇碰下嘴唇的事情,哪有那樣的簡單。事情要三思而後行,怕的是意氣用事。要離婚,想清楚這五件事再說,離了再後悔就來不及了。
第一件事,到底是為什麼?
結婚是緣分促成的,哪怕只有一天,也躲不過去的命數。離婚,要搞明白離婚的的理由是什麼,為什麼要離婚?就因為一次爭吵,一次的貌合神離就離婚,這樣做是不是太意氣用事了。
第二件事,創傷能不能再恢復。
離婚是夫妻之間最後底線,想要離婚的人,一定是受了深深的傷害。請在離婚之前,搞明白你們之間的創傷能不能再恢復,生活能不能再回到從前。
第三件事,你冷靜了嗎?
年輕人的婚姻充滿著變數,頭腦一熱,就喜歡走極端,以為離婚能夠解決一切的問題,從此就可以自由了,解脫了。試問,離婚是你衝動後的行為,還是冷靜思考的結果。
第四件事,你能承擔了後果嗎?
離婚牽一髮而動全一身,不僅是兩個人的問題,關係到家族的興衰。離婚了,你能承擔嚴重的後果嗎?要一個帶孩子,養老人,還要面臨再婚,你都能應付嗎?
第五件事,最後,你們的感情是不是就完了。
婚姻的基礎是夫妻之間有感情,人心是矛盾的,有的夫妻明明還有感情,只是不能做自己的主,聽信了讒言,心也就活了,其實,離婚不是他的本意,是一種無奈,你是這樣的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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