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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奸被判死刑後辯護:「我是被日本人一槍嚇的」!最後被免刑釋放

他,曾是新文化運動的幹將,曾受到國人和學界的大力推崇,是民國名士,但最終卻一步步陷入罪惡的深淵,甚至墮落成一個為國人所不齒的文化漢奸。而抗日戰爭勝利後,他被判死刑後辯護:「我是被日本人一槍嚇的」,這句辯護是多麼的蒼白無力,但他最終不僅被免除了死刑,還被釋放了,這是怎麼回事呢?

他叫周作人,是魯迅的弟弟。周作人的妻子是個日本人,名叫羽太信子,倆人1909年在東京結的婚。1937年,盧溝橋事變後,作為北京大學教授的周作人,在妻子苦口婆心的勸說下留在了北京,受北大校長的委託看守校產。周作人作為當時的名士,且有留學日本以及日本妻子的背景,自然成為日本人關注的焦點。

圖:周作人(中)和妻子羽太信子(左一)

於是乎,幾乎每天都有說客前來遊說周作人任華北政務委員教育督辦一職,但他都婉言謝絕了,他怕日後被人罵成漢奸,就是特務頭子土肥原親自遊說他也沒敢答應。但1939年元旦,一個自稱是周作人學生的客人求見他時,突然開槍將他擊倒,子彈射中了銅扣,所以只受了輕傷。兇手逃逸後未被捉獲,有關槍擊案的殺手是誰一直眾說紛紜。周作人始終堅持是日本軍方的陰謀,日方則說是國民黨特務所為。也有人說是周作人的學生,不滿他的親日行為而下手。

此次槍擊案雖然只是虛驚一場,但卻讓周作人身心備受衝擊,他害怕了。此時,日本憲兵進駐了周作人家,他的日本妻子羽太信子也對他說:」要想活命就替日本人做事,沒什麼大不了的,有那麼多人替日本人做事,即使你不做,你有一個我這樣的日本妻子,一樣會被人罵做漢奸的,人隨大流不吃虧。「再加上周作人被槍擊事件嚇破了膽子,為了活命,還真的就接受了日本華北派遣軍司令部送來的聘書,先後擔任了敵偽主持下的北京圖書館的館長、華北軍政委員會教育督辦等職。

1945年12月,抗戰勝利後,周作人在北平以漢奸罪名被國民政府逮捕,並押解南京受審,監禁於老虎橋監獄。周作人的朋友和學生紛紛為他開脫求情,俞平伯還給在美國辦外交的胡適寫了封長信,請求胡適為周作人說情。被押到南京後的三個月,通過北京大學的好友胡適出面,周作人被優待到單獨的囚室並給他安排了紙張書桌,供他讀書寫作。

最初,周作人被判處了死刑,當江蘇高院特別法庭庭長宣讀他的死刑判決書後,周作人一下子被驚嚇得木然僵立,雖然當時正值炎熱的暑期,但他卻覺得一陣陣寒氣從頭到腳穿心而過,讓他全身瑟瑟發抖,再也找不到言詞落腳的地方。但在即將退庭時,周作人突然大聲喊道:「等一等,我有話要講!我好委屈,好冤枉啊!

周作人辯護說:「我之所以變節忤逆,當初也是身不由己呀!我是被日本人一槍嚇的呀!我對不起列祖列宗,但我周作人終究沒殺過一個中國人,我沒血債,為何要一定判我極刑呢?」法庭庭長嚴厲地說:「住口,時至今日,你還不認罪?虧你還曾是一名明辨是非的堂堂大學者!你沒用刀殺一個中國人不錯,可是你用無形的刀殺害的國人又何止千萬?你為日本侵華軍修改我們的教科書,以奴化教育來毒害國民,這遠比用刀殺人還要厲害百倍!」此話一出,周作人啞口無言。

但最終,周作人還是逃過了懲罰。1946年11月6日,高等法院改判周作人為14年有期徒刑;1947年12月9日,又改判為10年有期徒刑。1949年1月22日,李宗仁接任中華民國總統,下令釋放政治犯;同年1月26日,周作人被放出監獄;1949年8月14日,周作人從上海回到北京定居,後來搬回北京八道灣的老房子,專心翻譯和寫作,以稿費維持生計;1967年5月6日,周作人發病去世,終年82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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