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醒法師:吃肉邊的菜算不算犯戒
吃素的由來
要問吃肉邊菜犯不犯戒,就要先說說佛教素食傳統的由來。
最初,佛教有個吃飯的傳統叫「托缽乞食」,《金剛經》里也寫到:「世尊食時,著衣持缽,入舍衛大城乞食」。在當時的古印度,物質匱乏,素食來之不易,一般家庭不會去刻意準備素菜供養,而挑三揀四也不是出家人應有的作為,故而也就允許吃「三凈肉」。
這三凈肉叫「不見」、「不聞」、「不為我殺」,也即我未看見它被殺時的情景;我未聽見它被殺時哀叫的聲音;以及它不因我的緣故而被殺。
後來漢傳佛教戒肉吃素卻是因為梁武帝,這位人王洋洋洒洒寫了篇萬餘字的《斷酒肉文》,其中寫道:「旃陀羅人為屠肉時,為何等人殺?正為食者。若食肉者,即有殺分,於不殺戒即成有缺。」,簡單說就是「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有了殺害,就是破了殺戒。」自此以後,漢傳佛教就有了食素的規定。
肉邊的菜能吃嗎?
有些居士會問:「師父,如果我吃素,但遇到朋友聚會,未免尷尬,不得已吃了肉邊的菜,這算不算破戒呢?」
《六祖壇經》行由品記載:惠能後至曹溪,又被惡人尋逐,乃於四會,避難獵人隊中,凡經一十五載。時與獵人隨宜說法。獵人常令守網,每見生命,盡放之。每至飯時,以菜寄煮肉鍋。或問,則對曰:「但吃肉邊菜。」
我們要去體會六祖大師「但食肉邊菜」的圓融智慧,入鄉隨俗、隨遇而安。甚至可以擇機分享自己吃素的因緣,讓有緣分的人了解「葷」和「腥」對內心清凈的障礙。逐漸地,大家也會「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當我們有這個心生起,因緣具足時就可以吃到圓滿的素食。
佛教提倡素食,用意是不殺生,長養慈悲心。學佛的目的也不是只為了吃素,心意清凈才最重要。久逢親友,聚會餐飲,可以吃肉邊菜,不算犯戒。處於群體中單獨飲食也會給別人增添麻煩,保持清凈的是我們的念頭,方式是可以靈活多變的。
總之,學佛不能執著於外相,否則不僅自己起煩惱,也會給別人添麻煩,甚至讓人誤解了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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