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猝死案改判:維護公序良俗豈能變成「狗不理」?
文王建新
一老人在電梯內吸煙,同梯楊先生好言相勸,老人情緒激動猝死。家屬索賠40萬元。一審讓楊承擔1.5萬元補償責任,家屬還不服提出上訴。發生逆轉的是,一毛錢也不用賠了!鄭州市中級法院判決:駁回上訴並撤銷一審判決,終審楊先生不承擔侵權責任。
很顯然,一審讓楊先生成了「狗不理」包子,說好吃,但楊先生自己卻太難下咽,也有不少人覺得不好吃難消化。
過去慣常總是傷者、死者或長者為大,不論是非曲直,另一方必定要承擔責任。折中與和稀泥,導致人倒沒人扶、仗義不執言、見義無勇為的可怕現象。法不能剛正利落,必挫傷公民依法維護社會公正和公共利益秩序的積極性。
八十多年前美國經濟大蕭條時,一老人為不使三個孫子餓死而偷麵包,被店主告上法庭。判令「罰10美元或拘役10天。」老人哭了:「偷竊是我的錯,但如有錢,就不會去偷;我被拘役,孫子就要被餓死」。
但法不容情。法官說:「對不起,我必須要公正執法。」
這時陪審團里一個人站起來摘下帽子,放進去10美元說:「我是紐約市長拉瓜地亞,老人通過偷竊養活自己和孫子,這是我也是各位的恥辱。請每位掏50美分,為我們的冷漠買單。包括法官大人的所有人,都向帽子里投了錢。
善良,是人性中蘊藏的一種最柔軟、也是最有力量的情懷。但善良,讓我們很多時候忘卻了是非,忘卻了懲惡本來就是揚善。而對惡無原則的寬容,其實也是一種惡。
有人說,一個人把別人胳膊砍了肯定要判重刑,但如果他是非法集資或蓄意欺詐,就是讓無數人傾家蕩產甚至跳樓,卻也判不了他幾年刑。
如果壞人犯「壞」成本過低,那我們幹嘛不去做壞人?施惡者都是在放逐中膽大起來的。人類的心是需要有韁繩拴住,否則在無約束被放縱下的自由就是惡的開始。
《芳華》電影中,好人、戰鬥英雄劉峰流落市井、妻棄子無、流氓刁難;崇敬好人的何小萍放棄抗爭,被集體拋棄,最後精神崩潰……
好人因為要為這個世界、為身邊的人負重前行,所以他們無福消受芳華歲月,他們善良無私地維護良風正義,結果成了包子「狗不理」。
好人、好風氣得不到尊崇和善待,那誰還「路見不平一聲吼」?即使我們努力創造再多的財富也將淪為精神的廢墟!
近期參加學習培訓,不幸與一男人婆樣男士為鄰。他時不時抖腿,時不時與鄰座女士竊竊私語,很影響聽課。眼神和話語多次提醒,但中風似抖腿和話癆病總複發,忍無可忍便憤而起身「我坐別處去!」我瞥見了那位女士尷尬的難看相。
我們必須勇與惡人斗,敢與陋習斗。就如記者採訪楊先生「以後還會不會與不和諧現象較真硬碰?」楊回答說:我覺得不僅是控煙吧,凡遇不文明行為還會提醒求正!楊出於人道主義,為逝者家屬捐贈了1萬元。
維護公共利益及公序良俗,司法是最後的正氣,堅守最後的底線屏障,支持和鼓勵人們做好事,即便發生了意外,只要自己無過錯,就不承擔法律責任。我們為這樣的司法擔當鼓掌和點贊。
人有善念,天必佑之。這個天,就是自己心中的那片蒼穹;這個天,就是每個人周圍的人和環境。你付出了善良,或許不會馬上回報,但一定會在另外的空間節點,得以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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