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酒店前台被打跑 犯罪嫌疑人遺落口罩助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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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馬某持刀威脅搶劫昌平區某酒店前台,遭服務人員反抗未得逞逃跑,但將所戴口罩遺留在現場。公安機關通過口罩上的DNA,鎖定了嫌疑人馬某並將他抓獲歸案。近日,昌平法院一審判決馬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四千元。
被害人小王回憶,2016年1月10日早上5點左右,一個男子來到酒店前台搶劫,當時酒店中除了她在值班,還有一位保潔大姐。男子從抽屜中搶到錢財後,她與趕來的保潔大姐合力將對方按摁倒在地,該男子隨即從衣服中拿出一把刀抵在小王的嘴邊。後保潔大姐與之撕扯,最終從對方手中將錢奪回。男子趁機逃跑,但在逃跑過程中,不慎將口罩掉落在酒店大堂中。小王隨即報警,並將男子遺落的口罩交給了警察。
通過口罩上提取的DNA比對分析,警方鎖定了曾被行政拘留過的嫌疑人馬某,並在一處網吧將他抓獲。
馬某歸案後交代,當時正值年關,因為身上沒有錢,他便起了搶劫的心思。實施搶劫前,他買了口罩、手套和刀具,並乘車來到了昌平。到了夜晚,他在路上四處溜達,直到凌晨5點多,走到了案發酒店的門口,便實施了搶劫。馬某稱,當時他進門時沒有看到前台有人值班,誤以為大堂里沒人,才決定搶劫。而掏出刀威脅工作人員,是為了順利逃跑,並不是想傷害她們。
但馬某沒有預料到的是,他本想通過口罩掩人耳目,沒想到口罩卻成了確定他犯罪事實的有力證據。
昌平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馬某行為已構成搶劫罪,系未遂,依法應予懲處。鑒於他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系犯罪未遂,依法予以減輕處罰。最終,法院判處被告人馬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文章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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