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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成功而言,運氣和努力哪個更重要?

對成功而言,運氣和努力哪個更重要?

對成功而言,運氣和努力哪個更重要?

對成功而言,運氣和努力哪個更重要?

不久之後,沈從文又得到了一個跟隨軍隊去四川的機會。當時許多人願意去四川,是希望能在那裡發一筆橫財,或者討一個老婆。

但沈從文卻不是為了錢和女人,一來每月有人管食宿,薪水幾乎沒地方花,二來因為之前被欺騙的事,他也不再覺得女人有什麼意思。

他去四川,有個隱秘的理由,就是想去看巫峽。他聽人說起過巫峽的大處、高處、險處,有趣味處,實在神往傾心。他說:「鄉下人所想的,就正是把自己全部生命押到極危險的註上去,玩一個盡興!」就是這樣一個孩子氣的,任性的原因,他又一次離開了。

各位書友,大家好,今天我們將繼續共讀《從文自傳》。這本書一共18章,可以根據我所拆的六個主題點,每天閱讀1-3章。建議今日讀完第16-18章。

在進入正文之前,我們一起來思考兩個問題:


1、你曾經遷徙過多少地方?哪些給你留下深刻印象?

2、你是在什麼時候開始意識到知識的寶貴?

對成功而言,運氣和努力哪個更重要?

沈從文要去四川了,他十分仔細的盤點了當時所帶走的東西:「我那包袱中的產業計舊棉襖一件,舊夾襖一件,手巾一條,夾褲一條,值一塊二毛錢的絲襪子一雙,青毛細呢的鞋子一雙,白大布單衣褲一套。

另外還有一本值六塊錢的雲麾碑,值五塊錢的聖教序,值兩塊錢的蘭亭序,值五塊錢的虞世南夫子廟堂碑。還有一部李義山詩集。

包袱外邊則插了一雙自由天竹筷子,一把牙刷,且掛了一個鑽有小小圓眼用細鐵絲鏈子扣好的搪磁碗兒。這就是我的全部產業。這份產業現在說來仍然是很動人的。」

的確是很動人,兩袖清風,一切都丟了,但是書卻背了一路。

而那一路入川的風景也同樣動人:「這次路上增加了我經驗不少,過了些用木頭編成的渡筏,那些渡筏,在靜靜的溪水中遊動,兩岸全是夾竹林高山,給人無比幽靜的感覺。十年後,還在我的記憶里,極其鮮明佔據了一個位置。」

沿途所見的事也讓他感到震撼:「在四川邊境上時,我記得還必需經過一個大場,每次場集據說有五千牛馬交易。

又經過一個古寺院,有六人不能合抱的松樹,寺中南邊一白骨塔,穹形的塔頂,全用刻滿佛像的石頭砌成,徑約兩丈。

鍋井似的圓坑裡,人骨如山如丘,有些腕骨上還套著銀鐲金鐲,也無誰人取它動它。聽寺僧說,是上年鬧神兵,一個城的人都死盡了,半年後把骨頭收來,隔三年再焚化。」

還有他一向最喜愛描寫的勞動者的剪影:「我歡喜到那河邊去,獨自坐在河岸高崖上,看船隻上灘。那些船夫背了纖繩,身體貼在河灘石頭下,那點顏色,那種聲音,那派神氣,總使我心跳。

那是美麗動人的,永遠使人同時得到快樂和憂愁。當那些船夫把船拉上灘後,各人伏身到河邊去喝一口長流水,站起來再坐到一塊石頭上,把手拭去肩背各處的汗水,那光景照例總很厲害的感動我。」這樣的場景,後來也被他寫到了《邊城》中。

對成功而言,運氣和努力哪個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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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的任務完成後,沈從文又回到湘西,在一個統領官身邊做秘書。這份工作,後來被他認為,是生活中的一個最大的轉機,因為那裡有五個大楠木的櫥櫃,裡面放滿了古書,宋元明清的舊畫,還有許多銅器與古瓷,統領官派他去整理這些文物。

「由於應用,我同時就學會了許多知識。又由於習染,我成天翻來翻去,把那些舊書大部分也慢慢的看懂了。」難怪後來沈從文如此了解歷史,又成為研究古代文化和藝術品的大師,大概與這段經歷有密切的關係。

無事可作時,他就把那些舊畫一軸一軸的取出,掛到壁間獨自來鑒賞,或翻開西清古鑒薛氏彝器鐘鼎款識這一類書,努力去從文字與形體上認識房中銅器的名稱和價值。

再去亂翻那些書籍,一部書若不知道作者是什麼時代的人時,便去翻四庫提要。他從這方面對於這個民族在一段長長的年分中,用一片顏色,一把線,一塊青銅或一堆泥土,以及一組文字,加上自己生命作成的種種藝術,皆得了一個初步普遍的認識。

由於這點初步知識,使一個以鑒賞人類生活與自然現象為生的鄉下人,進而對於人類智慧光輝的領會,發生了極寬泛而深切的興味。

對成功而言,運氣和努力哪個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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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後,沈從文又調入報館工作,當編輯。在那裡他讀了許多的新辦報紙和介紹新思想的書,也開始逐漸的關注當下的時事與政治了。

「我記下了許多新人物的名字,好像這些人同我都非常熟習。我崇拜他們,覺得比任何人還值得崇拜。

智識同權力相比,我願意得到智慧放下權力。

我明白,人活到社會裡應當有許多事情可作,應當為現在的別人去設想,為未來的人類去設想,應當如何去思索生活,且應當如何去為大多數人犧牲,為自己一點點理想受苦,不能隨便媽虎過日子,不能委屈過日子了。」

恰在這時,發生了兩件事,讓沈從文堅定了要離開湘西的念頭。一件事,是他自己得了一場暴病,差點死掉,病好之後沒多久,他的一個好朋友「平時結實得同一隻猛虎一樣的老同學」,在泅水時被淹死了。

四天後,把他死屍從水面拖起,沈從文去收拾他的屍骸掩埋,看見那個臃腫樣子時,他發生了對自己的疑問。

「病死,或淹死,或到外邊去餓死,有什麼不同?若前些日子病死了,連許多沒有看過的東西皆不能見到,許多不曾到過的地方也無從走去,真無意思。我知道見到的皆太少,應知道應見到的可太多,怎麼辦?」

「我想我得進一個學校,去學些我不明白的問題,得向些新地方,去看些聽些使我耳目一新的世界。」

「我悶悶沉沉痴獃想了四天,心想,好壞我總有一天得死去,多見幾個新鮮日頭,多過幾個新鮮的橋,在一些險危中使盡最後一點氣力,咽下最後一口氣,比較在這兒病死或無意中為流彈打死,似乎應當有意思些。」

到後我便這樣決定了:「把自己生命押上去,賭一注看看,看看我自己去支配一下自己,比讓命運來處置得更合理一點呢?還是更糟糕一點?」

於是,沈從文做出決定,要去北京讀書,讀書不成,便作一個警察,作警察也不成,那就認了輸,不再作別的好打算了。

就這樣,二十歲的沈從文踏上火車,在兵荒馬亂中獨自一人去了北京,那時的他還不知道,未來將有怎樣複雜的命運在等待著他,而這本自傳,也就寫到這裡,戛然而止了。

他用這樣的一句話來結尾:「運貨排車把我拖進了北京西河沿一家小客店,在旅客簿上寫下——沈從文年二十歲學生湖南鳳凰縣人。便開始進到一個使我永遠無從畢業的學校,來學那課永遠學不盡的人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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