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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談:雷蒙德·卡佛專場

鳥的騰空即我需要行進的方向——讀卡佛《這個早晨》

納蘭

雷蒙德·卡佛:這個早晨

舒丹丹 譯

這個早晨不同尋常。一點小雪

蓋在地上。太陽浮在清澈的

藍天里。海是藍的,一片藍綠,

遠到視線所及。

幾乎不起一絲漣漪。靜謐。我穿上衣出門

散步——在接納大自然必然的

饋贈之前不打算回來。

我走過一些蒼老的,躬著身子的樹。

穿過散落著堆積小雪的石頭的

田野。一直走,

直到懸崖。

在那裡,我凝望著大海,天空,以及

在低遠處白色沙灘上盤旋的

海鷗。一切都很可愛。一切都沐浴在純凈的

清冷的光里。但是,和往常一樣,我的思想

開始漫遊。我不得不集中

精神去看那些我看著的東西

而不是別的什麼。我不得不告訴自己這就是

緊要的事,而不是別的。(我確實看著它,

一兩分鐘之久!)有一兩分鐘

它從往常的關於是是非非的沉思中

掙扎出來——責任,

溫柔的回憶,關於死亡的想法,以及我該如何對待

我的前妻。我希望

所有的事情這個早晨都會離開。

我每天都要忍受的事物。為了

繼續活下去我所糟踐的東西。

但是有一兩分鐘我真的忘記了

我自己以及別的一切。我知道我做到了。

因為當我轉身返回我不知道

我在哪裡。直到鳥兒從扭曲的樹上

騰空飛起。飛翔在

我需要行進的方向。

這個早晨有何不同尋常之處?卡佛的詩的開頭第一句,就吊足了讀者的胃口。他必然會在接下來的詩中,對此「不同尋常」進行細節上的呈現。「一點小雪/蓋在地上。太陽浮在清澈的/藍天里。」這句詩里出現了小雪和太陽兩個事物,小雪與浮在藍天的太陽,這是一種既不是刺骨寒冷又不是艷陽高照的場景,這樣的景正符合作者「靜謐」的心境。值得注意的是作者所用的「蓋」和「浮」,這兩個精準的動詞。太陽浮在清澈的藍天里。一改人們常規的「太陽掛在半山腰」「太陽升空」「太陽出來了」等描述,一個浮字,使人有了擺脫輜重和束縛的感受,彷彿自己是輕盈的,具備了從塵世之重中超脫的浮力。

他寫海的顏色,也是儘可能精確,他用了「一個藍綠」。他隨著「遠到視線所及」,思緒也開始「心游萬仞」。這句「幾乎不起一絲漣漪」,不僅是水的寧靜不動,也是心的寧靜不動。

詩中出現了「靜謐」一詞,這個詞單獨存在,並以句號完結。靜謐是這首詩的核心詞。似乎可以看作是一種小雪,太陽和海的事物對人的一種洗禮和凈化。這些事物有洗去塵垢的功效,這些事物有阻擋喧囂的功效,阻擋多少的喧囂就加深了多少靜謐。經過事物的洗禮,呼吸這些靜謐的事物,似乎一個靜謐的我開始獻身

我穿上衣出門

散步——在接納大自然必然的

饋贈之前不打算回來。

這三句詩,很像是不願意對能凈化人心的小雪和溫暖人心的太陽等事物的淺嘗輒止,所以他寫下了這句「在接納大自然必然的/饋贈之前不打算回來」。他把這些事物,當作是饋贈。讓似乎進入到了自然的深處,進行一種看不見的修行。沒有覺悟,就不覺醒。

作者把事物當作「饋贈」,也當作「老師」。「我走過一些蒼老的,躬著身子的樹。」躬著身子的樹,我彷彿看到了作者在學習一種樹之老者的智慧和謙恭。

隨著「我穿上衣出門」「 我走過……」「穿過……」到「一直走」,身體上的移動必定伴隨著思想上移動。樹,堆積小雪的石頭,田野,懸崖,大海,天空,海鷗……這富足的意象,即是作者富足的內心。這些事物,像是作者步行去一一拜訪的高貴的知己。作者沉醉在事物的海洋里,事物讓他釋懷,愉悅,脫離了人群中的擁擠和謬誤,喧囂和爭競,脫離了罪。「我」像是從事物的洗禮和凈化中獲得了新生。

「一切都很可愛。一切都沐浴在純凈的/清冷的光里。」在靜謐之境中,「我」也變得了靜謐,彷彿心眼被打開,靈性被復甦,感受力和愛心也被激發,眼中無處不美,無物不美,萬物都在光的照耀下都被拯救。讀到這句詩,似乎瀕臨一種高潮。事物的洗禮和凈化也告一段落,「我」不得不從事物中返回「事務」。思想的漫無目的的漫遊不得不轉變為對「緊要的事兒」的聚焦和思索。

緊要的事兒是什麼呢?「責任,/溫柔的回憶,關於死亡的想法,以及我該如何對待/我的前妻。」這些沉重的事務與「輕盈的事物」之間的落差、比對和失衡,構成了一種詩的內容的張力。沉重的生活瑣事會將一個人壓垮,輕盈如雪的事物會讓一個人獲得短暫的靜謐和休憩。美好如小雪,海鷗的事物並不是桃花源,「我」不得背起責任的十字架和生活的重擔。「我希望所有的事情這個早晨都會離開。」身在五行中,哪能片葉不沾身?所有的事情並不會在這個美好的靜謐的早晨離去,所有的事情不會減少一絲一毫,這希望有一種悲涼和無奈。

但是有一兩分鐘我真的忘記了

我自己以及別的一切。我知道我做到了。

「我」像一個得到了短暫救贖和頓悟之人。一兩分鐘的時間,似乎很短,但又似乎很長。在這一兩分鐘的時間裡,我似乎遊歷了至美之境。「當我轉身返回我不知道/我在哪裡。」真的有一種沉醉不知歸路的感覺。一兩分鐘的時間的時間裡,忘我,忘憂,忘記身在何方。

直到鳥兒從扭曲的樹上

騰空飛起。飛翔在

我需要行進的方向。

「我」是智者,既不忘記生活的責任,勇敢地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也不忘記自己的精神追求。事物和事務,都是一個人所不可少的歷練。作者似乎找到了第三條道路「鳥的騰空即我需要行進的方向」。在這樣一首意象富足的詩里,讀者也經歷了一波三折,打撈到了面對生活的智慧。詩的結尾,有一種內外明澈的通透,有一種看透「諸相非相」的圓融。任他強由他強,清風拂山崗的洒脫和堅韌。

我想到了這是一個對宇宙人生,既能出也能入的詩人形象。

一首詩里,彷彿經歷了他的一生。

一首詩的外貌——讀雷蒙德·卡佛的小詩《透過樹枝》

紅亞坪

雷蒙德·卡佛:透過樹枝

舒丹丹 譯

順著窗子向下,在露台上,幾隻亂蓬蓬的

小鳥聚集在食槽邊。相同的鳥兒,我想,

每天都來吃食,吵嚷。時間是,時間是,

它們叫著,相互擠撞。叫的幾乎就是時間,是的。

天空整天陰暗,風從西邊來,

不停地吹……把你的手伸給我一會兒。握在

我的手上。對了,就是這樣。緊緊握住。時間就是我們

以為時間就在我們身邊。時間是,時間是,

那些亂蓬蓬的鳥兒叫著。

在我看來,一首優秀的短詩不但適合於閱讀,而且更重要的是,它還適合於觀察。當我們通過閱讀一首詩建立起一種個人的全能的視角去觀察一首詩的時候,這首詩就獲得了全新的生命,它進而會參與到閱讀者的人生當中去,而不僅僅是體驗那麼簡單。確實,只有短詩才能具備這種卓越的稟賦,它不僅可以通過詩本身的魅力來打動一個讀者,而且它會以自身的姿態、體型以及顯而易見的外表去打動一個讀者的視角。以貌取人往往會發令我們鑄成大錯,但「以貌取詩」卻不會使我們陷入迷途,詩的外貌——這種外貌一旦得以建立,它就會給你正確的指引,為你重返詩歌獲得一種無法描繪的力量——你會走進去,和它融為一體,而且有一種恰當的力讓你和這首短詩得以相互融合,而不是欣賞它和理解它。無論地獄還是天堂,總之,它就是你的全部。一個句子的分行為何建立起詩的內在和結構?自有詩以來,這種分行的形式為什麼就以其確鑿的力量存在著?這個問題也牽涉到對詩的不斷的質問,但是,詩從來不需要回答這個問題,為什麼?依我個人愚見就在於一首短詩不但有靈魂,而且一首短詩還具有外貌,它不但能讓讀者沉迷於閱讀,而且能讓讀者醉心於觀察,其他的語言藝術體裁不可能具備這種天生的稟賦,包括長詩也不可能如此。也許,人對詩的觀察的需要正是詩存在的本質條件。老實說,我對雷蒙德·卡佛並不十分熟悉,與其說他是一個啰里啰唆的外國人,不如說他是一個古代的中國人,這種錯覺的建立來自於《透過樹枝》這首極短的小詩,因為這首短詩有能力讓我們返回到一個相對古老的、但我們卻十分熟悉的時間體系里去,從而讓我們能能再造出一個作者來,我們能再造出一個作者的語調、氣息、眼光,甚至一隻需要緊握另一隻手的手來,這個再造的過程不需要藉助別的外力來完成,神奇的是:詩本身就能生成它們。幾隻聚集的小鳥被偶然觀察到只是生成這個作者的一個極其巧妙的媒介,但是它需要在這首詩歌中被觀察到,依我看,這幾隻「每天都來吃食,吵嚷」的鳥兒只不過是一個小小的先驗的存在,它在這首詩中存在的目的只不過是為了呈現時間展開的方式,而且它必須需要一個片語來匯攏這種感受。作者用「亂蓬蓬的」來實現這個轉化的契機,這個片語在句首出現,又在句尾和我們重逢。我認為雷蒙德·卡佛並不是一個漢語語文教師,它一定不了解我們的應試教育,否則,他一定會力避這種討巧的形式。但是他沒有,因為在他看來,這是自然而然的,這裡並非一種修辭關係,而是一種很得體的內心的需要:它需要建立起一首詩的外貌,這個外貌和時間有關係。如果不這樣做的話,就看不見那些小鳥,它們不相互擠撞的話,那些鳥兒就不會叫著,鳥兒不叫著的話,就不會出現時間,因此,也許並不是小鳥是「亂蓬蓬的」,而是時間是「亂蓬蓬的」。這個關係需要無窮的轉化才來最終完成。我認為,詩人需要細節來救贖自我,這是詩的救贖方式,而詩的分行恰恰能生成更多的細節,或者可以說,詩的分行產生的這些細節才是一個詩人真正所需要的細節,只有它們——才能完成對詩人的最終救贖。所以,我寧願相信,對於雷蒙德·卡佛而言,這些分行產生的細節與《聖經》賦予他的一樣多,這需要足夠的虔誠和不斷地潛移默化才能產生和完成,而並非我們按照詩所理解的那樣是靈感所賜。因此,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一首短詩之所以要短,是因為它永遠也沒有完成,細節的生成總是無限地延期一首詩的結局。實際上是我們永遠也沒有真正的能力去完成它,如果我們忽略了這個,在一首短詩中試圖表達出我們完整的觀點,或者把細節全部發掘出來,這首詩一定不是詩了。那麼在第一句「亂蓬蓬的」——這裡被作者果斷分行就顯得不地道,因為如果把語言看作一門科學的話,詩的分行確實應該被取消,但是語言不是一門科學,它與情感關係太緊密,從最初的源頭看,語言不是人類認識的工具,它是人類表達自我的工具,所以,這裡需要分行,需要表達出更多的情感因素,它需要建立詩的外貌,詩的外貌就是為了呈現一些細節,同時要隱瞞一些細節,正如我們看到一個活生生的人類個體一樣,他也羞於呈現出最本質的東西。從一個詩人的角度出發,他希望通過寫詩去抵達這個世界最本質的東西,但是他同樣是害羞的個體,他也需要合理的迴避。正是這個害羞令一個詩人在一首詩里產生了分行的迫切需要,作者為什麼要在一首極短的小詩裡面精雕細鏤地刻畫幾隻小鳥的情狀呢?難道它們不斷叫喚的「時間是,時間是」就是時間么?所以我相信,所有詩人其實都不相信世界的本質這個詞語,正是這個「不相信」產生了人類有史以來所有傑出的短詩(我在這裡不打算談論長詩)。詩的分行恰恰源於這種對「不相信」的深刻的自信。是的,一個詩人在現實社會中也許本質上就是一個溺水者,他並不擅長於在這個現實世界裡自由泳或者蛙泳,所以詩中的停頓和分行就顯得尤為重要,因為他需要停下來暢快的呼吸。一個詩人在一首詩中採用的停頓和分行的方式不可能是隨性而為的,雖然詩人有改變它的法律上的權利,但是詩本身有力量生成它們的穩定性,對於生成它的作者而言,無非是塑造了一首詩的外貌,但這個外貌決定了一首詩生命的有無。詩的外貌才為一首詩賦予了存在的時間性。

散步憑什麼造就奇遇

木朵

雷蒙德·卡佛:散步

舒丹丹 譯

我在鐵軌上散步。

跟隨了它片刻,

然後在一個鄉間墓地停下來,

在那裡一個男人躺在

兩個妻子中間。艾米莉·范德哲,

慈愛的妻子和母親,

在約翰·范德哲的右邊。

瑪麗,第二位范德哲夫人,

也是仁愛的妻子,在他左邊。

先是艾米莉去了,然後瑪麗。

幾年後,老夥計他自己。

十一個孩子來自這些婚姻。

而他們,現在也應該都去世了。

這是個安靜的地方。像任何打斷我散步的

好地方一樣,坐下來,害怕

我自己的死,它也會來。

但我不明白,我不明白。

對這美好,勞碌的一生,我自己或別人的,

我所知道的全部

就是很快我將會起身

離開這個令人驚訝的地方,

這個給了去世的人們安身之所的地方。這片墓地。

走吧。先在一條鐵軌上散步,

然後是另一條。

「散步」作為詩的主題由來已久,這裡隱含著一個關於奇遇的講究,一項無目的的漫遊、時間無需花得太久,卻要落腳於詩行之中,這就要賦予這些凌亂無序的步伐以一些馥郁的氣息,如此,散步才似是而非地迎來了散步的意趣,散步作為一個日常性的、循規蹈矩的消遣方式因從日復一日的重複中獲得新的發現、新的路線、新的看點而變成了一個莊重的儀式,從這個儀式中詩的意識汩汩而至。很多詩人都會寫「散步詩」(我最先想起的就是奧登和孫文波,他們二人的詩附在後面,供有緣人比照閱讀),這樣的詩其實在驗證一個命題:詩是發現的產物/禪悟。

也許,每天晚飯後,你我都會出門去散步,陪著家人或與一位老朋友,沿著固定路線兜圈子,有的人踽踽獨行去了月色下的荷塘,有的人去了陰森森的墓地,有的人拐入平時忽視的一條岔道……腳下的路不是不歸路,而是一條必由之路,最終還得老老實實/踏踏實實地回到家(哪怕是另一個家),這是生活層面的必然回歸,但在精神層面,散步者必將回歸詩,並通過詩將散步所獲取的時間禮物書面化為永恆的饋贈。散步之際得到過一個契機或發現了一個奇蹟,有必要記錄下來,使之成為人生旅途中的一個線索,一個關鍵的信號/記號,在詩這個層級凝固下來的另一個好處在於:取之於散步/奇遇,用之於未來的散步(者)——未來的散步者將領受「散步詩」中預留的禮物,禮物在傳遞,並從此增強一位未來詩人對散步必有所得的信念。比如,當你感到生活枯燥無味或悶熱難耐時,不妨去「散步」,既是過來人的忠告也是自我解放的途徑。

卡佛在散步途中發現的「令人驚訝的地方」其實就是一個普適的「好地方」,這對於詩人/詩來說,都是一次機遇,是由此從渾渾噩噩的素常狀態中擺脫出來向詩神管轄的至福之地有所覬覦的一個機會。散步造就了一個詩神來到身邊,甚至附體的機會,它中斷了散步者俗世的舒適感和日常面貌,突然塞給他一個復活的信號,就好像詩神的WiFi竟然在散步中途也能連上,他意識到了一首詩的萌生,並對路旁任何存在之物——哪怕是墓穴上的墓志銘——授予的意象贈品報以敬意,向它們默默鞠躬。

應該說,太多次散步是打發時光而一無所得的,難以進入詩的層面,看起來我們一下子能讀到好一些散步詩,但它們個個來之不易,散步與詩的關係是一個難以企及的深坑或神龕,沒有神力相助,你我幾乎得不到它,進不去也打不開,而且一位詩人也許長時間只能寫出一首像樣的散步詩,一方面是散步之中要獲得饋贈非得要有虔誠之心不可,非得要從俗常狀態中有力地掙脫出來不可,更何況兩次非同一般的散步所得也何等相似,一首詩的存在已經限制了同一類型的其他詩的生髮,另一方面,散步詩逐步構成了一個詩學傳統,遲來的散步者再去荷塘與墓園已經難以有更大的發現,對發現的第一層面的感悟已經被卓越詩人率先開發,而關於發現的發現,也機會所剩不多。但至少有一點值得未來的散步者慶幸:散步有助於詩的發現這一真諦會構成長久的寬慰。

奧登:散步

阿九 譯

我選擇一條路,到處走動,

當我有個謠言要去散布,

有幾件工具要還,或者幾本書要借給

有個另一條路上的人。

然後我折返回來,儘管

我撞見自己的足跡,

那條路卻依然是新的。

我所想要做的,現在已經做好,

但我避開了它,當我

為了散步而像散步者一樣行走的時候;

其中所包括的重複

惹出了一個無法自己解開的疑竇。

到底是哪一個天使或魔鬼令我

恰好在那一刻停下腳步?

假如我繼續向前走一公里

又會發生什麼?

不,當心中的一個躁動

或者積雨雲約我出去散步,

我所選擇的路線總是曲折迂迴

並止於出發的起點。

它將我帶回家,這彎曲的足跡

既不是我非返回不可,

也不是隨我的便

來決定我散步的長短,

卻通過將行為轉化為契約

而滿足了某種道德要求,

因為我的指南針已裝入盒子,

當我重新踏入自家的前門。

這顆生怕離開自己蝸殼的心

也要求有一百碼的距離

擺在我私人的居所

與隨便一條公共道路之間,

從而在加上它之後,能使

直線變為丁字,使圓變成Q,

讓我無論置身於雨中還是陽光之下,

都能說這兩條路全然屬於我。

一條無人會走的小巷,

那裡,所有不合我的鞋底的腳印

都尋找過我,並且每每是

由我心愛的人留下。

奢侈詩

孫文波

沒有比蓄意讓我更厭倦的。突兀,

也不驚奇。穿過墓園的十來分鐘時間,

我閱讀了好幾座碑銘:陳氏伉儷,

喬姓考妣,還有一位張姓慈母。他們代表了

來世。對於我不過是過眼煙雲。

我的目的是到海邊棧道閑走,那裡的曲折有意思。

人性的亭閣指向風景。是冬天

曬太陽的好去處。水面萬金閃爍,有絕對性。

自然對應匠心。可以成為下午分析的本體。

的確如此。我或者憑欄遠眺,

或者低頭凝視。胸中有再造的藍圖。我知道這是

我的自以為是。小人物,也要以我為主。思想中心。

攀登棧道的頂部時,我已在世界上

划了一個圓,向四周弧射而去。

猶如史蒂文斯的瓮。當然並不指向未來。

在這裡,我其實關心的是下午四點半鐘。按照想像,

我應該到達奧特萊斯的星巴克,

咖啡的溫潤中放鬆身體。我把這看作晚年的奢侈。

它是一種理想。貧窮中談論奢侈是奢侈的。

我容許自己奢侈。把這看作我生活的形而上學。

正是它使我遠離人群也能獨樂樂;

我一路研究了一塊礁石。幾隻囚池的海豚。

也在太陽落下水面時,琢磨了它的壯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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