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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以盡興為好,刻意的雅其實就是俗了!

喝酒

林備軍

所謂開門七件事「柴米油鹽醬醋茶」,大概是女人想出來的,如果是男人,那萬萬少不了酒。

男人大多好酒,文人尤甚。喝酒是否真能助詩興我不清楚,但一個人喝了酒後思緒飛揚、意氣風發倒是真的,不過這時候容易失言。

某詩人不會喝酒,被人灌了一小杯就醉倒了。有人問他:「你不會喝酒怎麼寫詩?」詩人道:「你那麼能喝,怎麼不去寫詩?」

可見不會喝酒的詩人相比較而言,要略輸氣度,寫出來的詩大概也不會有「天子呼來不上船,自雲臣是酒中仙」的氣魄。至於像「醉里挑燈看劍,夢回吹角連營」的酒中意境,也是非醉中人不能領略到的。

那麼喝酒本身到底有什麼樂趣呢?

即使去問那些嗜酒如命的人,他也說不出個所以然。喝醉酒的人,除了昏昏然不知天上人間外,恐怕也沒什麼特別美妙的感覺,弄不好玉山傾倒,吐泄淋漓,出足洋相又大傷元氣。

因此,知堂老人說酒的樂趣只在飲的時候,也就是說是喝的過程中的樂趣,而不是喝完後的感受。

台灣作家林清玄認為,酒有三種喝法:準備許多下酒菜,喝得杯盤狼藉是下乘的喝法;幾粒花生、一盤豆腐乾,和三五好友天南地北地侃是中乘的喝法;一個人獨斟自酌,舉杯邀明月,對影成三人,是上乘的喝法。強調的也是喝的過程中的樂趣。

不過,這是文人雅士的分類,以追求情趣為上,普通人則大多喜歡聚友豪飲,猜拳行令,不喝得認不出爹娘決不罷休。這樣的喝酒在於痛快,胸中有什麼煩悶在熱血沸騰的豪飲中沖刷得一乾二淨,而豪情壯志也會激昂起來。

因此,我認為喝酒要以盡興為好,至於怎麼喝法隨各人性情而定,無所謂雅俗。況且,刻意的雅其實就是俗了。

我喜歡喝酒但無嗜好,因為我只是喜歡喝酒的情調而不是酒對器官的刺激。比如,我偶爾學古人庭前設席,對月獨酌,只是為了享受那種古典的詩意並非是饞酒。

這時即使沒有酒只有清茶一盞,我照樣會怡然自得。又比如,與友人共飲時,也是在於把酒話桑麻,彼此借酒取鬧,不是為喝酒而喝酒。有時出於工作需要陪客人喝酒,滿座都是領導,桌上的菜不好意思痛快地吃,又要向張總李董一路敬酒,那我不下地獄誰下地獄?每次都差不多是傾胃而出,說不定還會把昨天的早飯也一塊帶出來。

吐酒的滋味實在不好受,以致每次吐酒時我都巴不得自己立刻死掉。

不過喝醉了酒也不是全無好處。有一次我赴宴歸來,大約喝了兩斤黃酒,豪氣陡長,把一個欺負小販的小流氓揍了一頓。

延伸:放棄那些無用的社交吧!

在家靠父母,出門靠朋友。也許因為這句話,許多人總不忘到處留電話、要電話。在專註於結交「朋友」的時候,卻忽略了一個前提:只有關係平等,才能互相幫助。真正決定你朋友圈質量的,是你自己的實力。

社交的極限

社會心理學家曾經做過一項研究,一個人在一生中,同時交往的朋友數量極限,大概是10 個、30 個和60 個。

所謂「10個」,就是當你陷入困境的時候,把父母、兄弟姐妹、親戚朋友都算上,願意幫你的不會超過10個人。這些人是你真正的朋友,是你的安全底線。

「30 個」,就是時不時會聯繫的朋友。「60 個」,就是關係最淡的朋友,你們互相換了名片,聊過兩次,後來偶爾打電話來還有印象,但沒什麼事就不再聯繫了。

也就是說,「朋友」這個概念再寬泛,能同時交往的也不會超過100個。其中前10個人是最穩定的,後60個人是流動的。

朋友的類型

指路型、默契型、傾聽型、互助型…重點選擇交往什麼類型的朋友,和一個人的年齡階段有關。

如果是個初出茅廬、沒有什麼社會閱歷的年輕人,指路型的朋友適合他;

如果是想合夥做一番事業的,默契型的朋友肯定是首選;

如果表達慾望很強烈,或者希望找人分擔自己的痛苦,那麼就需要傾聽型的朋友;

如果是價值觀成熟、事業穩定的人,則會選擇互助型的朋友。

想交到對自己有幫助的朋友,就要主動尋找,不能等著人家送上門來。

朋友圈是由你的實力決定的

很多人喜歡社交,多認識些人,尤其是名人,動不動開口就說認識誰誰誰。但其實,如果你的實力跟他們不在同一水平上,認識他們,也僅僅停留在認識上,很多只是點頭之交,無法形成一個真正有效的朋友關係。

如果只是一方有求於另一方,不是一種等價的交換和回饋,則不能長久。所以,真正決定你朋友圈質量的,是你自己的實力。

與其廣撒網,不如把精力集中維護好更有限的朋友,這才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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