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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中國,各國央行的數字貨幣也都在路上!

中國央行副行長范一飛向公眾表示了央行對於研發數字貨幣的一些看法。他的這種做法,如同在火藥桶里扔進一根點燃的火柴。

於是這幾日很多人都在討論中國央行的數字貨幣,紛紛猜測央行數字貨幣將於何時開始發行,採用何種形式發行,以及將會採用何種內部機制等等。

一時眾說紛紜,不一而足。

當人們震驚於「中國央行居然也要發行數字貨幣」這個事實時,殊不知,在數字貨幣的競爭中,中國絕對不是孤軍奮戰,世界上其他很多國家,也都開啟著自身貨幣的「數字化進程」。

自從2017年初以來,不同國家的央行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消息就不斷在媒體上出現。

在2017年6月12日,英格蘭銀行首席出納官維多利亞·克萊蘭(Victoria Cleland)向外界透露英格蘭銀行正在考慮是否發行一種官方數字貨幣。並表示會在12個月時間裡彙報研究結果。

不過經過英國紳士們的反覆斟酌,英國央行——英格蘭銀行最終在2018年1月8日已經放棄了此前推出國家數字貨幣的計劃,主要原因是擔心可能會影響現有金融體系。

俄羅斯也曾搞過「大新聞」——2017年10月16日,總統普京宣布俄羅斯發行官方數字貨幣「CryptoRuble」,從夏季以來就一直有的傳言終被證實。

而且俄羅斯相關機構並非像英國一樣半途而廢,俄羅斯議會議員經過深入的研究,已經正式提交了一份聯邦法修訂草案,建議將推出國家層面的加密數字貨幣--「加密數字盧布」。此前,俄羅斯財政部已經提交針對加密數字貨幣和ICO的相關監管法案。

草案中聲稱「數字盧布是一種數字金融資產(加密數字貨幣),可以與目前在俄羅斯聯邦境內流通的盧布進行類比,它受到密碼方法保護,能夠被分散式數字交易登記處註冊的各個參與方使用。」

地處北歐的瑞典也不甘落後,瑞典手機支付軟體Swiss在過去10年中迅速崛起,對紙幣的需求越來越少,瑞典也將在2018年底就是否發行自己的數字貨幣「e克朗」進行決策。

加拿大、荷蘭、澳大利亞等國的央行早已宣布啟動數字貨幣的研究;厄瓜多也在計劃發行自己的」dinero electrónico」。俄羅斯的CryptoRuble的發行剛剛宣布,哈薩克就緊隨其後,也要發行自己的數字貨幣。迪拜也宣布他們將會開發並推出基於區塊鏈的數字貨幣emCash。

最為奇葩的是美國的後花園小國委內瑞拉,委內瑞拉總統馬杜羅在2017年12月對外界宣稱,委內瑞拉即將發行基於該國石油資源的加密數字貨幣「石油幣」,每個「石油幣」價值等同於一桶原油,發行總量為1億枚。

馬杜羅當天在電視講話中宣布,將該國奧里諾科重油帶阿亞庫喬區塊1號油田的全部石油儲量作為發行「石油幣」的物質基礎。該油田的石油儲量超過50億桶。隨即「石油幣」遭到美國財政部的反對。

正所謂你方唱罷我登場,各國央行們紛紛研究數字貨幣,說明他們意識到了如果再不與時俱進,必然將會在與以比特幣為領軍的「去中心化」數字貨幣的鬥爭中處於下風。

中國現階段的央行數字貨幣設計應注重M0替代,而不是M1、M2替代

現階段,M1和M2基於商業銀行賬戶,已實現電子化或數字化,沒有用數字貨幣再次數字化的必要。支持M1和M2流轉的銀行間支付清算系統(如大小額支付系統和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等)、商業銀行行內系統以及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各類網路支付手段等運轉正常,且在不斷完善升級、日益高效,能夠滿足我國經濟發展的需要。用央行數字貨幣替代M1和M2,既無助於提高支付效率,還會造成對現有系統和資源的巨大浪費。相比之下,現有紙鈔和硬幣的發行、印製、回籠和貯藏等環節成本較高,流通體系層級多,且攜帶不便、易被偽造、匿名不可控,存在被用於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風險,實現數字化的必要性與日俱增。另外,非現金支付工具,如傳統的銀行卡和互聯網支付等,都基於賬戶緊耦合模式,無法完全滿足公眾對易用和匿名支付服務的需求,不可能完全取代M0,特別是在賬戶服務和通信網路覆蓋不佳的地區,民眾對現鈔的依賴程度仍然很高。央行數字貨幣保持了現鈔的屬性和主要特徵,滿足了便攜和匿名的需求,將是替代現鈔的最好工具。

正因為央行數字貨幣是對M0的替代,不應對其計付利息。這樣既不會引發「金融脫媒」,也不會由此引致通脹預期。相應地,也不會對現有貨幣體系、金融體系和實體經濟運行產生大的衝擊。

中國央行對數字貨幣載入智能合約應保持審慎態度

根據尼克·薩博(Nick Szabo)給出的定義,智能合約是一套以數字形式定義的承諾,包括合約參與方可以在上面執行這些承諾的協議。智能合約被寫入計算機可讀的代碼中。一旦達到觸發條件,由計算機自動執行。可以載入時間、信用等前置條件,也可以被應用於繳稅、反恐融資等多種場景中。

然而,如前所述,央行數字貨幣是對M0的替代,具有無限法償性,即承擔了價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和價值貯藏等職能。原有現鈔並未承載任何其他的社會與行政職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禁止故意損毀人民幣。所以,在現鈔上添加額外社會或行政功能實際上有損毀人民幣之嫌。

為保持無限法償性的法律地位,央行數字貨幣也不應承擔除貨幣應有的四個職能之外的其他社會與行政職能。載入除法定貨幣本身功能外的智能合約,將影響其法償功能,甚至使其褪化為有價票證,降低我國央行數字貨幣的可自由使用程度,也將對人民幣國際化產生不利影響。還會降低貨幣流通速度,影響貨幣政策傳導和央行履行宏觀審慎職能。同時,還可能侵犯公民隱私權,不利於個人權益保護。

可以肯定一點,那就是全球央行對這些虛擬貨幣背後的區塊鏈技術已經形成了規模的默認。區塊鏈技術消除中介機構、大大改變了支付和交易流程,銀行業和貨幣政策的基礎有可能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所以央行不願在這場新的具有潛在顛覆影響的科技發展中落後。

但是未來這些央行在精心研究數字貨幣之後,究竟是像英國一樣知難而退,還是毅然決然的將數字貨幣推行下去,尚且是未知之數。而且在各國的數字貨幣發行之後,到底是由國家背書的數字貨幣能夠迅速戰勝去中心化的數字貨幣,佔據大量市場,還是長期共存,彼此競爭此消彼長,那就只能交由時間來驗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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