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犯逃亡十五年,妻子改嫁時突然現身,結局讓人羨慕
敖英,字東谷,是明朝中期一位極具傳奇色彩的人物。他的傳奇,不僅在於大器晚成,為官二十餘年,有名賢之譽,還在於他年輕時曾殺過人。
一個文人,一介書生,光天化日,性情所使,親自奪去一個人的性命,殺人後自己不但沒有償命,反倒成名成腕,這在明朝歷史上極其罕見。筆者所知,有明一代,能有如此膽氣、如此幸運的著名文人只有兩人,一個是徐渭因發狂病殺死繼妻張氏,另一個就是敖英。說起來,敖英殺人的時間更早一些。
如此傳奇的一個文人,敖英卻沒能在《明史》中留名。在《明實錄》中,敖英的事迹生平也鮮有記載。在敖英《自述履歷》和《四川右布政使東谷敖公贊》中,筆者通過一些蛛絲馬跡,考證出了敖英的生卒年。敖英生於成化十六年(1480年),卒於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歷經四朝,享年八十四歲。
從《明實錄》和敖英《自述履歷》看,敖英於正德十五年(1520)參加會試,次年(1521年),武宗駕崩,世宗即位,賜敖英等人進士出身。敖英的名次還不錯,二甲第四十五名。時年,敖英四十二歲,在同科進士中算年長者。
嘉靖元年(1522年),敖英始任南京工部都水主事,後歷任刑部員外郎、吏部郎中、陝西提學僉事、河南提學副使、湖廣左參議、山東副使、天津兵備道副使、四川副使、四川左參政、貴州按察使、四川右布政使。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六十五歲的敖英致仕,潛心讀書論事,著書立說,成為一代名家。
布政使,正三品,掌管一省財賦、人事。敖英為官二十餘年,在毫無背景的情況下,能熬到如此高位,已經相當不容易。如果不是敖英因為早年殺了人,逃亡多年,耽誤了多次科考機會,或許能做到總督、巡撫級別的職位。
關於敖英殺人,正史不載。《罪惟錄》(即《明書》)記載了這件事情,「敖英,清江人,博學工詞賦,弱冠偶使氣,蹴死一皮工,逃入寧州」。此外,明人蔣一葵《堯山堂外紀》和明人楊慎《世說舊注》也稱,「敖東谷,壯歲因蹴死皮工,逃入寧州」。可以說,敖英年輕負氣踢死一個皮工的事情是可信的。
弱冠和壯歲是兩個不同概念,二十曰弱冠,三十曰壯。敖英殺人時到底多少歲?敖英在《自述履歷》中稱,「予不幸,垂髫喪父,弱冠喪母,橫罹誣訟,幾麗死獄」,顯然敖英殺人時應二十歲,時年為弘治十二年(1499年)。
此時,敖英已經娶妻。《罪惟錄》記載,敖英殺人後,撇下妻子逃亡寧州,「乞食冨民家,其家方延師,不顧,英立草一詩以岀,主人不解,師聞之大驚,延上座,讓館,榖避去。尋代主人為文壽州長,長復大驚,延入教其子」。靠著自己的才學和文章,敖英先後兩度充任富家私人教師,混口飯吃不成問題。
一晃十五年過去了。到了正德八年(1513年),敖英越來越思念家鄉,思念親人,思念愛妻,歸心似箭,於是返鄉。然而,敖英風塵僕僕回家後,卻看到了驚人一幕,其妻以為他失蹤多年,早已死亡,正忙著改嫁,「年久,妻議他適,迎婦者已在門,廚中酒食亦具,適敖公突歸,方始散去」(《堯山堂外紀》)。
敖英突然現身,妻子改嫁之事告吹,「方設香燈送行,而英適返,家人急屏輿求妻者警去,託言禱子,歸而迎神」。敖英殺人之事,已時隔多年,「怨家亦不復深求」(《明書》),從此敖英夫婦重新恢復了昔日生活,生子二。有好事者留詩,「傷心鴛侶乍分行,鴻斷鱗潛十五霜。歸馬不隨今夜月,桃花應向別園芳」。
敖英在外這些年,教人讀書,自己的功課也沒放下。同年,敖英參加鄉試中舉。七年後,也就是正德十五年(1520年),敖英參加會試,一舉高中。對此,敖英在《自述履歷》中有記述,「正德癸酉(1513年)領鄉薦,庚辰(1520年)中會試。時翠華南狩,奏對愆期。辛巳(1521年)……始得賜進士出身」。
晚年,敖英在《自述履歷》中刻意避諱自己殺人之事,只提到了他流落他鄉時的種種艱苦辛酸和奮發圖強,「橫罹誣訟,幾麗死獄,乃鬻我敝廬,棲身無所,惟一老僕,厭貧而去,內外誰親,徨彷維谷。末如之何,賣卜江湖以糊口,落莫三祀,疾病半之,而饑寒溝壑之慮實往來於懷。慨然改圖,求為學究。歲晏解館,輒從師治經業。於是萬志嚮往,莫或差池,凡五閱寒暑。歸展桑梓」。
敖英活了八十四歲,這在明代屬於高壽。此外,敖英著述頗多,如《慎言集訓》《批點程文類抄》《批點古人短篇》《關中教條約》《批點類編唐詩絕句》《感舊錄》《論秀策問》《霞外雜俎》《綠雪亭雜言》《四川邊備志》《四川錢穀考》《心遠堂詩草》《心遠堂文草》《東谷贅言》等,人譽「名賢」。(劉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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