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會上《黃河大合唱》被「惡搞」,網友怒斥:噁心!作者後人或訴諸法律
為圖搞笑而篡改這一反映民族救亡之聲的代表作,顯然是一種對歷史的褻瀆、對民族精神的揮霍。
年關將至,很多單位都組織了年會或者晚會,讓員工上台表演。近日,一個「年終獎」版的《黃河大合唱》視頻流傳在網路上。
惡搞《黃河大合唱》
視頻中,伴著《黃河大合唱》的旋律,一群人一邊吼著「年終獎,年終獎,我們在嚎叫,我們在嚎叫」,一邊搖頭晃腦故作癲狂,時而瞪大眼時而張大嘴,時而扭動屁股亂舞手臂……這首抗戰歌曲,被表演者以誇張的表情和肢體動作全程「惡搞」。
低俗的歌詞、誇張的表演,大多數觀眾看後不僅沒有發出笑聲甚至想「咆哮」:「怎麼能這樣糟蹋我們的經典歌曲!」
惡搞式表演,在生活中時常可以看到。能逗樂別人固然好,但表演形式和內容本身並非沒有底線。以惡搞經典作品的形式取樂觀眾,既不是傳承經典,也絕非藝術再創作。
《漢書·藝文志》在2000年前就提到了「嘩眾取寵」的問題,以浮誇的言行迎合觀眾,藉此騙取信賴和支持,說白了就是一種對觀眾的欺騙。生活的確需要逗笑和歡笑,但一種表演能否達到逗笑別人的效果,靠的是實實在在的功力和水平。一位老藝術家提醒過,「歌詞最容易寫,歌詞最不容易寫好」。
娛樂有娛樂的底線,嚴肅有嚴肅的必要,調侃經典作品、愚弄歷史嚴肅,既僭越了娛樂的邊界也褻瀆了藝術的神聖,根本無法傳遞會心的笑聲。
之所以說惡搞經典作品危害甚深,不僅因為惡搞本身的解構負能量很大,也在於「集體無意識」的破壞力量不容小覷。
不可否認,惡搞在表演時可能激起一些廉價笑聲。正因為解構和惡搞經典來得容易,博得的笑聲也很廉價,所以表演形式容易被更多人所模仿。
有記者發現,惡搞《黃河大合唱》不僅堂而皇之出現在某些公司年會上,還出現在幼兒園、中學、大學等教育機構的晚會上,甚至登上了電視熒幕。
嘻嘻哈哈一場看似無足輕重,但廉價笑聲中所傳播的,並不是什麼娛樂精神或者歡笑氛圍,而是價值的愈發虛無,道義的愈發破落。
以毫無所謂的態度惡搞和篡改經典作品,會在溫水煮青蛙中撕毀所本應堅守和捍衛的道義底線、價值認同,從而拉低人們的審美品位,混淆正常的社會認知。
由此而言,抵制惡搞和解構,人人都有責。
歷史不是一個什麼都可以裝的「空袋子」,承載著歷史記憶和民族情感的文藝作品,同樣不是什麼都可裝的「空袋子」、想怎麼改就怎麼改的「草稿紙」。
《黃河大合唱》中所歌唱的,是八路軍東渡黃河、飲馬太行抗擊日寇的堅定決心,是全民族覺醒、同日寇抗戰到底的不屈精神,說它是「民族之魂」「不朽之作」毫不誇張。
為圖搞笑而篡改這一反映民族救亡之聲的代表作,顯然是一種對歷史的褻瀆、對民族精神的揮霍,與渾渾噩噩的「蓬間雀」何異?
軍人常常說,和平年代尤需警惕「和平積習」。對我們每個人而言,同樣需要保持對歷史冷漠病和虛無症等和平積習的警惕。
「不懂自己出生前歷史的人,永遠是個孩子。」對待先輩們燃燒生命譜寫的歷史,抱持溫情與敬意是最起碼的要求。
歷史裡不僅有先輩的奮鬥,更維繫著我輩的過去和未來;經典作品承載著的不僅是藝術創作的高峰,更有民族的興衰和榮辱。
尊重歷史、尊重經典,其實就是對自己的尊重,對未來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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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後人或訴諸法律
目前,有關《黃河大合唱》的部分惡搞視頻已被刪除,但在網上仍有多個惡搞版本存在,包括歌詞篡改、年會亂舞、貓咪指揮、宿舍表演等形式。
對於這些惡搞亂象,《黃河大合唱》詞曲作者冼星海、光未然的後人,光未然的兒子張安東告訴記者,他正準備拿起法律的武器進行反擊。
「用法律的手段遏制他們,讓這些惡搞再也不要發生,那才是好的結果。」張安東說。
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律師常亞春認為,惡搞經典,可能會受到民事和行政兩方面的處罰。首先,惡搞者歪曲、篡改的行為,侵害了保護作品完整權,侵害了著作人身權;而將作品進行表演,並形成視頻在互聯網傳播,侵害了作品的表演權、信息網路傳播權。
「侵犯這些權利要承擔民事責任的,也就是說作者的後人可以起訴他們,要求承擔民事賠償,要求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常亞春說。
其次,鑒於黃河大合唱的特殊歷史地位和作用,他認為惡搞還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按照著作權法的規定,侵犯公共利益的,相關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可以行使行政權力,對他進行處罰,包括停止侵權,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複製品,並可處以罰款。包括作者的後人可以去相關的部門進行投訴舉報。」常亞春說。
「網路平台,不是法外之地。」常亞春律師提醒,把惡搞作品上傳到網路伺服器,就是侵害作品信息網路傳播權的行為,伺服器的所有者、管理者如果明知是侵權作品,仍然不採取刪除、屏蔽等措施,也要承擔侵權責任。
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作者:李斌)、人民網、中國之聲等
(編輯 唐曉芳 朱嬋嬋 見習編輯 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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