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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心悟 研讀《傷寒》

研讀《傷寒》悟八綱

仲景《傷寒論》,創辨證之綱領,定論治之準則,組方嚴謹,遣葯精當,理法方葯一線貫穿,辨證論治環環緊扣,形成一套獨特的診療體系。研究這個診療體系,首先就要研究辨證綱領。

《傷寒論》的辨證綱領究竟是什麼?

《傷寒論》沿用了《素問·熱論》的太陽、陽明、少陽、太陰、少陰、厥陰,而且以「辨太陽病……」、「辨陽明病……」等作為篇名,所以古今醫家大多認為「六經」是本論辨證的總綱。

「六經」的真義,仲景並未闡發,注家自成無已以下,或從經絡、臟腑釋義,或從經界、病位立說,甚則還從氣化大加發揮。但細觀本論原文,無一言提及氣化,涉及經絡者寥寥,惟辨陰陽表裡寒熱虛實者,比比皆是。在397條中,明確標示八綱內容的條文,幾達三分之一;其他條文,雖未明言,亦多意寓其中。

細觀仲景原文,三陽皆為陽證、熱證、實證,三陰皆為陰證、寒證、虛證。而在陰陽寒熱虛實之中,又有在表、在里以及半表半里的不同。太陽為表,是陽證、熱證、實證之表,所以證見發熱惡寒;陽明為里,是陽證、熱證、實證之里,所以有胃實見證;太陰、少陰亦為里,是陰證、寒證、虛證之里,所以或見下利,或見但寒不熱的證候;少陽為半表半里,是陽證、熱證、實證之半表半里,所以證見往來寒熱;厥陰亦為半表半里,是陰證、寒證、虛證之半表半里,所以有寒熱錯雜的見證。顯然,仲景沿用《內經》的「六經」分病,其意實為八綱辨證。早在明代《醫林繩墨》第一卷「傷寒」章中,即已明確指出:「究其大要,無出乎表、里、虛、實、陰、陽、寒、熱八者而已。」近人陳遜齋氏在《傷寒論改正並注》的序言中則進一步認為:「六經者,乃陰陽寒熱虛實表裡之代名詞也。」我認為,八綱辨證就是《傷寒論》的核心。

證之臨床實際,對於外感疾病必須著重運用八綱,才能辨證精確,論治恰當。就「傷寒」病而言,若僅以「六經」分病,而不著重運用八綱辨證,則論治無從下手。例如,僅定為太陽病,而不辨其表虛、表實,則無從確立解肌或發汗的治法;又如,僅定為少陰病,而不辨其虛寒、虛熱,又怎能確定扶陽或養陰的治法?!

《傷寒論》對八綱辨證的運用極為廣泛、深入而具體。其特點有四。

其一,四診與八綱結合

本論辨證的依據,全在「脈證」,所以各篇均以「辨……脈證並治」名之。而「脈證」的獲得,又靠四診,論中雖未明示四診一詞,但觀其描述,四診的運用極其深入細膩。就問診來說,「有汗」、「無汗」是說汗的有無;「自汗」、「盜汗」是說汗出時間,「手足汗出」、「但頭汗出,劑頸而還」是說汗出部位;「微汗」、「漏汗不止」是說汗出程度,其問診之詳,可見一斑。就望診來說,諸如「項背強几几」、「振振欲擗地」、「手足躁擾」、「循衣摸床」等種種情狀描述,如非觀察細膩,焉能如此生動形象。就聞診來說,又有「鼻鳴」、「譫語」、「鄭聲」等記敘。至於切診,不僅詳於辨脈,亦重按診,僅按腹一項即有「按之則痛」、「按之石硬」、「按之自濡」等種種區分,倘非仔細觸按,何能若此?!

本論運用四診所得,著重從八綱辨證。就問診所得而言,據「發熱惡寒」而辨其屬陽,「無熱惡寒」而辨其屬陰;「發熱惡寒」並見,知病在表;見「不惡寒,反惡熱」,知病在里;見「往來寒熱」,則病在表裡之間;「日晡所發潮熱」提示里熱而實;「無熱惡寒」提示里寒而虛。就聞診所得而言,「實則譫語,虛則鄭聲」。就脈診所得而言,「脈浮者,病在表」,「脈沉細數,病為在里」,脈「遲則為寒」,「數則為熱」。由此可見,仲景將四診與八綱結合得極為緊密。

其二,定位與定性結合

本論運用八綱均著眼於「辨」,而辨證的重點,一是確定病位,二是判明病性。例如,「知不在里,仍在表也」,或稱「此為半在里,半在外也」,即是辨別病位的在表、在里或在半表半里。「發熱惡寒者,發於陽也;無熱惡寒者,發於陰也」,是辨別病性的屬陰屬陽。「病人身大熱,反欲近衣者,熱在皮膚,寒在骨髓也;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寒在皮膚,熱在骨髓也。」又是辨別病性的屬寒屬熱。而「發汗後惡寒,虛故也;不惡寒,但熱者,實也。」則是辨別病性的屬虛屬實。

確定病位與判明病性,必須相互結合,才能全面反映病證特色,所以論中單一標明「表證」、「熱證」、「陽證」等證型者較少,而標明為複合證型者甚多。諸如「表有熱」、「里有熱」、「虛有寒」,或「里虛」、「熱實」、「寒實」,或「瘀熱在里」、「熱結在里」、「寒濕在里」、「陽絕於里」,或「表裡俱熱」、「表裡俱虛」、「陰陽俱虛」等等。此外,更有種種錯綜複雜的證型。諸如「表虛里實」、「表熱里寒」、「里寒外熱」等等。

試以太陽表證為例。「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為風寒表證的辨證提綱,明確標示其主證主脈。而表證既為正邪交爭,其證當有發熱,故論中將「嗇嗇惡寒,淅淅惡風,翕翕發熱」並舉。雖也有初起僅見惡寒而暫不發熱者,但終要發熱,故又有「或已發熱,或未發熱,必惡寒」的補充說明。本論以「發熱而渴,不惡寒」為溫熱表證的辨證提綱,此與風寒表證迥然不同:一是發熱突出,二是津傷口渴,三是惡寒不明顯。《溫病條辨》論溫病初起有「但熱不惡寒而渴者」,《醫宗金鑒》謂「溫病熱病不惡寒者,表熱也」,皆源於此。謂溫病「不惡寒」是與風寒表證「必惡寒」對舉,意在強調前者惡寒不明顯,而後者則惡寒突出。正如吳鞠通所說:「仲景所云不惡風寒者,非全不惡風寒也,其先亦惡風寒,迨既熱之後,乃不惡風寒耳。」顯然,惡寒發熱並見,是表證的主要特徵,而表屬陽,所以本論明確提出:「發熱惡寒者,發於陽也。」其他各經病證的種種證候,也都可用八綱加以概括。

無論運用八綱確定病位或判明病性,均非固定不移,而是可以互相轉化的。例如,「此為陽去入陰故也",此即由陽轉陰;「此表解,里未和也」,又為由錶轉里;「汗多亡陽,遂虛」,則系由實轉虛。

其三,八綱與臟腑結合

為使定位更為明確,仲景還將八綱與臟腑作了一定結合。論中將二者並舉,並非少見。諸如「此為臟寒」、「熱入血室」、「胃中虛冷」、「脾家實」等等。而將「冷結在膀胱」與「熱結膀胱」對舉,明確區分膀胱病證的寒、熱兩型,即是八綱與臟腑結合辨證,從而鑒別病證類型的例證。至於對胃腑的辨證,則尤為細膩。要而言之,論中即有「胃中寒」、「胃中燥」、「胃中虛」及「胃家實」等多種區分,明確標示胃腑病證的寒熱虛實,堪稱八綱與臟腑結合辨證的典型範例。

其四,八綱與八法結合

本論運用八法,均以八綱為立法依據。表證當用汗法,所以說:「病在表,可發汗」、「表未解也,可發汗」。里證則須根據病位的上下,以及病性寒熱虛實的不同,而酌情選用吐、下、清、消、補諸法。邪結胸中的里實證,宜用吐法,所以說:「病在胸中,當須吐之。」邪結胃腸的里實證常用下法,所以說:「此為實也,急下之」、「大便難而譫語者,下之則愈。」其他有形實邪,也宜使用下法,如「有宿食也,當下之」、「為有血也,當下之。」熱證當用清法,如「里有熱,白虎湯主之」、「以有熱故也,白頭翁湯主之。」寒證又宜用溫法,如「自利不渴者屬太陰,以其臟有寒故也,當溫之。」虛證當用補法,如「發汗病不解,反惡寒,虛故也,芍藥甘草附子湯主之。」、「傷寒脈結代,心動悸,炙甘草湯主之。」至於本論中的消法,則主要體現在消散水氣,如「從腰以下有水氣者,牡蠣澤瀉散主之」、「水逆,五苓散主之。」對半表半里證,則既不能發汗解表,也不能瀉下攻里,只有和解一法,故有「此為半在里,半在外也,……可與小柴胡湯」的範例。

尤須指出者,仲景用方,皆以八法統之,而八法的應用,又與八綱緊密相聯,從而使辨證論治一線貫穿,理法方葯,環環緊扣。概括說來,表證當用汗法。表寒實證宜辛溫峻汗,用麻黃湯為主方。表寒虛證,則宜解肌發汗,用桂枝湯為主方。半表半里證,當用和法,以小柴胡湯為主方。里實熱證,當用清、下兩法,或選白虎湯清氣泄熱,或選承氣湯瀉下實熱。里虛寒證,當用溫法,或以理中湯溫中祛寒,或以四逆湯溫腎回陽。里虛熱證,當用清補之法,或用黃連阿膠雞子黃湯養陰清熱,或用竹葉石膏湯補氣和胃、清泄餘熱。

總而言之,我想強調說明一點:《傷寒論》首創辨證論治診療體系,而八綱辨證正是這一體系的核心,因此以八綱為主軸來研究《傷寒論》,不僅能提綱挈領,執簡馭繁,更易理解和掌握這一體系,便於臨證運用,而且對於探討各種辨證綱領的相互關係,進而創立統一的中醫辨證學,也有重要意義。如果以八綱為核心的中醫辨證學得以確立,用現代科學闡明八綱實質的研究,就抓住了核心課題。現代對八綱實質的研究,日益引起國內外學者的重視,有從病理生理研究的,有從病理解剖探討的,有人從分子水平研究其實質,有人用電位變化探討其機理。近年更有人以八綱為核心,提出「中醫診治模型的最優碼函數形式」,從而給電子計算機應用於中醫診療開闢了新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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