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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嚴經》白話系列:十一、眼見心見論

無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

願解如來真實意。

----武則天

【上篇導讀】

大雪封山,外面的人進不來,裡面的人也出不去,大家在書房的茶棚里喝喝茶,也是其樂融融。今天討論上一篇的內容,只見王令堯先說道:

「真心是什麼?認不準的話,就是修到九次第定,仍然不能達到無漏之境。阿難認為,真心就是能夠覺知、推理、分別的那個存在,實際上,認為心通過眼看到拳頭的這個心,不是真心。為什麼呢?人類的思維活動,或者說通過眼耳鼻舌身意,而獲得的色聲香味觸法,所形成的思維活動,看起來都是心的活動,但是,這個心不是真心。但是人們都把這個當著真心了,釋佛認為是認賊為子。那麼什麼是真心呢?『我非敕汝執為非心,但汝於心,微細揣摩。若離前塵有分別性,即真汝心。若分別性離塵無體,斯則前塵分別影事。塵非常住,若變滅時,此心則同龜毛、兔角,則汝法身同於斷滅,其誰修證無生法忍?』這個講得最明白了。」

小李接著說道:「如今,絕大多數人,都是在認賊為子,在妄想去打轉。比如隨著社會的發展,有些學者提出人分高端與低端,素質差的,都屬低端,素質高的才屬高端。何謂之素質呢?比如遵守律法制度,處處從他人處著想等,稱之為高素質,亦即高端;比如罔顧現實與律法制度,一切以自我為法,自私、處處撈好處等等,稱之為低素質,亦即低端。無論是高端還是低端,有沒有貧富貴賤之分呢?好像沒有,比如:網上有故事講,火車站一個小乞丐,好幾頓沒飯吃了,與路過的叔叔借二元錢並且說借了以後還他,路過的叔叔果真借給他二元錢,半個月後,那叔叔再路過火車站,小乞丐追著他還錢。如此誠信的小乞丐算不算高端?再如有些有權人與有錢的人,以為錢能通神,錢能擺平一切,權能決定一切,在位時以為自己就是律法,踐踏國家法律,謀取各種私利,損害了人民利益等等。這些人,算不算低端呢?這高端低端,究竟有何意義呢?是不是也屬在妄想里打轉呢?」

小張說道:「這個當然是在妄想里打轉了,高端低端,是貼標籤的行為。人是會變的,只要一個人忽然覺得自己要學習了,要追求人生的價值了,那立馬就變了。社會上的那些學者,沒事做貼標籤,實際上是想固化群體,挑起和激化社會矛盾呀。在基督教里還能視不同人種、不同膚色、不同階層的人為兄弟姐妹,有困難了,有痛苦了,大家幫助,而不是抱著怨恨之心互相仇視。像過去美國蒙哥利馬公交車事件的黑人領袖金,用愛來面對仇恨,如果用低端高端來對付的話,不知會激化到什麼程度。而佛教里更直接,每個人的命運掌握在自己手裡,而不是在他人的言語里。」

王小姐最後說道:「說得都讓人很有啟發,命運掌握在自己的手裡,不是別人能替代的,別人吃飯自己不會飽。所以,自己若不親身實踐,不修行,『今日乃知雖有多聞,若不修行,與不聞等。』聞法再多,與不聽法是沒有差別的。什麼是真心,需要自己在修行中獲得,釋佛也講了很好的方法:『若離前塵有分別性,即真汝心。若分別性離塵無體,斯則前塵分別影事。』我覺得在社會上的一切活動都是修行,都可以從中實踐如何找到真心的方法。『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不知對否」。王小姐也改變了。

十一、眼見心見論

「阿難!你先回答我,你說你看見了光明拳,這拳是因何光明?為什麼會成拳?你又因何而能看見的?」

阿難答道:「佛的全身就如閻浮檀樹一樣,光艷如寶山,潔凈無垢染,光明由此而生,我用眼睛觀看,看到佛屈握五指,拳的外形由此而生。」

佛告訴阿難:「現在真真切切的告訴你,那些有智慧的人,也須聽到譬喻才能開悟。阿難,就拿我的拳來說吧!如果沒有我的手,就不會產生拳的外形,如果沒有你的眼睛,就不會產生你所看到的拳的外形。以你的眼根,來比我的拳理,這道理是不是一樣的?」

阿難說:「是的,世尊,沒有我的眼,就看不到拳。用我的眼根,來類比如來的拳理,其理是一樣的。」

佛告訴阿難:「你說道理是一樣的,其實這並不對。為什麼呢?就像一個沒有手的人,也就沒有拳,但是一個沒有眼睛的人,並不就是看到任何東西。為什麼這麼說呢?你試著去問那些路上的盲人:『你看到的是些什麼?』那盲人必定會回答你:『我現在的眼前只是一片黑暗,再看不到其它任何東西。』從這道理來看,是眼前的塵境自己黑暗,見性本身並不會有什麼虧損。」

阿難說:「這些盲人眼前,只看見黑暗,怎麼能說有見呢?」

佛告訴阿難:「這些盲人沒有眼,看到的只是一片黑暗。與有眼的人處於暗室,看到的也是一片黑暗。這兩個黑暗有區別嗎?還是沒有區別?」

「如果是這樣,世尊,這處於暗室中的人,與那些盲人相比,二者並沒有區別。」

「阿難,若無眼人看到的都是黑暗,但忽然有一天眼睛有了眼光也好了,就能見到各種顏色,這就叫做眼見者了;那處眼睛健全在暗室中的人,眼前都是黑暗,忽然有了一盞燈,燈光使暗室中人能看到各種顏色,應該叫做燈見。如果稱做燈見,燈能有見,應該不能叫做燈了。如果燈能觀事物,那還與你有什麼關係呢?所以,應當知道,燈能顯色。那時所能看見的,是眼睛而不是燈。同樣的道理,眼也如能顯色一樣,真正見到本性的其實是心而不是眼。

附:《楞嚴經》原文

「阿難,汝先回答我,見光明拳。此拳光明,因何所有?云何成拳?汝將誰見?」

阿難言:「由佛全體閻浮檀金,赩如寶山,清凈所生,故有光明。我實眼觀五輪指端,屈握示人,故有拳相。」

佛告阿難:「如來今日實言告汝,諸有智者要以譬喻而得開悟。阿難,譬如我拳,若無我手,不成我拳。若無汝眼,不成汝見。以汝眼根,例我拳理,其義均不?」

阿難言:「唯然,世尊。既無我眼,不成見。以我眼根,例如來拳,事義相類。」

佛告阿難:「汝言相類,是義不然。何以故?如無手,人拳畢竟滅。彼無眼者,非見全無。所以者何?汝試於途詢問盲人:『汝何所見?』彼諸盲人必來答汝:『我今眼前唯見黑暗,更無他矚。』以是義觀,前塵自暗,見何虧損?」

阿難言:「諸盲眼前,唯諸黑暗,云何成見?」

佛告阿難:「諸盲無眼,唯觀黑暗。與有眼人處於暗室,二黑有別?為無有別?」

「如是,世尊,此暗中人與彼群盲,二黑校量,曾無有異。」

「阿難,若無眼人全見前黑,忽得眼光還於前塵,見種種色,名眼見者;彼暗中人全見前黑,忽獲燈光,亦於前塵見種種色,應名燈見。若燈見者,燈能有見,自不名燈。又則燈觀,何關汝事?是故當知,燈能顯色。如是見者,是眼非燈。眼能見色,如是見性,是心非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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