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擦槍走火,殺了自己的搭檔,毛主席在槍口上救下了他
文史
01-30
常言道,殺人與無心之過,罪不至死,不過,死罪可免,活罪難逃,今天要講的這位人物,因為差槍走火,殺了自己的搭檔,毛主席是這樣懲罰他的。
他就是陳伯鈞,出生於四川,家裡十分貧苦,但是,陳伯鈞卻是一個積極向上的人,即便自己的家庭條件不好,他還是通過自己的努力,爭取上了小學,後來還考入了黃埔軍校,在學校中的成績也是相當優異。
後來加入了共產黨,與呂赤一起合作,擔任紅軍一所學校的教導隊隊長,呂赤為正,陳伯鈞為副,兩人同是校友,感情也不錯,在生活中也會互掐互懟,有一次,陳伯鈞在戰鬥中繳獲了一把手槍,整天當寶貝似的擦了又擦,呂赤看到就笑笑他說,就這麼一把破槍,你還想要擦多少次呢?是我就不要了。
陳伯鈞聽後,心裡不高興了,在呂赤出去打土豪的時候,他就槍全部都拆散,一個部件一個部件地擦乾淨了再重組回去,這麼一看,槍就像新的一樣, 等到呂赤回來,他就迫不及待地向呂赤炫耀。只可惜,悲劇就此發生了,陳伯鈞的槍是亮堂了,但是,讓他沒有想到的是,擦槍走火了,槍口正好對著呂赤,就這樣,呂赤被陳伯鈞誤殺了。
當時,陳伯鈞自己也嚇壞了,中央還想要讓陳伯鈞一命還一命,準備槍斃陳伯鈞,但是,毛主席說,陳同志雖然開槍殺了呂同志,但是,他是無心之失,罪不至死,更何況現在是用人之際,我們追悼一位同志可好?就這樣,毛主席從槍口上救下了陳伯鈞,為了穩定軍心,毛主席打了陳伯鈞一百板子,還把呂赤生前的任務全交給陳伯鈞一人接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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