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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黛玉究竟是一無所有的孤女,還是家產兩三百萬的富婆

大家常常用「一無所有」來形容母親和父親相繼去世的林黛玉,這話出自林黛玉本人之口,在書中也不難找到這類證據。但是進來也有人提出了不同看法,認為她不僅不是「一無所有」,而且家產頗豐,竟有「三二百萬」之多。證據便是第72回,賈璉在說起敲詐錢財的「外祟」難以應付時,說:「這會子再發個三二百萬的財就好了!」

對這樣一句話,有些研究者有自己的看法,認為「再發」說明以前曾發過三二百萬的財。而這錢財只能來自林如海的遺產。然而「黛玉家產」究竟有多少,還是要回歸文本,不能主觀臆測。因為一個家庭的財產不是一成不變的。

黛玉的母親賈敏出嫁時,林家的家境如何?作品沒有直接描寫。但第二回林如海出場時這樣介紹他的家世:「原來這林如海之祖,曾襲過列侯,今到如海,業經五世。起初時,只封襲三世,因當今隆恩盛德,遠邁前代,額外加恩,至如海之父,又襲了一代;至如海,便從科第出身。」

可以看出,這時的林家是四世封侯的「鐘鼎之家」,其家產自當豐厚。在看第七十四回,王夫人曾說賈敏「未出閣時,是何等的嬌生慣養,是何等的金尊玉貴,那才像個千金小姐的體統」。就此推斷,肯讓賈母嫁出自己心愛的女兒的人家,自然不能和自己家經濟情況相差甚遠,以免女兒受委屈。

但是又有人認為,賈母在為寶玉擇偶時卻說過完全相反的話,她說:「你可如今打聽著,不管他根基富貴,只要模樣配得上就好,來告訴我。便是那家子窮,不過給他幾兩銀子罷了。」用這樣的話來證明賈母為女兒擇偶時也不考慮「根基富貴」的問題。

然而這明顯忽略了一個基本事實,那便是擇媳和擇婿有根本的不同:擇媳,媳婦是要嫁過來的,只要自己家不倒,寶玉該過什麼樣的生活還能過什麼樣的生活;擇婿則不同,女兒要嫁入男方家庭,若男方家庭條件不好,「幾兩銀子」也不能解決問題。


林黛玉進賈府時,據書中交代,林如海「年已四十,而《紅樓夢》中一般男子結婚多在二十歲之前,如賈珠「不到二十歲就娶了妻生了子」,賈璉也是「今已二十來往了……今已娶了二年。由此可以推算,此時距林如海、賈敏結婚大約應該有二十餘年。這期間必定有經濟情況的變化。

其實我們通過林黛玉進賈府時的變現也可約略知道一些。該段描述黛玉的母親賈敏,常向女兒描述賈家的與眾不同。經濟上的優越是這「不同」的重要方面,比如「所見的這幾個三等僕婦,吃穿用度,已是不凡了」,故而要「步步留心,時時在意」,「惟恐被別人恥笑了他去」。

作者還特意交代了黛玉進賈府時,跟隨的僕人的情況。她只帶了兩個人來,一個是自幼奶娘王嬤嬤,一個是十歲的小丫頭雪雁。賈母因見雪雁甚小,而王嬤嬤又極老,便將自己身邊的一個二等丫頭鸚哥給了黛玉。此外還安排了四個教引嬤嬤、五六個洒掃房屋來往使役的小丫鬟。

當然黛玉平時並非只有這兩個僕人,第二回還提及她有兩個「伴讀丫鬟」,但進賈府時卻帶了這樣兩個人,不能不說這時林家的經濟狀況恐怕不盡如人意。

林如海去世的細節,書中並沒有詳細描述,只說黛玉同著賈璉回去料理喪事。黛玉回來時的描述是: 「又帶了許多書籍來,忙著打掃卧室,安插器具,又將些紙筆等物分送寶釵、迎春、寶玉等人。」只說她從家裡帶來了書籍、紙筆和一些「器具」,沒有提到財產問題。

第45回,黛玉對寶釵說:「我是一無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紙,皆是和他們家的姑娘一樣,那起小人豈有不多嫌的。」第55回,王熙鳳和平兒談到寶黛的婚嫁問題時則說:「寶玉和林妹妹他兩個一娶一嫁,可以使不著官中的錢,老太太自有梯己拿出來。」林黛玉連出嫁所需的費用也要仰仗外祖母的資助,恐怕是沒有多少遺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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