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制度是秦朝立的:朱元璋把它用到了極致,現在只有香港能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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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秦國有一項重要的制度:物勒工名,簡單理解就是把名字刻在器物上。比如在出土的一件秦國戈上曾刻著這樣一行銘文:「九年相邦呂不韋造蜀守宣東工守文承武工極成都。」
這麼做可不是為了青史留名,而是為了追責任,一旦質量不過關,那麼從督造者到工匠都要接受處罰。
秦朝滅亡後,這項制度也被後世沿用,但明朝卻將它發揮到了極致。朱元璋統一天下後,為了確保江山萬世一統,下大力氣修築南京城牆。
朱元璋下令每一塊城磚都要刻上制磚的窯匠、工程的監工、主管的官吏的名字以及製造時間,一旦發現有人偷工減料,那麼對應的負責人也會被處死。
不過到了清朝以後,這項制度就逐漸消失了。但在香港一些地方,工程旁會立有一塊鐵牌,上面詳細寫著每一級責任人的姓名以及電話,作為責任追溯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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