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很喜歡你,但也只能到這裡
最近總在抽空翻看汪曾祺的自選集,看到一句話:
在一起時恩恩義義,分開時瀟瀟洒灑。
突然想到一個朋友,屋屋。前一周,她分手了。在感情里,她不是主動的那一方,因為他對她太好到讓她十分不自信。但,我知道她很愛他,
也知道她和他提分手有多難過。
他們互相在對方的微信安靜的躺了四個月,
因為屋屋分享的一首歌開始了連續不間斷的聊了四個月,最後她們在一起了四個月。剛好一年,可也難逃分手的結局。
屋屋其實在12月中旬就想著分手。她覺得他對她太好了,好到她害怕如果有一天他不愛她了,失去他,她不知道她要怎麼活。朋友們都罵她作,罵她沒腦子。她問我:
難道我真的就作了?
我說,對,你作,你比誰都作。但我理解你,在感情里的人分為兩種:一種是你這種,害怕別人對你太好,感覺沒有安全感。另一種則是感覺對方是不是不愛你了,是不是喜歡別人了,也感覺沒有安全感。
可不論你屬於哪種,你都要明白,
在感情里永遠不要在開始時擔心什麼時候是盡頭,
因為當你終於不再擔心的時候,
突然就發現已經到了盡頭。
其實好的愛情根本不會讓你心力憔悴的去經營,愛你的人也不會讓你擔驚受怕害怕他離開。不合腳的鞋就脫了,不合適的人就放手。
不必為了挽留任何人而低聲下氣,
反正怎麼都是一生。
你別怕,總有人熬夜陪你,下雨接你,好的總是壓箱底,遇到記得要珍惜。
或許多年後再見,各自安靜生活數年。
在某個人潮擁擠的街頭,透過公車的玻璃突然看見你,
想讓司機馬上停車,想用力拍打窗戶引起你的注意,想從車上跳下來,想奔跑,想大喊大叫。
把整個阻隔在你我之間的世界撕裂,呼吸急促,面額潮紅,手指顫抖。
在激烈的想像中把自己感動的快哭了,
而事實卻是一動不動,安靜的看著你遠去,我知道我只能陪你走這一段路。
後來,屋屋和我說她有些後悔分手了。我突然想到一段話:
我知道你失戀了,然後想盡辦法想複合。
你就像很多人,以為再好好付出一遍絕對會不一樣的。但是,你有沒有想過,哪怕你從一人份的愛變成兩人份的,三人份的交給他。
他也還是那個樣。根本不是哪個人愛得多一點就能讓死去的愛情滿血復活。
一方為零則永遠是零的道理,這麼大歲數還不懂了嗎?
我爸和我說過一句話:
人生總會有不期而遇的溫暖和生生不息的希望。
所以,
在一起時恩恩義義,分開時瀟瀟洒灑。
從心裡對前任們說一句:
我曾經很喜歡你,但也只能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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