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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急救成校園必修課 僅有「小動作」是不夠的

「重要的事情說三遍——建議將『急救課程』列為廣東省中小學的必修課!」1月27日,廣東省政協第十二屆一次會議舉行大會登台發言和即席發言,身穿白大褂的省政協委員、廣東省中醫院急診大科副主任丁邦晗列舉數據、案例說明普及心肺復甦等急救課程的必要性、可行性,並提出具體措施建議。在發言的最後,他更是把這句話重複強調了三遍,引起全場熱烈掌聲。(1月28日《廣州日報》)

如果你留心,讓急救成校園必修課的「小動作」早在多年前就開始了。2014年10月16日,濟南市急救中心和《濟南日報》聯合主辦的「拯救生命·大手牽小手」急救知識進校園活動走進該省實驗中學。2017年8月上旬,菏澤市第二人民醫院開展應急救護知識培訓講座,來自牡丹區二十二中的200多名學生及家長參加了培訓……

既如此,上述「小動作」的積極意義當然不可否認。問題在於,由於沒有形成法律層面和「全民性」的東西,此等「小動作」只能是蜻蜓點水或小打小鬧。而急救教育比較普及的國家,急救教育都是從娃娃抓起:幼兒園階段,主要讓孩子明確知曉哪些事物是危險的;小學階段,主要普及打急救電話以及一些簡單的外傷包紮等;初中階段,學生就會接觸到真正的急救方法,像如何處理刀傷、燒傷、燙傷等。

相對而言,在專門立法這個「大動作」方面,我國還存在諸多不足。最明顯的,就是法律在此領域的規定尚不明確。四川省人大代表、民盟成都市委副主委蘇蓉6年前在該省十一屆人大五次會議上,就曾提交過《關於在我省開展普及居民急救常識工作的建議》。這樣的建議全國各地當然還有不少。很顯然,從立法的層面著手已經成為當務之急,換言之,只有這樣的「大動作」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再怎麼著急,立法也需要一定的過程。在目前的情況下,並非無可作為。比如,政府及職能部門應加大普及急救知識的力度,加大財政投入並完善急救知識普及培訓體系,發揮好醫院、紅十字會普及急救知識的主體作用。再比如,社會相關組織機構也可以和學校合作,開設一門既針對學生又面向社會公眾的現場急救必修課,讓更多人接受專業的急救知識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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