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三兄弟的遺囑,都提及這一事情,兄弟三人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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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是1936年10月16日在上海逝世的。生前,他立下遺言:「一、不能因為喪事受任何一文錢———但朋友的,不在此例。二、趕快收殮、埋掉、拉倒。三、不要做任何關於紀念的事。四、忘掉我,管自己的生活———倘不,那就真是糊塗蟲。五、孩子長大,倘無才能,可尋點小事情過活,萬不可去做空頭文學家或美術家。六、別人應許給你的事物,不可當真。七、損著別人的牙眼,卻反對報復,主張寬容的人,萬勿和他接近。」
1965年4月26日,時已80歲的周作人自知將不起,也立下遺囑:「余今年已整八十歲,死無遺恨,姑留一言,以為身後治事之指針。吾死後即付火葬,或循例留骨灰,亦隨便埋卻。人死聲消跡滅最是理想。餘一生文字無足稱道,惟暮年所譯《希臘神話》是五十年來的心愿,識者當自知之。」逾二年,周作人在「紅衛兵」暴打下身故,時為1967年5月6日。
周氏三兄弟中最小的周建人,1984年7月29日在北京逝世。他在三兄弟中是做官最高的,曾任浙江省省長、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也是壽命最長的,活到96歲。他的遺囑是:「我身後的喪事要從簡,要改變繁文俗禮的舊習慣。現在大家都在努力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資金很寶貴,時間也很寶貴,不能因為辦喪事花國家的錢,不能浪費大家的時間。我死後不要開追悼會,不要舉行遺體告別儀式,屍體交給醫學院供醫生做解剖。最後把骨灰撒到江河大海里去。偉大的革命導師恩格斯的骨灰就是這樣處理的。我們作為馬克思主義者,應當學習他的徹底革命精神。」
周氏兄弟同屬社會名流,他們的人生觀雖不一致,死後速朽的想法卻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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