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阿奇黴素和頭孢不能聯用?
阿奇黴素和頭孢能不能聯合用藥?
有的人贊同說:頭孢類和阿奇聯合用了很長時間,效果很好;有的人就反對說:這樣聯用藥不合理,並列舉教科書123條論證,常常爭得面紅耳赤卻誰也說服不了誰。
就此將抗生素的聯合用藥原則及相互作用總結如下,非一家之言,而是醫藥人士多年經驗之積累所成。
抗生素按其作用性質可分為四類
A
繁殖期殺菌劑:有β-內醯胺類、先鋒黴素族;
B
靜止期殺菌劑:如氨糖甙類、多粘菌素類;
C
速效抑菌劑:四環素類、氯黴素類、大環內脂類等;
D
慢效抑菌劑:如磺胺類。
抗菌葯聯合應用後其結果有以下幾種情況:
協同、累加、無關或拮抗作用。
據報道,兩種抗菌藥物聯合應用時約25%發生協同作用;60%~70%為無關或累加作用(大多數為無關作用);而發生拮抗作用者僅佔5%~10%。
繁殖殺菌期,殺菌劑與靜止殺菌劑聯用後獲協同作用的機會增多;快效抑菌劑與繁殖期殺菌劑聯合可產生拮抗作用;快效抑菌劑之間聯合一般產生累加作用,快效與慢效抑菌劑聯用也產生累加作用。
靜止期殺菌劑與快效抑菌劑聯用可產生協同和累加作用;繁殖期殺菌劑與慢效抑菌劑聯用呈無關作用;繁殖期、靜止期殺菌劑、快速抑菌劑聯合應用,常發生協同和累加作用。
根據以上原則抗生素聯合用藥的相互作用
A+B=協同,即作用加強;
A+C=拮抗,即效果降低;
B+D=協同或無關;
C+D=累加,即作用互補;
A+D=累加或無關;
C+B=累加或協同。
所以,阿奇黴素與頭孢聯合應用,屬於「A+C=拮抗」組合,會降低用藥效果,因此不能聯合應用。
附:抗生素聯合應用指征
1.病原菌尚未查明的嚴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嚴重感染。
2.單一抗菌藥物不能控制的嚴重感染,需氧菌及厭氧菌混合感染,2種及2種以上複數菌感染,以及多重耐葯菌或泛耐葯菌感染。
3.需長療程治療,但病原菌易對某些抗菌藥物產生耐藥性的感染,如某些侵襲性真菌病,或病原菌含有不同生長特點的菌群,需要應用不同抗菌機制的藥物聯合使用,如結核和非結核分枝桿菌。
4.毒性較大的抗菌藥物,聯合用藥時劑量可適當減少,但需有臨床資料證明其同樣有效。如兩性黴素B與氟胞嘧啶聯合治療隱球菌腦膜炎時,前者的劑量可適當減少,以減少其毒性反應。
聯合用藥時宜選用具有協同或相加作用的藥物聯合,如青黴素類、頭孢菌素類或其他β-內醯胺類與氨基糖苷類聯合。聯合用藥通常採用2種藥物聯合,3種及3種以上藥物聯合僅適用於個別情況,如結核病的治療。此外必須注意聯合用藥後藥物不良反應亦可能增多。
來源:掌上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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