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什麼要捍衛真正的基督信仰
言無實不祥(《孟子》)
人是一種符號動物。這意味著人註定會將複雜的事情用一個簡單的符號加以歸類。儘管這種歸類有時候被證明很有用,但這也遮蔽著歸類之外的那些難以被歸類信息。在網上發帖久了,我也難免不被網友們歸類,有人把我列為幾大「反基精英」之一,甚至於有人基於這樣的定見把我的文章當做的反基督教的「子彈」。比如有人就在我寫的一篇名為《十字架》的寓言的前面,私心自用地加上「罪惡的」三字,真讓我百口莫辯。他們不關心我說了些啥,他們只關心他們自己的立場之爭、並將專橫地把我拉到他們的立場之爭中去扮演某個或敵或友的角色。
但在宗教的問題上,我自有我自己旗幟鮮明的的立場。我的立場就是捍衛和重建真正的基督信仰,反對宗教淪為那些虛偽的、別有用心的人的洗腦工具。
有人或許會質問我:「你憑什麼說你捍衛的才是真正的基督信仰,而別人的基督信仰就是虛偽的宗教洗腦?」
有效地探討問題的前提是對話雙方能就最基本的前提達成共識。探討宗教問題的最基本的前提就是首先要搞清楚人何以需要信仰。或者說,信仰的出發點到底是人必須去信仰所謂的「真理」?還是人必然會意識到自身的存在狀況並總會去為之尋找答案、並在宗教言說中發現那個他想要的答案?我認為:對於一般個人而言,事實上首先是意識到了自己的存在狀況(比如意識到人之必死或不堪忍受命運所加諸於己的煩惱與痛苦),然後才會為自己的存在狀況尋求宗教或哲學上的解釋與支持。所以,宗教的起點絕不是宗教教義,而是生活中我們所遭遇到的切切實實的生存處境!因此上,探討宗教的問題不能從你所認可的宗教及其教義習俗出發,倒要從你所體驗和直觀到的你自己的生存狀況出發。
說到這裡,我們就庶幾可以對真正的基督信仰下一個定義了:真正的基督信仰不是無條件地接受一個叫做基督教的宗教對你的生命狀況的解釋和無條件相信這個宗教的救贖許諾,而是對你自己的生命處境保有一種直觀和審視的態度,並因此在《聖經》與耶穌的教導中發現生命的真相併有所抉擇。換言之,從自己的生命狀況出發的而做出的信仰抉擇才是真正的宗教信仰。而那些從某種被人奉為「真理」的「本本」出發、把是否全然相信那個被人奉為「真理」的「本本」或某種關於宗教的流行說辭作為衡量信仰標準的觀念和做法,就只能是一種「洗腦」。
在基督教教會中,我們會聽到許多的說辭,這些說辭被基督徒們不厭其煩地反覆「見證」為「真理」。那麼,那些「見證」真不真?我告訴你:如果我說那是假的,我就是在說謊。如果我說是真的,我更是在說謊。因為那些「見證」不由我說了算,也不由一本紙印的《聖經》說了算,而是由你自己那深刻的生命體驗說了算、由你那深藏心中的天賦良知說了算。
舉個例子:基督徒們會告訴你:耶和華是創造萬物的主,耶穌基督是與上帝和聖靈構成「三位一體」的神,信祂就罪得赦免、不至滅亡、反得永生。你或許會問:「這是真的嗎」?他們會說:「這是神通過《聖經》向我們啟示的,難道還有錯嗎」?剩下的,就是你的信與不信了。但我們不禁要問,即使基督徒們說的是真的,但如果我們在我們的生命狀況中卻沒有真地體驗到上帝和基督、我們並不明白所謂的「罪」和所謂的「永生」到底是什麼,那麼,這些說法對我們有意義嗎?如果我們在我們的生命狀況中卻沒有真地體驗到上帝和基督,卻皈依了基督教,我們就要審視我們的皈依動機了———我們到底圖的是啥?是教會生活帶來的好處、熱鬧、還是什麼別的東西?
我個人認為,基督信仰對一個人的生存處境而言,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不過我們首先需要弄清楚的是:到底什麼是「基督」?是那個寫在《聖經》里的、活動於公元一世紀的耶路撒冷的故事主角?還是我們可以從我們的存在處境中能夠真切體驗到的東西?
對我們每個人而言,發生於公元一世紀的耶路撒冷的故事離我們日常的生活實在在是太遠了。但有一個現象,卻離我們的生活無比切近、是我們會常常遭遇到的。這是個什麼現象呢?
我們一般認為人是理性的動物,人的意識是人當仁不讓的主人。而人的行為率皆服從於趨利避害的原則。但事實上遠非如此。一個即使是非常理性的人,也有時會被某種莫名其妙的念頭和情緒抓住,並做出與自己的理性取向非常衝突的事情來。正如聖保羅在《聖經 羅馬書》中說說的那樣:「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 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聖保羅的這句話不正是我們日常生活常常能遭遇到的狀況的無比真實的寫照嗎?而這種狀況對我們每個人而言意味著什麼呢?
它意味著我們每個人身上多多少少都不可抗拒地背負著某種被叫做「罪」或「根本無明」的東西(心理學家更願意叫它「無意識情結」,叫它做什麼並不重要)。它無時無刻不在折磨著我們,就像我們所患的身體的疾病一樣的真實!儘管我們每個人所患的「存在性疾病」的根源總的來說是一個謎,但我們卻可以相信,只要是病,總會有針對這病的葯。這葯, 在我看來,就是「邏各斯」。
中文把《聖經》中的「邏各斯」翻譯成中國人理解的「道」;「邏各斯成了肉身」翻譯成「道成了肉身」。這個翻譯是非常精妙的。什麼是「道」?「道」就是路。路是個很要命的東西,走對了,則萬事合心,走錯了,則動止拂意。正確的路就是從A點到B點的最小耗能途徑。能夠形成路,就意味著千萬人走過、並證明這是一條A點到B點的最佳途徑。不過,在人生的道路上,由於我們並不明白什麼是我們得以出發的A點,也不明白什麼是我們試圖到達的B點,因此上,我們並不會輕易找到一條適合我們走的路。在A點和B點之間的無數種可能性中,我們就像一隻無頭蒼蠅般隨機地瞎撞著。於是乎,我們意志與願望的紊亂造就了一種行為與心理的紊亂,以至於「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這種行為與心理的紊亂也最終將導致我們整個生命軌跡的紊亂並因此而走上滅亡之路。就正如孟子所說的那樣:「仁,人之安宅也;義,人之正路也。曠安宅而弗居,舍正路而不由,哀哉!」
基督教認為:能治好人的這種存在性疾病的只有「基督」。正如聖保羅所說:「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對於某些基督徒而言,基督就是「邏各斯成了肉身」,但這僅僅是一句是他們時常掛在嘴上而並不明白其意義的口頭禪。他們把基督當成一個外在於人的神明來信靠,他們似乎更看重擁有「基督徒」這個社會身份以及這個社會身份帶給他們的某種獲得支持的感覺。他們卻認識不到,所謂「基督」,其實是把「邏各斯」帶給「肉身」的過程,而這個過程也是應該在我們自己的生命中發生的過程。只有當人「走十字架的路」,將「基督」內化於自身的存在處境中,基督信仰才具有真正的意義!《約翰福音》中耶穌說:「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什麼。 」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這句話的意思是說人當求其內在的「邏各斯」。離開了那內在的「邏各斯」,無論你擁有什麼樣的宗教身份,你都仍然在「罪」中、都仍然會飽受那「根本無明」的折磨。
內在的「邏各斯」其實並不深奧,其實就是我們內在的「神律」(也就是我們的良知)。這個內在的「神律」其實是無處不在的。為什麼我們做某些不當的事情的時候,會有於心不安的感覺?因為你內在的神性知道,那不合於道,因而與你的生命終究無益。
說到這裡,也許有基督徒會說:「你說的『邏各斯』是一個抽象的,普在的、原理性的東西,而我們的基督,就是歷史和《聖經》中所昭示出的那個名叫耶穌的人,除了耶穌,沒有基督,除了基督,沒有拯救」。當然,我必須承認,在這個問題上,我和一般基督徒有著很大的分歧。但我不承認在這個問題上我和「基督教」存在分歧。因為把耶穌和基督混為一談的並非基督教的一貫傳統。基督教神學家保羅蒂里希就說:「耶穌是基督,但基督不是耶穌」。這句話不難理解,這就像是說:「茶是水,但水不是茶」一樣。歷史上的耶穌讓「邏各斯」成了他自己,但這並不意味著「邏各斯」只能在耶穌那裡。古代基督教拜占庭教父們就說:「耶穌的道成肉身,是為了讓萬事萬物都道成肉身」。也就是說,「道成肉身」的事,也並未不可以發生在你的身上。「邏各斯」當然是抽象和普在的,耶穌把我們帶到了「邏各斯」那裡,但耶穌並不獨佔「邏各斯」的所有權。我理解並尊重基督徒對基督教教義做原教旨主義式的信守,但我必須要說的是:你們基督徒沒有權利用你堅守的那個紙上的教義去「謀殺」那個為我們每個人都能感受到的又真又活的「邏各斯」!
或許又有基督徒會問:「那佛教中也有『邏各斯』嗎?做佛教徒也能『道成肉身』嗎?」我會回答:當然,在佛教中,「邏各斯」就是「法」(或曰:軌持)。道成肉身就是「成佛」。登同一座山峰的人,可以選擇走不同的路線。同理,人們選擇佛教或基督教形式並非選擇了不同的信仰,而僅僅是把他們的信仰放在了不同的話語模式中,僅此而已。既然古代的基督教拜占庭教父們都說:「耶穌的道成肉身,是為了讓萬事萬物都道成肉身」,那麼佛教徒不能算萬事萬物嗎?或許有基督徒會說:「可佛教結不出好果子,因為我們在在佛教中看到的只是虛無主義和道德敗壞」。但我保證在基督教教會中也可以舉出大量虛無主義和道德敗壞的事例。信仰是個人的靈魂抉擇,絕非集體入了伙,就可以一起吃糖的。
我為什麼要捍衛真正的基督信仰?因為我看到了人那不可克服的、悲慘的、盲目的生存狀況,我看到了那太多的「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力量,正要把我們的生命引向虛無與混亂。除了「邏各斯」,我們還能拿起什麼樣的有力武器和它們對抗呢?我為什麼要通過將普在的、抽象的「邏各斯」從傳統宗教教條中剝離出來來捍衛真正的基督信仰?因為這些教條正在阻礙著人們去發現內在於自己的「邏各斯」。孟子曰:言無實不祥。人只有從自己真實痛切的生存處境出發、而不是從那些空洞玄遠的言辭出發,才能找到真正的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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