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藍天白雲」天數達360天 煙台環保攻堅成果顯著
2017年,市區環境空氣質量四項主要污染物平均濃度同比全部改善並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全市獲命名的省級及以上生態鄉鎮數量達到82個。森林覆蓋率達到40%,各類自然保護區總面積佔全市國土面積的10%以上。
2017年,全市排查出的6012家散亂污企業全部取締整改完成;3198台10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全部淘汰;198個(台)燃煤機組和鍋爐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723家加油站油氣回收一、二級改造和建成區內202家加油站三級改造工作全部完成。
全市13個省級以上工業集聚區全部配套了污水集中處理設施並安裝在線監控裝置,並與環保部門聯網,達到年度考核要求。完成全市13個入海排污口、8個經河入海排污口、182個排水口、43條入海河流專項檢查,整改了3個設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
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的32批881件案件全部辦結,啟動問責195人,給予黨政紀處分77人。印發實施了《2017年全市環境保護突出問題綜合整治攻堅方案》,截至目前,《攻堅方案》確定的250項攻堅整改任務,已完成205項,其餘正在按進度要求推進。
2018年,煙台環保部門將鞏固散亂污清理取締、燃煤鍋爐淘汰和燃煤機組(鍋爐)超低排放改造成果,防止污染反彈;推進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整治,加快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治理;推進工業窯爐污染治理,加快實施水泥行業除塵脫硝設施提升改造;以國家、省大氣污染防治專項督查為契機,開展市級專項督查,向縣市區層層傳導壓力,推動各項大氣污染防治綜合整治措施落到實處。
深入落實國家、省和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細化分解《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6-2020年)》目標要求和任務措施,確保各項任務措施落到實處;開展重點流域水環境狀況調查,完善市、縣兩級水環境監督監測網路,加大敏感區域水質監測頻次,提高水污染防控能力;對全市重點流域(海域)污水直排企業開展全面排查,摸清污染現狀,建立監管清單,分類實施整治,從源頭減少水污染。
制定實施《煙台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煙台市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規劃》,加快推進土壤污染治理與修複試點項目建設,建立污染地塊名錄並實行動態管理,加強污染地塊風險管控,提升我市土壤污染防治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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