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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警被圍攻 所長下跪「求和」 是什麼壓力讓基層執法者跪下……

本文來源:半月談

1月24日上午,有人員在雲南省魯甸縣文屏鎮圍攻、毆打處警公安幹警,並砸毀警車。據相關人士提供的視頻顯示,一片混亂中,轄區派出所所長大喊「不能打了給你們跪了」,併當場下跪。這一跪引起了網上輿論熱議——有網友質疑,基層執法者咋變得這麼慫?

視頻截圖

圍攻毆打幹警並砸毀警車 警方抓獲17人

25日,魯甸縣委宣傳部公開通報稱,1月24日上午,魯甸縣文屏鎮崇文社區三位幹部到崇文社區1-4組開展棚戶區改造民意調查工作。10時20分許,崇文社區3組群眾程某某到社區反映問題,情緒激動,與社區幹部發生抓扯。其間,程某某婆婆王某某(現年79歲)在家中去世,家屬以王某某死亡與程某某在社區爭吵有關為由,圍堵社區辦公樓,引起群眾聚集圍觀。

接報後,魯甸縣委、縣政府迅速組成工作組,趕赴現場,但部分群眾不願離開,並將現場做群眾工作的兩名工作人員圍困在一輛警車內。當天19時許,當工作人員欲帶離車內兩人時,遭到部分群眾阻撓。21時30分許,車內兩人被安全帶離現場,帶離過程中現場民警遭部分群眾扔石塊襲擊,受傷民警已送醫院醫治,現場無群眾受傷。

經公安機關對現場群眾及家屬進行走訪了解,接受了解的現場群眾及家屬均表示王某某死亡與程某某到社區反映問題無直接關係,家屬已著手辦理死者後事。公安機關正對此案進一步調查取證,將依據調查結果依法處理,並及時向社會通報。

與此同時,魯甸縣公安局、法院、檢察院聯合發出通告稱,部分不法人員在魯甸縣文屏鎮崇文社區圍攻、毆打處警公安幹警並砸毀警車,其行為已觸犯刑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構成違法犯罪,敦促不法者限期自首。

26日,雲南昭通魯甸縣委宣傳部通報稱,目前有6名犯罪嫌疑人已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7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基層執法人員依法執法,為何會縮手縮腳?

除了「派出所所長下跪」一事之外,近期一線公安民警和輔警在正常執法執勤時遭遇暴力抗法、造謠誹謗、辱罵毆打的事件,並不少見。比如,乘客擋車門阻攔高鐵發車,乘警不敢強制將其帶離;交警依法檢查違章車輛,被車主辱罵扇耳光而不敢還手……一些群眾感概:基層執法人員依法執法,為何會變得縮手縮腳?

因丈夫未上車,女子阻礙高鐵發車

據記者調研了解到,怕被人曝光過度解讀、怕逾越模糊的執法許可權邊界、怕沒有規範指導而犯法等「三怕」心理,是造成一線執法人員「不敢管」「有顧慮」的重要原因。

標準不明、保障不足,讓基層執法更難

「執法過程中被罵、被推搡、被團團圍住的情況時有發生,但只能盡量剋制自己的情緒。」黃石(化名)是江蘇一位工商行政管理執法人員,他坦言:「我們心裡也很矛盾,路邊擺攤的小販們生活不容易是事實,但違規經營也是事實。若整改不到位,執法人員也會面臨履職風險。」

在蘇中某區公安局法制大隊民警張安(化名)看來,執法者是強勢地位,除了一些刑事案件,被執法對象在輿論中都是以弱勢群體的面目出現,「輿論在發酵時,這種地位的反差很明顯,大部分人都會站在弱者的角度譴責強者」。

履職邊界不清也讓執法人員面臨困惑。蘇南一位基層城管執法人員告訴記者:「法律的保障不足讓我們在執法過程中缺乏明確的定位和執法許可權。」

「制止暴力抗法的行為因缺乏可操作的規範,執法人員會畏首畏尾,害怕制止行為犯法。」張安說,通常執法者要選擇對暴力抗法者損害最小的方式執法進而實現執法目的,但這個度如何把握,沒有很明確的操作規範。

專家分析認為,現在執法強調有法可依,但很多情況在司法解釋上是不夠清晰的,如擋車門阻攔高鐵發車這種行為,執法人員如果強勢架走的話,可能會面臨被當事人起訴的風險。

風雪中執勤的協警

既要規範執法,也要嚴格執法

專家表示,這種情況並非一天形成,是公眾對部分執法人員違規執法、以權謀私、濫用權力等問題長期觀察後積累下的情緒。

一方面,執法機關首先要帶頭守法在執法過程中一定要堅持公平公正原則,敬畏法律,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基層治理問題。另一方面,也應賦予執法人員在面對暴力抗法行為相應的處置權力。嚴格執法過程中應對一些特殊情況採取授權,這樣能防止執法人員面對這些緊急狀態無法可依。

一位基層執法人員表示,有關部門應加強對自媒體的管理,對發布不實信息的自媒體,應該有追責機制。「我們願意接受社會和輿論的監督,但也希望能得到客觀公正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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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製/楊繼紅 主編/王興棟 李偉

編輯/王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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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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