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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一公安分局29名民警充當涉黑組織「保護傘」 參賭、隱瞞犯罪、物證丟失……

關鍵證物和案卷莫名消失,現場勘查記錄與事實不符,查找不到嫌疑人草草結案,刑拘手續拒絕審批……1月29日,廣東省紀委官網「南粵清風」發文,披露清遠市公安局清城區分局個別領導幹部、民警充當涉黑組織「保護傘」問題的調查過程。

重案組37號梳理髮現,當地民警、派出所副所長、所長,甚至公安分局副局長涉案。目前,29名公安民警受到黨紀政紀處理,其中3人判刑。

全文2004字,閱讀約需4分鐘

廣東省紀委官網披露民警充當涉黑組織「保護傘」問題的調查過程。網頁截圖

非法持槍案物證和案卷丟失

徐明相是羅氏兄弟涉黑組織的骨幹成員。廣東省紀委發文披露,1998年,他因搶劫罪被判11年,2003年獲假釋。

2005年10月25日,徐明相夫婦因小孩與同學發生糾紛,到學校和同學親屬調解時發生鬥毆,導致對方受傷死亡。徐明相夫婦在逃。

兩年後,徐明相因非法采砂被抓獲,並移交原辦案單位——清城區分局松崗派出所。

但徐明相到案後,派出所副所長蔡某不僅不調查取證,反而安排民警鄧某主持調解傷人致死案的經濟賠償,並隱瞞徐明相是在假釋考驗期內再犯的情況。蔡某還違規變更刑事強制措施,導致徐明相長期逍遙法外。

廣東省紀委還提到,非法持有槍支彈藥案關鍵物證和案卷丟失情況。

2009年3月,羅氏兄弟之一的羅某飛與開設賭場的合伙人王某發生糾紛。羅某飛帶領三四十人,持槍到賭場恐嚇並抓走王某。

清城分局龍塘派出所對羅某飛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立案,並成立以分局副局長兼龍塘派出所所長湯某為組長的專案組。

但羅某飛被抓後,湯某決定不再偵查此案。案件在羅某飛賠償10萬元後不了了之。

此外,案件現場查獲的2顆彈殼、3顆子彈等關鍵物證和案卷,也莫名消失。

派出所副所長及民警參賭

核查組發現,羅氏兄弟多次指使、操縱甚至帶領組織成員欺行霸市、為非作歹,以達到敲詐勒索髮廊從業人員、挖泥場老闆、貨運司機及追討賭債、搶奪陶瓷礦場、公路工程、貨運市場等目的。

其成員被抓捕歸案後,也供述了上述罪行。

2009年12月,時任清城分局副局長兼刑偵大隊長的陳某在查處該案時,對涉案情節嚴重、證據十分明顯的問題線索不聞不問,以查找不到嫌疑人為由,草草結案。在以後每年的涉黑涉槍排查打擊行動中隱瞞不報,放任羅氏兄弟涉黑組織發展壯大、為害一方。

不僅如此,甚至有派出所副所長及民警參與賭博。

2013年,清城區分局龍塘派出所副所長黎偉軍與4名民警,經朋友介紹,認識了羅氏兄弟涉黑組織的頭目,並多次受邀到涉黑團伙開設的賭場參與賭博。

黎偉軍還先後收受羅氏兄弟7000元現金,甚至在省公安廳組織查處該涉黑組織時仍「不收手」,繼續參賭。

廣東省紀委表示,上述分屬清城區分局法制、刑偵、治安等部門及下轄派出所的民警,明知羅氏兄弟涉黑組織長期從事開設賭場等犯罪活動,還給賭場撐腰壯膽,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拒絕審批辦理刑拘手續

羅氏兄弟涉黑團伙長期使用暴力追討賭債。2013年11月22日,鄭某鋒帶人持刀,到清城一個臨街鋪面向練某追討賭債,將三名員工砍傷,其中一人重傷。

案發後,橫荷派出所排查發現鄭某鋒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呈請辦理刑事拘留手續。

但法制室副主任胡某審批時,無視證人指證、辨認筆錄、現場監控錄像及法醫鑒定等事實和證據,拒絕批准,致使鄭某鋒長期沒有到案。

主辦民警陳某應付執法質量檢查,偽造與事實不符的現場勘查記錄;刑偵大隊技術員林某到案發現場勘查後,拖延到2016年1月省公安廳追查該案時,才出具現場勘查記錄。

廣東省紀委還披露了民警對刑案降格處理、有案不立情況。2014年11月20日凌晨,清城區光明派出所所長溫某、中隊長廖某組織查處羅氏兄弟開設的賭場。

案卷顯示,現場抓獲涉黑組織骨幹王友平,以及因賭博多次被處理的19名涉賭人員、收繳賭資10萬多元,但光明派出所卻降格處理,對19人全部行政罰款500元後放人。

隨後,羅氏兄弟將賭場轉移到其開發的、在光明派出所轄區的城市花園小區,直至2015年底被省公安廳直接查處。

追訪

29名民警受黨紀政紀處理

2016年1月,廣東省公安廳在組織偵查羅氏兄弟涉黑組織專案時,發現清城區分局個別民警與該組織頭目來往密切,且對其涉及的多宗案件存在有案不立、壓案不查、降格處理等突出問題。

2016年9月,清遠市紀委、清城區紀委決定,給予清遠市公安局副局長、清城區分局黨委書記、局長何某,清城區分局政委江某黨內嚴重警告和行政撤職處分;

免去湯某、陳某清城區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職務,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

給予鄧某等20名民警黨紀政紀處分,對另外6人進行誡勉談話;

給予清城區分局龍塘派出所原副所長黎偉軍、光明派出所原所長溫某、光明派出所原中隊長廖某免職或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

責令清城區分局黨委向清遠市公安局黨委作出深刻書面檢查,並切實抓好整改工作;

2017年12月,黎偉軍、溫某、廖某分別以犯徇私枉法、玩忽職守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京報記者 盧通編輯李驍晉 唐魯利 校對 郭利琴

本文為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原創內容

未經新京報書面授權,不得轉載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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