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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皇帝懲治「小官巨貪」案內情

「和珅跌倒,嘉慶吃飽」式的大官巨貪,經常創造貪腐史上的新紀錄。不過,俗話說「別拿村長不當幹部」,小官小吏也能大貪巨貪,其貪腐的數額與其職位之懸殊,也讓人驚詫不已。我們抽取嘉慶十四年的兩個小官貪腐的案子,來看看這「小官巨貪」有多厲害。

嘉慶皇帝懲治「小官巨貪」案內情

區區書吏竟貪侵了上千萬人民幣

嘉慶十四年有一件書吏假印案。嘉慶十一年十二月,工部書吏王書常夥同鋪戶蔡泳受等假捏盛京等處修理旗薹,利用偽造的工部假公章赴庫領得緞匹顏料等物。吃了甜頭之後,膽子更大,他們或捏造大員姓名,反覆向內務府、戶部支領庫銀;或移咨戶部,經戶部憑文辦札,交領三庫銀兩物料。

至嘉慶十四年案發,他們共作案十四起,冒領銀數共計五萬餘兩,冒領顏料緞匹,按例價計值銀19000餘兩,合計69000兩銀,按照當時一兩銀子值約200元人民幣計算,共貪侵了1380萬人民幣。

王書常等人的貪腐行為後被一工頭告發,嘉慶皇帝得報後「殊為憤懣」,或被處斬處絞,或被發往黑龍江為奴,無一遺漏。內務府大臣蘇楞額、工部堂官河明阿,本應「兩處移文,俱應閱看,使於內務府發銀款時,思及工部衙門並未奏此件,一加查核,何難立破其奸?」卻被多次矇騙,嘉慶認為他們,「或謂閱移時前後未看出,則是昏聵糊塗;如意未寓目,更全不以公事為重,直同瞽目」,直接罵他們是瞎子,「深負朕恩,豈堪復勝部院之任?」均被革職。其他相關大員,也遭到降職或黜革處分。

對於主管官員的玩忽職守,時人昭槤悲憤地說:「於照常供職之事,尚復泄沓若此,又安望其興利除弊,致吾民於熙皞之世?」這頗似今人面對頻頻爆出的「小官巨貪」,不由得生出對上級官員尸位素餐的憤慨和失望。

嘉慶皇帝懲治「小官巨貪」案內情

「芝麻官」為防貪污暴露欲殺欽差

同樣是嘉慶十四年,還發生了一起小官巨貪的事,即王伸漢冒賑謀殺案。這個王伸漢為陝西渭南人,監生,捐了個從九品,後來又捐升知縣。知縣是正七品,相當於現在的縣處級,是個「芝麻官」。

嘉慶五年,王伸漢署睢寧知縣,十一年改任鹽城知縣,後來山陽知縣出缺,兩江總督鐵保奏請以王伸漢署理縣事,理由是山陽縣是個交通要道,「事務夥繁」,「若非精明強幹、熟悉河漕情形不能勝任」,稱王伸漢「心地明白,辦事認真……今以之調補,實屬人地相宜」。很顯然,在上級領導的眼裡,王伸漢是一個能吏。

王伸漢確實是個能貪墨的官吏,在此之前的嘉慶十三年,黃河決口,淮安一帶首當其衝,房倒屋塌,人民流散,餓殍遮道,皇帝下詔發放救災款。山陽縣共領到救災款九萬餘兩銀,能吏王伸漢一面謊報災民人數,冒領救災款;一面縮減實發數目,剋扣救災款,一個人就貪污了二萬五千兩,佔去救災款的近四分之一強。

嘉慶皇帝懲治「小官巨貪」案內情

這等於說,王伸漢這一次就貪污了500萬元人民幣。後來朝廷「將王伸漢任所、原籍家產抄沒」,沒有詳記從王伸漢家中抄出多少贓款,但王伸漢從嘉慶五年出道,到嘉慶十四年被法辦,為官近十年,這個敢貪救災款,「直向垂斃饑民奪其口食,豈復尚有人心,行為竟同盜賊」的七品芝麻官,弄的錢沒有上億,也應該有幾千萬,得專門用一個房間來儲藏。

王伸漢貪污很有一套,將上上下下都打理得很好,給了他的直管上司淮安知府王轂一千兩銀好處費,實現了「利益均沾」和攻守同盟。朝廷派查賑委員新科進士李毓昌一行到災區查視賑災工作,發現了王伸漢的冒貪行為。李毓昌想做清官,嚴詞拒絕王伸漢三千兩銀的賄賂,讓王伸漢起了殺人滅口之心,最終事情敗露,否則王伸漢就將這數百萬吞下去了。

案發之後,嘉慶帝痛恨至極,命將王伸漢斬立決。

觀古知今,真的「別拿村長不當幹部」,管好小吏之貪同樣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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