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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出趟遠門有多難?有七大制約因素

現代化的通訊工具,讓人與人的溝通變得迅捷;現代化的交通工具,讓人與人能夠快速見面的同時距離感近乎消失!

而在古代,人們意識中的遠門或許只有二十或三十公里的路程,若非不是因為服兵役到各地征戰,一些人一生真的是生活在自家的一畝三分地里直至終老!

也就是說,對於古代的人們,出趟遠門原本是一種奢望,或著更確切的說,出趟遠門對一些人來說就是一件遙不可及的事情!

那麼,古人想出趟遠門,究竟有哪些制約因素?

一、經濟生產方式的制約

中國古代自秦漢以來是以小農經濟為主體,而農民在中國自古以來都是大多數群體,這種「男耕田,女織布」,的自給自足的生產方式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商品經濟的交流。況且繁雜的稅收和雜役,再加上自家的孩子可以繼承自己耕種的田地的,這就嚴格地限制了農民轉入其它行業的可能性,農民被牢牢地束縛在土地之上,除非破產,遇到了戰亂或饑荒而逃難,否則很難離家。

二、社會制度與社會觀念的制約

在秦國有限制農民外出的法則,如有犯者可採取在臉上刺字的刑罰。

中國很多王朝都側重於「重農輕商」的原則立場,士農工商,商人往往是地位最低的,出去做生意也要遭到官僚的種種限制,在統治者眼裡,商人好利,把東邊的東西,賣到西邊去,吃其差價,到處東遊西走,這都不是順民安分守己的表現,到處走南闖北的商人雖然賺的錢多,卻不如守土安家的農民的地位那麼高。「早作晚息,回家後老婆孩子熱炕頭,」這就是安分守己的表現。這種思想一直延續到清代,當中國官員看到英國人是以貿易立國後,指責其:「不耕不織,專恃懋遷罔利之謀,變動百出。」在中國官員眼裡,英國人不在自家好好耕田,反倒來中國開展貿易是不安本分的,與儒家思想中「與鄰國嚮往,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而不相往來」守本業之道是極大背離的。

三、傳統文化的束縛

俗話說「金窩銀窩不如自己的狗窩」,「落葉歸根」這些對故鄉的思念都是來自於中國特有的家庭觀念,而在古代父權,夫權這些傳統的家庭法則,都是不容違背的,兒子必須要盡「孝道」,女子必須要從夫,不許在外拋頭露面。常常看到古裝劇一個情景:如果一個男子是常年在外地經商或做官,有一天榮歸故里,見到了自己多年不見的父母,通常會做的一件事就是跪下來,痛哭流涕地說:「兒不孝,十幾年來沒有回來侍奉父(母)親。」兒子長期在外不歸,不在身旁侍奉父母,這就是不孝,正如古代從軍的人常常對父母說的一句話是:「忠孝不能兩全」也有這道理。當年徐霞客想要出門遠遊,就怕自己的母親不同意,幸虧徐母是個通情達理的人,對他說了:「男兒志在四方」的話,他才下定決心離家的。李時珍也是在父親的支持下,帶著自己的徒弟和兒子去出門遊走,採集草藥,才寫出了不朽的醫學名著《本草綱目》。

四、早婚習俗制約古人的遠行

往往男女十三四歲時就該考慮談婚論嫁,這種不但是傳統的思想觀念,還有法律做相應規定,明朝就有法律規定如果太晚結婚者是要受到處罰的。你想啊,一個人結婚後,上要孝敬父母,下要照顧妻兒,他還有心思到外面四處闖蕩嗎?等到父母老死後,自己也是快四十的人了,那時候恐怕連孫子都有一大撥了,自己都感覺衰老了,又怎能經得住旅途上的顛簸?正所謂「在家千日好,出門一日難」啊!馬致遠的《天凈沙·秋思》:「夕陽西下,斷腸人在天涯。」 恰恰寫出了飄泊在外的遊子孤獨凄涼的心理感受,這正是安逸於家庭的人所不能承受的。

五、歷朝歷代對移民政策的抵觸,限制了古人的遠行

只是幾種情況下移民得到允許:朝廷領導下的軍隊屯墾,以及從戰爭掠奪來的人口移民,還有由於政治的關係,政治犯全家被發配邊遠的外地,或為了打擊商賈豪強所用的遷移手段外;私人移民是不提倡的,甚至在一段時間內是不合法的。值得一提的是明清兩朝對待外國人在東南亞屠殺中國僑民,幾乎都是抱著一種置之不理,甚至幸災樂禍的態度。在明朝萬曆年間,西班牙人在菲律賓,屠殺華人僑民兩萬,他們又擔心,明政府會興兵問罪,因為按照他們的常識,政府沒有理由不保護他的人民,於是西班牙人修書福建撫臣道歉。隔了兩年後明朝政府才表明態度:「商賈是賤民,華僑多無賴,皇恩浩蕩,大國仁義,決不會為一些賤民興兵動革……」在統治者眼裡那些移民到國外的人,那些與外國人做生意的人都是些不安分的人,都是「漢奸」。

六、群體對「江湖險惡,人心險惡」的過度解讀,使的想出遠門的單個個體充滿恐懼

在古代交通不便,由於地理因素的制約使得人們很少離家,這是個因素,還有就是在長期的跋山涉水,山林里有沼澤,猛獸,強盜,江湖有暗藏的洶湧波濤,異鄉的惡霸,小偷,騙子,疫病,或者在路上迷路……這通通都是行路人有可能面對的困難,惡劣天氣下的風餐露宿,身在異鄉的世態炎涼常常給人一種「人離鄉賤」的感覺,如果是單身的路人,更是安全無法保障,受到別人欺負時沒人保護,生病時無人照料,錢財若是被搶或遺失,除了當乞丐之外更是別無他法。

明清小說里常有情節就是落難公子或落破書生被騙,被劫,經常有美女來相救,成就一段姻緣。但現實社會之中卻是殘酷的,客死異鄉的事情是屢見不鮮。在《水滸傳》中孫二娘的荒野黑店更是從側面表現了行人在路途上的艱險。

七、路費問題

古代行路的成本的確是蠻高的。

古代,各地沿途都設有給官員專門居住的驛館,只能官用,不能民用,但這並不是對所有官員都是免費的,唐朝就有明文規定五品以上的散官可以在驛館留宿,但不給予免費待遇,否則驛館人員要受到仗一百的處罰。如果一個官員從北方調到南方來,帶上家眷,僕人,雜役大大小小几十口人,一路上的吃住肯定是不小的開支。如一個地方官在較短的時間裡,官職老是調來調去的話,他可能為了赴職會傾家蕩產也說不定。

為了省錢,一些官員也只好不帶家眷,隻身一人或只帶一兩個隨從去赴任,等到條件成熟再把家眷接回來,不過有些官員就沒有那麼幸運了,出門一別,外地為官,可能幾十年都見不到自己的父母和妻兒,不過這些不走運的人更多還是些清官。到了明朝,驛館制度就稍好了一些:奉旨入京或奉旨辦事的官員可以免費了,赴任調職路途在1500里以外者也可以享受免費的待遇,如果官員赴任的途中不幸病亡,出於人道考慮,其護送屍體回家的家屬,也可以在驛館吃住免費。

一般的老百姓就不多說了,沒有足夠的錢是出不了門的,節儉是路人必須遵守的一條準則。如果沒到目的地錢財就花光了,那可真的難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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